章七四 宗教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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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勋对于绍武政权不多的好感来源于绍武皇帝和首辅苏观生在面对李成栋威逼利诱之时,选择自杀,但也仅此而已,这个政权仅仅掌握了广州一府不到的地盘,以至于‘政令不出七门’,其能够存在的基础是在三水取得的对永历政权的军事胜利。
  在确定博洛率领大军北返之后,李明勋就在筹划保卫广东的事宜,但目标仅限于保住富庶的珠三角地区,毕竟江西的清军已经占据了广东的北方,并且发动的一场不成功的南征,而佟养甲、李成栋事实上已经占据了粤东,但有一点,敌人的实力并不强,真正作为主力的就是佟、李二人麾下那三万兵马。
  如果有机会,李明勋甚至想通过借助永历政权的兵马,和李成栋堂堂正正的打一仗,只要战而胜之,那么1647年的广东局面就定下来了。之所以有这个把握,原因很简单,清廷已经筹划好了新一轮的冬季攻势,这一次的发力点是湖广。
  可以说,清廷已经把准了南明政权的脉,南明这群家伙,即便是给他们两年时间,他们也只能凑出一支规模庞大但是一触即溃的军队,相对来说,旧有的军队才是真正难对付,而明朝的精锐已经打光了,现在最能打的就是湖广的原顺军。
  从隆武二年末开始,新一轮的冬季攻势交给了清廷的三王一公,以孔有德为率,另有满洲八旗加入其中,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一轮进攻之中,清廷给予了三王一公极大的信任和权柄,即便是满八旗中的副都统级别的‘太君’也要接受其指挥。
  湖广的战局社团无法参与,兵力太少自然无法分兵,即便是物资支援,还是存疑,粮食从香港起运,经过伶仃洋去广州,进入珠江水系,一路向西,过肇庆,入广西,在梧州进入漓江到桂林,然后再经过灵渠进入湘江水系,如此内河运输,加上沿途那些贪官污吏吃拿卡要,山贼强盗巧取豪夺,到湖广战区肯定是十不存一,唯一靠谱的只能是饷银支持,但元老院从一开始就拒绝给明国朝廷真金白银的援助。
  支援湖广是不用考虑了,但湖广也聚集了清廷过半精锐,清廷也拿不出钱粮来支援广东,现在来说,佟、李有江西、福建的部分粮饷支援,而永历朝廷有社团协助,想要得到两广,就要看谁在广东占据的地盘多,现在是明朝占据优势,但绍武把这个优势变成了不确定,这也是李明勋急于解决绍武的原因。
  “绍武暂时不用理会,我马上要启程回大本营,但是我会把高锋留在这里,作战计划我已经和高锋制定好了,只要永历那边同意了我们的条件,那么高锋会立刻派人闪击广州,后勤的工作就交给你了。”李明勋微微一笑。
  林河郑重点头,他很清楚,在广州局势风云诡谲的境况下,李明勋仍然坚持返回大本营,可不是为了家庭团聚过年,他的真正目的是下一个财年的战争拨款,可以确定的是,明年无论如何,陆军都会在广东展开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战端一旦开启,那就是财政的无底洞。
  李明勋乘坐一艘通报船返回了大本营,在路上,他一直整理着统帅部对元老院的报告,当然,最重要的内容是向元老院报告去年的战争拨款的去向。
  在隆武二年,也就是1646年,战争统帅部一共拿到了多达三百八十万的战争拨款,当然,等李明勋年中接手的时候,只剩下了二百多万,好运的是,整个隆武二年,统帅部都没有大规模的介入到战争中去,仅在浙江和福建有过两次并不激烈的战斗,大规模的战争拨款花费了在移民上。
  按照规矩,在移民抵达安置点之前,所有的一切花费都由统帅部负责,而在去年一年,从大陆移民多达五十五万,其中有四十七万是战争移民,剩余的是自费前往,为这些移民提供临时的住所、衣食,租借船只运送,就花费了多达一百五十万两,还有价值三十多万的米粮或卖或送的给了鲁监国政权。
  其余的拨款大多花费在了战争物资、武器的采购和储备上,至少明年不会为弹药发愁了,隆武二年的战争拨款结余三十五两左右,而李明勋希望明年的战争拨款能达到五百万两。
  制约统帅部得到战争拨款的除了社团目前所面临的财政压力,还有来自吕宋行政区的力量分散。
  按照吕宋行政长官林谦提交的报告,吕宋行政长官区在明年,也就是永历元年需要至少六十万的财政补贴以用来支持对吕宋行政区叛乱分子的军事行动。
  原本按照元老院的预计,《宿务条约》签订以后,吕宋会进入快速的发展期,继而可以承接大量的移民,大规模的发展种植园经济,快速向大本营提供各类经济作物和矿产资源,尽快实现对大本营的财政反哺,也就是说,在战争之前,大本营乐观的认为占领吕宋后这里就会赚钱,但实际情况是,吕宋行政区陷入战争状态。
  在如今的吕宋行政区,只有马尼拉周边五十里内是安全的,其余地方包括荣耀堡、八打雁、黎牙实比等地,都只能维持港口和要塞安全,战乱导致吕宋行政区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大量的种植园撂荒、奴隶逃散,导致吕宋无法向公债持有人提供安全稳定的产业,不得拿出财政来支付违约金。
  到了大本营,李明勋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李北极,他作为吕宋行政区的议员代表,向元老院解释吕宋行政区的局势,李明勋详细的听了李北极的解释,终于明白过来,吕宋地区局势的恶化原因是,社团坚定的宗教政策,当然,这是李北极的用词,如果用公债持有人的话来说,那就是严苛无礼的宗教政策。
  与大本营不同,吕宋的宗教比较单一化,那就是以天主教为主,毕竟这是西班牙人统治超过七十年的地方,在整个吕宋,拥有四十万到五十万的天主教徒,在西班牙人离开吕宋之后,天主教徒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奴隶,根本不用考虑,第二种是选择留下成为社团治下百姓的梅斯蒂索混血儿,这些人原本在西班牙人治下就经济地位低,无力承担起迁往宿务的费用,强行前往宿务就会成为契约奴。
  而真正让人头疼的第三种,那就是分散在吕宋各地的巴朗圭首领和封君,这种人或许只有不到一万人,但掌握着相当的军事力量和资源。
  按照《宿务条约》,吕宋长官区全盘接纳西班牙人在吕宋的全部产业和社会关系,西班牙人的奴隶、矿山和种植园成为社团的产业,西班牙人的封君成为社团的封君,那些土著部落也成为社团的藩属。
  一开始,一切都很顺利,社团降低了藩属部落的税率,准许他们可以用实物替代税收的三分之二上缴,得到了大部分人的拥护,但一直到宗教局的分支机构入驻马尼拉,一切都变了。
  社团对宗教的管理向来非常严格,而且拥有专门的宗教机构宗教局,社团承认治下百姓拥有信仰宗教的权力,也允许各种常见宗教在领地内存在,但一切宗教都必须接受监督和管理,而社团对宗教管理的有两大准则。
  信仰是有代价的。
  控制信仰的源头。
  首先,宗教局规定,除了自己的住宅之外,在其他地方进行的宗教活动都要向宗教局报备即便是其他私人领域,比如酒馆、工坊、私人船只,总之,只要有非直系亲属加入宗教活动都要接受管理,而管理的办法就是一个,收税。
  宗教税是目前社团第四大税收来源,排在前面是关税、商业税、农业税,即便是城市的人头税都没有宗教税高。
  在任何一个教堂、寺庙、庵堂的门口,都有宗教局的税务官收税,而举办宗教活动也要收税,哪怕是家里死了人请和尚做法事也得根据宗教人员和参与群众数量而交税,上不封顶。
  宗教税的制定让信仰的成本极度升高,元老院支持这个规定是为了税收,而李明勋支持则是为了限定宗教,把虔信者变成浅信者,把浅信者变成无信者。
  而宗教局的职责并不仅仅在于收税,还在于控制信仰的源头,任何一种宗教都必须在宗教局报备,而建立教堂、寺庙这类宗教建筑更是需要宗教局审批,元老院明令,不管是台湾大本营还是海外的行政长官区,都不得动用财政去兴建宗教设施,新的宗教设施的建造必须合乎标准,标准有很多,但归根究底就是一个字钱,社团对宗教设施的修筑收缴百分之四百的宗教税,也就是说,建造一个新教堂花费一万两,那就要把五万两给宗教局,由宗教局负责建造。
  而不仅是宗教建筑,还在于神职人员,按照宗教局规定及建国后制定的宗教法,百姓仅有信教权力,包括改信和不信,但没有传教权力,不得逼迫、诱导他人信仰宗教,传教权只有神职人员担任,但每个神职人员都必须接受宗教局的考核和监督,这些制度发展成熟之后,社团领地内所有的宗教神职人员都成为了特殊的公务员。
  西班牙‘坚守’在吕宋的传教士、神父都必须接受宗教局的考核,而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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