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酒足饭饱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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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思明洗完衣服挂在衣架,衣架挪到窗口,今天不是太热,把窗子打开。
  “酒店的香皂挺好闻。”
  床边看电视的路漫兮道。
  吴思明道:“我洗完用沐浴露冲洗了下。”
  “你真有办法。”
  路漫兮佩服小明的机智。
  “香皂洗衣服还是不好洗,一会出去买块小点的肥皂。”
  吴思明坐床边戳了戳妖精的肚皮。
  已经五点多了,肚子有点饿,路漫兮伸着手让拉她起来出发。
  吴思明拉妖精起来,她在惯性下撞在吴思明怀里,嘴巴在吴思明脖子上吸了好几秒。
  “好了。”
  路漫兮抬起头笑眯眯的道。
  吴思明要礼尚往来,也在妖精脖子上咗了几秒,在她耳边小声说:
  “想好没,晚上回来老公给你咬,这种事因人而异,你不用难为情,老公为你做什么都乐意,尝试几次,适应不了就不勉强你了。”
  路漫兮没有说话,轻轻咬着小明耳朵扯了扯。
  小明不嫌弃她当然愿意尝试,也会慢慢适应为小明做任何事。
  说定之后,吴思明咬了下妖精红红的脸蛋儿出发,酒店离宽窄巷不远,吴思明和路漫兮走过去,也就五六分钟的功夫。
  到了之后从宽巷子进。
  巷子很深,不宽的巷子两边很热闹,除了各种美食,还有拍戏装的,演示茶艺,掏耳朵,铜人拍照,民俗,商宅,星巴克,熊猫屋,酒馆茶馆等......
  逛这种地方当然从吃开始。
  到巷口,先来两杯酸奶开开胃。
  然后吴思明喜欢甜食,来一份糖油果子尝尝,甜甜的,外酥内糯。
  “挺好吃。”
  路漫兮吃了一个,酥酥的糯糯的。
  “好多吃的。”
  路漫兮要了份小碗凉粉,酸酸辣辣的很可口,一圈转下来饭都不用吃了。
  糖油果子吃完吴思明要了个蛋烘糕。
  “我尝一口。”
  路漫兮脖子伸了咬了口。
  “吃兔兔吗?”
  吴思明指了指牙签兔子肉道。
  “尝尝。”
  路漫兮笑着说。
  俩人都属猪的,手里这会还拿着猪蹄儿呢,兔兔那么可爱,快到碗里来吧。
  两人逛街比独乐乐好的多,就拿吃来说,不浪费的话,假如独乐乐能吃五种美食,两个人就能吃十种,再有两伙伴的话能把整条街尝遍。
  碰见吃的刹不住,才逛了小半段,吴思明和路漫兮已经吃六种了,酸奶,糖油果子,凉粉,蛋烘糕,猪蹄儿,牙签兔子肉,酸的辣的甜的已经尝遍了。
  “吃的太快了,走慢点。”
  路漫兮挽着小明放慢速度。
  吴思明也得缓缓了,不然一会吃不下去了。
  路过见山书局进去看看。
  “我送你一本书,看看想要什么书。”
  小明喜欢看书,路漫兮刚好买本留纪念。
  吴思明四处看。
  路漫兮拿起本《围城》,“我带着这本书,在家里看到方鸿渐准备去大学工作,这两天还没翻呢,”
  “你什么时候把围城看完咱什么时候回去。”
  吴思明微笑着道。
  “好呀,”路漫兮道:“我现在看书也能静下心来,我觉得以前吧,主要是要学习没心思看小说,咱去外面转两天回来休息两天我肯定能看完。”
  “《围城》中赵辛楣有这样一句话,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露的时候,经过长期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做朋友。结婚和蜜月也应该颠倒,先蜜月旅行,再考虑适不适合结婚,小明你怎么看这句话?”
  “我觉得吧,结婚如果非要纠结合不合适,还是日久见人心,谈几年一起生活几年,到那时别说合不合适,放不下就果断结婚,失去后肯定会后悔,就是那句拥有的时候不珍惜,失去了后悔,”吴思明喝了口酸奶继续道:“柴米油盐中才能把缺点最大化,最初俩人缺点也是优点,不爱了优点也可能会变成缺点,人无完人,总之最重要的还是包容,”
  路漫兮点点头,认可小明的观点,“也没有天生合适的一对,重要的是相处过程中改边来变的合适,我觉得谈恋爱的目的就在于此,既然选择跟一个人开始,那就努力变的合适,而不是相处之后不合适去找更好的,”
  对啊,路漫兮的爱情观吴思明完全赞同。
  “我有什么缺点,实话实话,我不会生气,”
  路漫兮认真的道。
  “你的缺点,”妖精有什么缺点,吴思明还没发现,有时候在他面前很自恋也算不上缺点,有时候性子急也算不得缺点,生气的时候谁还没有点脾气,“没发现。”
  路漫兮道:“没关系,让我知道了才能改,”
  让说妖精的优点吴思明能说一堆,缺点一时间真说不出来,“我想到了再说,我呢,有什么缺点?”
  “你啊,高一那会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优点就不说了,缺点嘛,也算不上缺点,那会不成熟,现在,也不知道你有什么缺点,”路漫兮思考着笑道:“如果太有才算缺点的话这就是你的缺点,高二那段时间听你跟学妹播音我好有危机感,”
  “那你还太漂亮了呢,让我时刻不安全,”
  吴思明瞥了眼妖精。
  路漫兮笑的好灿烂,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抬起头啵的亲了下小明的脸颊,“还有危机感吗?”
  “有。”
  吴思明的心都被妖精融化了,让妖精再来一次。
  路漫兮不了。
  “给我送这本书。”
  吴思明拿了本《百年孤独》,高一时候看过这本书,又想看了,吴思明买小说一般不随便,先在图书馆借书,看一遍之后如果还想看,那就买一本,所以吴思明看过的书不少,买过的并不多,比较喜欢的也就六七本。
  书选好,路漫兮拿去结账。
  结完账之后包包里掏出买的熊猫趣÷阁,在扉页签字:
  【宽窄巷见山书局,2013.6.29·爱你的兮兮】
  “怎么样?”
  路漫兮把书给小明道。
  “无价之宝。”
  吴思明亲了下妖精的签名。
  “比作者本人签名还宝贵吗?”
  路漫兮刁钻的道。
  吴思明道:“对啊,我只是喜欢书,对作者没什么感觉,哪怕他是诺贝尔奖获得者。”
  路漫兮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拉着小明的手继续逛。
  书店中歇了会俩人又开启了吃货模式,吃累了去民谣酒馆喝一杯,吴思明要杯酒,路漫兮想尝一次酒。
  吴思明给妖精点了杯茉莉花酒,自己的春风十里椰子酒。
  酒馆很安静,播放着安静的民谣音乐,转累了在这里小酌很惬意。
  “清新淡雅,这个酒很好喝,不会喝醉吧?”
  路漫兮喝了口自己的茉莉花酒,顿时感觉口齿生香。
  “度数应该还没啤酒大。”
  吴思明抿了口椰子酒,味道不错。
  “我尝尝你的,有一点点苦,慢慢又有点甜。”
  路漫兮抿了点椰子酒,咂咂嘴把自己的茉莉花酒让小明喝。
  “苦尽甘来。”
  吴思明跟妖精碰了下杯。
  “好爽。”
  路漫兮打开手机看了看把俩人的酒杯摆一块儿拍张照。
  一杯酒慢悠悠的喝完,路漫兮意犹未尽,但是不继续了,这种地方就是品尝品尝,一杯三四十,想喝还不如买瓶红酒酒店跟小明喝。
  到宽巷子尽头,俩人已经吃饱喝足了,从窄巷子出去直接回酒店。
  路漫兮心里有点怪怪的感觉,紧张又期待,坏小明真的会为自己那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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