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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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分钟后,蓝色的保时捷停在一栋旧得可以的筒子楼前,一身黑白搭配,简单干净的胥乔开门上车,带来一阵洗衣液的清风。
  金鲤真探头看着他身后的筒子楼,入目所及全是非法延伸的阳台,晾衣杆一根搭一根,挂满了半干半湿的衣服,把这片老式小区的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
  金鲤真看了看上不了台面的筒子楼,又看了看系好安全带后抬眸看着她,在她看来时露出微笑的胥乔,目光古怪。
  “怎么了?”胥乔轻声问。
  “没什么。”金鲤真启动引擎,将车开出狭窄的通道。
  这朵娇花,真是从认识时算起,就没有一天不是可怜兮兮的。
  莲界虽然比不上被称为购物之都的港岛,但商业也算顶级发达,市中心的豪华商场里堆满了来自不同国家的奢侈品,金鲤真戴着墨镜下车后,胥乔也自觉地把帽子戴了起来。
  他的变装还没完。
  等金鲤真关上车门,抬头一看,一个头上戴着兜帽,脸上戴着口罩的男人定定地看着自己。
  明明一张脸只剩眼睛露在外面了,金鲤真还是从那双湿润黑亮,睫毛纤长的眼睛上感受到了眼睛主人的超高颜值。
  “……你还随身携带口罩吗?”金鲤真问。
  胥乔弯起眼睛,垂下长长的睫毛,笑得有些羞涩:“为了工作方便。”
  真是一个爱岗敬业的马仔,金鲤真感叹。
  进了商场后,金鲤真大买特买,今非昔比,她已经不是那个每月只有20元零花钱的可怜虫了,她不仅有自己的钱,还有舅舅的钱,还有堂哥的钱,总之,她很有钱。
  买东西从不看价格,看上就带走,随意的心情如同买白菜一般,白菜买多了也不用担心,商场会派专车给她一车送回金家庄园。
  如果不是胥乔不要,她还想给胥乔买,反正这些东西她现在买起来一点不心疼。
  全中国最大的爱马仕专卖店就在莲界中心商场隔壁,金鲤真逛完商场就溜达过去了,金坤的生日就在这个月,她打算去挑个马具作为生日礼物送他。
  进店以后,金鲤真先问有没有BKC,能在高端奢侈品店做销售的人哪一个不是人精,金鲤真连墨镜都没有取,对方就一眼把她认了出来,简直比路上的狗仔还要火眼晶晶。
  “金三小姐要的东西当然都有,就是没有,我也一定帮您想办法申请。”销售一张脸笑得比花儿还灿烂:“您是直接看包还是先看看别的东西?”
  “先看马具。”金鲤真说。
  爱马仕本来就是从马具起家的,金鲤真用不着挑选,听从销售的推荐买了最新最贵的那款,然后看了眼BKC新出的颜色,把热门色号都包揽了。
  在金鲤真看来,爱马仕的白菜和其他白菜没有本质区别,交代销售把她的白菜直接送回金家大宅后,金鲤真在路过配饰区的时候停了下来。
  “好看吗?”金鲤真拿起一个镶钻的手镯,试戴在手上后,问旁边的小尾巴。
  “好看。”胥乔盯着她皓白手腕上璀璨精致的手镯。
  金鲤真正想把手镯一起买了,不远处忽然响起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哟,我们家的大明星这是突然转性了?你不跟着四叔鬼混,怎么想起来买包了?”
  金鲤真不用回头,听这声音就知道四个小时前还和她在同一张桌子上吃过早饭的金贞雪朝她走了过来。
  金贞雪讽刺完金鲤真,目光又转到金鲤真身旁的胥乔身上,在他平凡无奇的衣着上轻蔑地转了一圈:“这是你包的小白脸你眼光真……”她的目光移到胥乔眼上,不知为何打了个顿,后面的话就说不下去了。
  “转性的是你吧,蘑菇头怎么不在你身边了?你们不是一向形影不离吗?”金鲤真放下手镯,对她露出挑衅的笑容:“看来金大小姐的确和我们的男仆长打得火热啊,连宝贝亲妹妹都可以不要了。真是太可怜了,没了金贞荷,你连陪你逛街的人都找不到了,我们金二小姐虽不是皇帝,但已经过上皇帝的生活。”
  “孤家寡人呐。”金鲤真笑眯眯地说。
  “那又怎么样?我就是一个人,也不会像你一样和下三滥混在一起。”金贞雪沉下脸。
  不知为何,金贞雪忽然觉得有些心悸,她本能地看向金鲤真旁边的那个人,对方神色如常,但不知道是不是她神经过敏的原因,她总觉得那双令人一目难忘的眼睛突然变得又深又冷,让她有些害怕。
  “你放心,我一定会转告舅舅,你说他是下三滥。”金鲤真笑起来。
  金鲤真的挑拨立刻转移了金贞雪的注意,她怒声叫到:“金鲤真!别仗着有璟深哥护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我还就仗着舅舅为所欲为了,你来打我啊?”金鲤真翻了个白眼。
  金贞雪的胸口急促起伏了两下,金鲤真估计金贞荷在场的话,她可能真会冲上来打她,但金贞荷不在,比她姐姐有头脑得多的金贞雪只是扭过头,对身后眼观鼻鼻观心的销售吼道:“新出的铂金包呢!新色都给我拿出来!”
  金鲤真慢悠悠地往大门走去,不忘扔下一句:“十分钟前我已经买下所有新色运回庄园了,你肯定是跟风明星同款跟得最快的那个。”
  把金贞雪气个半死后,金鲤真走出专卖店,只觉得神清气爽,她戴上墨镜,站在刚刚才从云层里钻出的太阳下,伸了个懒腰。
  “累了?要不要休息一会?”胥乔轻声询问。
  “去吃午饭吧。”金鲤真伸完懒腰,朝路边的保时捷走了过去,“你在莲界生活这么多年,知不知道什么好吃的?”
  胥乔想了想:“新北门有家开在居民楼里的私房港餐厅还不错。”
  得到金鲤真首肯后,胥乔自觉地拿出了手机预定。
  在他打电话的时候,金鲤真侧头悄悄打量着他,脸上没伤,普通程度的抗拒程度——说明他身上没伤。
  他和昨晚发生的毒品交易到底有没有关系?
  坐上车后,在胥乔低头系安全带的时候,金鲤真问出了她的问题。
  胥乔系安全带的动作停住了,片刻后,才传出卡扣合拢的一声“嗒”。
  “有关系。”胥乔松开安全带,抬起头对她微笑:“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就在那里。”
  “你不骗我?”金鲤真有些意外。
  胥乔望着她的眼睛,笑得轻轻柔柔:“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金鲤真想了想,好像没有。
  “你是我们的人还是对方的人?”金鲤真问。
  “你的人。”胥乔说。
  金鲤真觉得这话听起来很舒坦,她好奇地看着胥乔:“你是什么时候加入金乌会的?”话音刚落,她就灵光一现:“知道我是金家三小姐之后?”
  胥乔默认了。
  “金家真的在贩毒?”金鲤真问。
  胥乔的沉默,依然是默认。
  金鲤真没说话了,如果说江璟深的话还存在有失偏颇的可能性,那么当胥乔也说金家在贩毒,这事就没得跑了。
  她想起江璟深多年前为了让她好好读书而说过的一句话,那些钱是脏的。
  金碧辉煌之下果然藏着枯骨淤泥。
  “张春怎么回事?真跑了?”金鲤真问。
  “不知道,现场太乱了,谁也顾不上谁。”胥乔面色如常。
  金鲤真的疑问都得到了解答,她也就不问了,只是对倒霉蛋张春有些感慨,她答应了给他说几句好话,拖了这么久,她还没给他说好话,他就先摊上事跑了,真是世事无常。
  小春春的抖音拍摄技术还挺好的,对他畏罪潜逃这事,金鲤真有点遗憾。
  在胥乔推荐的私房吃了一顿满意的食物后,金鲤真以亲手把娇花插在牛粪上的复杂心情,目送着胥乔进了脏兮兮的筒子楼。
  如果她送栋房子给他,他会不会要?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金鲤真就皱起了眉头,她干嘛要操心这些事?
  一定是最近努力过头,电子账户上数字越来越多带来的焦虑,金鲤真想。
  在体验过了女霸总的一天后,金鲤真哼着歌开车回家,决定在接下来的春假里捡起自己的废鱼人设。
  当天晚上,金鲤真忽然接到顺丰快递的电话,刚开始她还以为是诈骗电话,斩钉截铁地否认了:“我没买东西,你打错了。”
  “可是电话是对的啊。”快递员也很迷惑:“收货人是东湾海景大马路142号的小鲤鱼。”
  金鲤真问:“寄件人姓名?”
  “我看看啊……寄件人是——”快递员顿了一下,金鲤真能听到他颤抖呼吸中漏出的笑声:“不扎鱼的海胆。”
  “是您的快递吗?”快递员憋着笑。
  “……拿给庄园保安。”金鲤真说。
  没过一会,女佣拿来了她的包裹,面单上果然写着小鲤鱼和不扎鱼的海胆,金鲤真拆开包裹,本以为是鲜花或事物之类的便宜东西,万万没想到,包裹里竟然是爱马仕的盒子,盒子里,竟然是她上午在店里本打算买的镶钻手镯。
  镯子对她来说只是白菜价,但是对胥乔肯定不是白菜价,他明明是住筒子楼的小马仔,哪来的钱送她这么贵的礼物?
  金鲤真拿着镯子给胥乔打了电话,一接通,她就满腹狐疑地问:“买手镯的钱哪儿来的?”
  胥乔带笑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过来:“不是赃款,你放心戴吧。”
  “谁问你是不是赃款了……”金鲤真嘀咕:“你不会把你的全部家当都拿出来给我买镯子了吧?”
  “还不至于。”胥乔说:“但你要是喜欢,也可以都拿出来给你买镯子。”
  “你有钱送我礼物,怎么不换好点的地方住?”金鲤真忍不住问。
  胥乔说:“以前没有人来我家,住什么地方都一样。”他轻轻笑了:“以后不一样了,我会努力工作,你喜欢什么地方,我就住什么地方。”
  金鲤真的心脏突然跳了一下。
  “咳,朕知道了,挂了。”金鲤真不等胥乔回话,果断挂上了电话。
  ……有毒。
  这颗人类心脏有毒,海胆也有毒。
  还不扎鱼的海胆呢?尽睁着眼睛说瞎话!他已经扎了好多次了!
  ……话说回来,他怎么知道她在心里叫他海胆?读心术?
  那他知道她还叫他娇花吗?
  老旧的筒子楼里,胥乔躺在床上,扬着嘴角看着已经结束通话的手机。
  仅仅看着已经回到主界面的手机,他的心里也又甜又满。那些阴暗潮湿的情绪这一刻好像都不见了,他打开手机相册,翻到中午吃饭时偷偷拍下的照片,灵魂像甜甜的棉花糖,越升越高。
  照片里的她正握着叉子,一口咬在芒果肠粉上,右边脸颊鼓鼓的,像一只让人忍不住想去戳戳的圆滚滚小仓鼠。
  喜欢。
  喜欢她清澈又坦然的眼睛,喜欢她饱满而性感的嘴唇,喜欢她可以冷酷也可以甜蜜的声音,喜欢她灿烂夺目的笑容,喜欢她不被任何人束缚,强大又无畏的灵魂。
  非常非常喜欢。
  只是在心中描绘她的名字,他的心就像早春的草莓,又甜,又酸,又涩。
  从他有记忆开始,他就没有见过光,不知道太阳的温暖,即使身在盛夏,心脏也像浸在冰冷的寒潭水里。他活在漆黑的世界,踉踉跄跄地跑在不知通往何处的黑暗中,他的身后,追着无数怪兽,每一个都想将他生吞活剥,这一切在九年前的那个春天里结束里,黑发的小女孩笑着割开哈里斯的脖子,滚烫的鲜血溅在他的脸上。
  血可以擦掉,她的笑容却如烙铁印记一般留在了他的心上。
  她割开了哈里斯的脖子,也割开了他漆黑的天空。
  他见到了光,也见到了太阳。光是她,太阳也是她。
  “傻瓜!笨蛋!臭海胆!你真是气死我了!”
  倾盆大雨中,她丢掉了伞,和他共同承担着暴雨的冲刷。
  她气急败坏地怒骂,在暴雨中孩子气地跺脚。
  他把从眼眶中滑落的东西假装成雨水,对她尽力微笑。
  “我不会气你。”
  “我舍不得。”
  他所有的一切都愿意献给她。
  心脏给她,命也给她,一生所有的爱和柔软都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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