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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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看倒是很好。
  但平时要多多注意防晒。
  这种科学上的原因,她是无法告知原主的。
  因为她无法解释清楚什么叫基因,什么叫酪氨酸酶缺乏。
  说的越多,带给原主的是更多的知识盲点,更加无法解释清楚。
  那是给自己挖坑,凌霄势必从头讲起来,这对原主来说,就是凌霄解释完毕后,她依旧是无法理解。
  该怎么浅显易懂地给原主解释清楚?她想了一下,想起假原主的研究。
  “还记得那些花吗?”凌霄就说,有实例就好理解点。
  这段时间里,原主在努力锻炼身体的同时。
  努力记住她所有能记住的东西。
  也包括假原主的研究成果。
  至于是怎么说服厌恶西贝货的原主?
  是凌霄告诉她,这可是西贝货费了不少劲才研究出来的成果。
  如果原主掌握了它的研究成果,最终得利的人可是原主,这也算是一种补偿,这个理由原主很喜欢。
  原主努力学习着,基本上记住西贝货所研究的东西,她点点头。
  她说:“记得,它种了好几年,花朵的颜色很多。”
  “对,花的颜色根据父本、母本而来。”
  “......好像是的。”原主挠挠头发。
  父本是指植物传授花粉的株体。
  母本是被传授花粉,而结了种子的株体。
  这是什么原理,原主是根本就没有搞清楚的。
  “你看,这样出来的种子是会遗传父本母本的一些东西。”
  “作为人类也是这样的,后代身上都有着长辈们某个方面相似之处。”
  “啊!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羊白头是我的父母亲遗传过来的?”原主猛地灵机一动问。
  她跟着又抛出来一个问题,“可是,据我所知,他们并不是羊白头。”
  要是羊白头的话,他们也不会留在姜陵关,早到别院了。
  “有些东西是一直遗传着,但没有显示。”
  这就是所谓的隐形遗传。
  “他们的后辈会显示祖先异于常人的地方。”
  至于是哪个后代会把祖先的遗传基因就显性出来,那就很难说。
  原主有些发懵,她原先一直是闷在房间里,根本就不需要动什么脑子,所以此刻有些晕。
  为什么凌霄说出来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但合在一处,就听不懂?
  “唉!近亲结婚可是不利于优生优育啊。”
  “你说什么?”原主说。
  她此刻是更加晕,不明白凌霄说什么。
  “你也记得那个西贝货查的东西。”凌霄说。
  她看出来原主根本是听不懂,就说出来原主也有些记忆的东西。
  原主想了一下,终于从记忆里扒拉出来西贝货的一些东西,看了一下,她不明白。
  凌霄就给她解释了一下,这个世界的人们也是喜欢搞近亲联姻的,喜欢给儿子找个娘家的侄女,或者是嫁出去后,又把女儿嫁回娘家。
  而羊白头的出现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近亲繁殖的成果,这是后世科学研究的结果。
  其原因是基因上缺陷,要是夫妻双方只是一个带着。
  孩子很有可能是显性遗传。
  也有可能隐形遗传。
  但两个人都带着。
  他们的孩子会出现高显性遗传。
  比非近亲联姻的孩子,远远高出好几倍。
  这也是后世里,为什么在婚姻法上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
  对于基因上缺陷,凌霄知道就是到了现代,依旧是无法解决。
  因为科技的发展还没有进步到修改基因这一步。
  原主听了之后,沉思了良久,才有所悟。
  “就是这样的原因?”原主说。
  “你知道亲人之间总是有些相像,这就是遗传。”
  “这就如同是同一类花朵,即使颜色不一样,但花型还是一样的。”
  “我明白了。”原主一下子笑起来。
  “如果不是一家人。”
  “就像是花一样,花型不一样。”
  凌霄听到这里,一时间也无法说什么。
  其实人类和花朵之间......,算了,就先这样解释吧。
  “你也知道萧家人代代有羊白头,这证明是一家人。”凌霄说。
  作为一个来自后世信息爆炸时代来的人,在网络上知道很多东西。
  凌霄知道很正常的人类在繁衍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比较匪夷所思的事情。
  比如说会有新生儿的屁股上,多了一条尾巴出来,那个尾巴是活生生存在的。
  要是在现代社会里,这完全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医生给新生儿做个手术,除掉那个尾巴就是。
  受过比较完善教育的现代人,基本上都是知道所谓的尾巴,这仅仅是返祖现象。
  因为每一个胎儿在娘胎里时,都有尾巴的,只不过生长过程中尾巴退化。
  事实上就算是退化掉,在尾椎最底下,就有尾巴的骨头。
  小小的,但还是能够用手感知一下的话。
  绝对是能够感觉出来的。
  要是不小心臀部着地。
  就会很痛。
  有可能尾骨被撞断。
  有极个别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原因。
  在他们出生时,尾巴还是没有退化。
  就这样带着尾巴出生,做个小小的手术就好。
  可要是在不了解原因的古代,这个孩子在古人看来,妥妥是妖孽,下场绝对好不了。
  要是这样一想,羊白头这种情况的人都是小事。
  当原主听说还有尾巴,还以为自己听错。
  她无法想象这尾巴是怎么一回事。
  但伸手去试一下尾椎部分。
  还真的是。
  这个发现让她是吃惊无比。
  “原来人的身体,还有这么多的奥秘。”
  原主瞪大眼睛,她有了一个想法,想要走自己的路。
  “灵霄,要是和倒霉孩子比,已经是很幸福。”凌霄感叹了一句
  幸福什么的,都是对比出来,没有对比,就没有感觉。
  比如说骑驴的,非要和骑高头大马的人做对比。
  那么必然是处处不如骑马的的。
  绝对感觉活得很不好。
  可要是换个心胸宽广的人。
  感觉这种对比根本就不需要在意。
  还有人换个对照组,和只能是步行的人比。
  幸福感绝对是直接飙升,其人也会活得很快乐。
  而凌霄就想着让原主感觉一下,她也有很幸福的时刻。
  如果眼睛总是盯着自己没有东西,只会是活得很不爽,一直是不幸福。
  凌霄珍惜希望,原主能够从牛角尖里走出来,为自己活着。
  原主是活第二次,想要换个活法的念头油然而生。
  在她努力锻炼自己时,她感觉有了力量后。
  一直沉甸甸压在心上的负面心情。
  竟然是有所松动,轻松几分。
  自然是想着好好练习。
  每一次她练完后。
  感觉是自己又困又累。
  只想着好好睡几觉,没有时间胡思乱想。
  就这样的情况下,原主渐渐掌握了自己的身体,身手练出来。
  “现在你进步了很多,再去亲手杀掉几个臭岩,要更加快速,更加不费力气。”凌霄终于发话。
  听到凌霄的话,原主打一个哆嗦,杀掉臭岩那一幕再一次出现。
  对她来说就是一个不怎么好的消息,她很想说不干。
  但凌霄说:“不要指望我去打。”
  原主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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