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寡人是外科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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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臣散去,独留嬴荡一人在营帐中发呆。
  短短半天,就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让他还理不清头绪来。
  “来人!”
  此刻夜深,外面执夜的是一个什长。
  秦军编制从下到上,依次为伍长,什长,屯长,百将,五百主,千人,军侯,校尉,裨将,上将军。
  如今秦国的上将军便是甘茂,军政都被他抓在手中,不到四年,在嬴荡鼎立支持下,甘茂已经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香饽饽。
  什长之下,可领卒十人,营帐之外,有五个这样的什长,守护着他的安危,这些都是向寿安排的。
  进来的是一个少年,年纪约莫在二十岁上下,也是就是刚及弱冠。
  大秦军官的晋升,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立下军功,这些制度都是在商鞅变法之时就立下,几十年来,从未有过更改。
  这少年能在弱冠就做到什长之位,必定是有军功在身了,看他模样,生的精瘦,行动利落干练,要是在细细看去,发觉双手生了厚厚的老茧,应该是常年使用兵器所形成的,年纪虽小,阅历可一点都不少。
  “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王,白庆。”
  姓白,白氏可是秦国的大族,秦军很多将领都出自白氏一族,后来的那位上将军白起也是如此。
  白起任职于郎官当中,此刻由赢熋统率,他可是没有权利将这位杀神给调过来的,况且白起的兵法,都是成于战阵之中,他的上将军位子,也是一路军功上去的,现在这样做,岂不是如同揠苗助长,浪费天资。
  “之前在何处任职?”
  “十七岁时,就一直跟最在向将军左右。”
  这么说来,向寿办事还挺靠谱的,换过来的都是跟了他几年的亲信,或许可以跟他有进一步的交流。
  “你去问一下,孟贲人在何处?”
  今日白天的时候,就想问问他的情况,一直都没有顾上,这可是一个对他忠心的人,不能让他再出事了。
  史书上记载,孟贲并非死于举鼎,可现在历史已经被改写,就不能按照史书上的那一套来了,还是去看看才放心。
  “回禀大王,孟将军正在王帐不远处医治。”
  孟贲,本该是齐国人,说起来,他的身上还带有传奇色彩,能上山打虎,也能下海杀蛟,是齐国有名的力士,后来被嬴荡招揽过来,委以重任,在几年间,就有了军侯之职,与任鄙相当。
  此人是一名猛将,懂得一些排兵布阵之道,至于阴谋诡计、决胜天下是不可能了,但做个先锋妥妥的没啥问题,这用处大呢。
  举鼎之事,明知不可为也要为之,这份忠心,足以让嬴荡感动。
  他现在的伤势,就怕现在的医疗手段难以医治,只能寡人这个外科圣手亲自去看看。
  “走,带寡人前去。”
  白庆领命,又有三个什长护卫,总共四十名秦军锐士,举了灯盏,去往孟贲处。
  进到里面,正有几个先生在发愁,孟贲还是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比起白天,是进气少出气多,耽搁了一个下午,依旧如此,问题怕是严重了。
  嬴荡过去,翻开他的眼睛,看了一眼瞳孔,还是颅内出血,这样的情况,不做开颅手术是不行了。
  孟贲身体强壮,放出脑中淤血,多半是能活下来的,不过在这个年代,去哪里找开颅的工具呢,就算画了图纸,令人现做,也来不及了。
  对了,黄帝内经不是记载有火针疗法,专门治疗伤寒类的疾病,或许这火针就可以。
  “金针有吗?”
  几位先生看了半天大王的做法,觉得很专业,又感觉全然不知道他要干嘛,现在这样问,更是一头雾水,难道大王要亲自医治?
  这如何使得,平素里只听大王杀人,还从未听过救人。
  他们畏惧嬴荡,心里想,嘴上可不敢说,手底下行动也很快,不多时,拿来一个皮革做的包裹,打开来,一根根的金针由细到粗,整齐排列开来。
  金针,并非是黄金所做,而是铁制,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出现铁器了,只是不能够大面积应用,嬴荡从中找了一根最粗的,大约有小孩手指一般粗细。
  这么粗的,日常根本就用不上的,掏耳朵都不舒服,这几个先生还真准备了,这能干嘛,估计是能防身吧?
  他回想了一下以前的课程,之前在读书时没少在死人身上下功夫,工作没几年,就成了医院的外科圣手,尤其是对于脑肿瘤这一块,是本市的十大青年才俊,这样一个小手术,还是应付的来。
  “拿烈酒来!”
  火针是将金针烧红之后,迅速刺入穴位内,这种方法对于其他部位也算不上可取,有烧伤的隐患,放在大脑更是不成了。
  这么粗的金针烧红,插入人脑,很容易就会造成脑死亡,这就不是救人,而是杀人,所以他才选择用这烈酒。
  这几位先生虽然不明白嬴荡到底要做什么,但他们久在军中,医治过不少人,也知道烈酒去污这个道理。
  很快,烈酒拿来,将金针消过毒,又用火烤了一遍,嬴荡握紧,找准位置,用力刺入孟贲脑中。
  人体骨骼坚硬,这样一来,他大力士的优势就显现出来,金针被他慢慢刺入了进去,几位先生瞪大了眼,都认为嬴荡这是在杀人,而且还是一种古老的刑法,一个个都吓的寒蝉若禁。
  “寡人这是在救人,人体不管哪里出现了於堵,都要疏通,不然气血不畅,经脉逆流,那个……嗯……容易死人!”
  见到两千年前的同行,嬴荡忍不住要交流一下医术心得。
  话是这个话,但到底是杀人还是救人,先生们暂时还不敢苟同,这时候,还没有人敢说上一句话。
  嬴荡顿时觉得无趣。
  不多时候,孟贲大脑中的污血放出,嬴荡又给他细细的包扎好,以他的经验来看,基本上是没什么大问题了,千万别留下后遗症就是了。
  几位先生们惊为天人,嬴荡再也不理他们,直接出去了。
  “白庆,你在军中所任何职?”
  出了营帐,外面月明星稀,嬴荡漫不经心的问道。
  “回大王,军中斥候。”
  斥候!
  那不仅是身手不凡,而且还得知道不少,足够机灵,因为很多时候,斥候要深入敌方城池去打探消息的。
  “明日天未亮时,寡人要去西周狩猎,让向寿调集一千军士,亲自率领,在王城大门等候,切记,一定要做的隐秘,不让任何人知道。”
  一片狭长的大周,还被分成了东西两周,西边的是西周,东边的是东周,西周有一片山林,正是狩猎的好去处。
  为了解开现在的困局,他必须要做些什么了。
  这洛邑看过了,宜阳也打通了,他实在没有理由再呆在这里了,相信用不了多久,臣子们会逼他回咸阳的。
  白天经过这么一闹,臣子们也都明白,只要大王一掌权,他们必定就活不成了,悲惨一点,还会落个五马分尸的结局,好一些也会被满门抄斩。
  秦法公正,鼓励私有制,但对待敌人也极为严苛。
  弑君之举,没有退路可言,在这里,嬴荡身旁有大秦锐士护卫,秦王威信,尽在军中,若是回到咸阳,情势复杂,各方势力盘根错节,他更没一兵一卒可用,到时候只能是任人宰割。
  所以这个咸阳,暂时不能回去,怎奈他孤家寡人,岂能是众臣子的敌手,所以要好好的拉拢向寿了。
  对了,向寿。
  想到这里,嬴荡忽然计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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