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神弓拂月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爆炸性的新闻,让世界频道开始沸腾一般的刷屏起来。
  ……
  【霜之哀伤】:“哇塞,极品拂月/色”
  【繁星】:“靠,全服第一把?”
  【云胡不喜】:“至少能卖50000人民币吧?”
  【八神庵】:“老子每天刷10次,连刷一周也不见得出一个金的,这人是什么狗屎运?”
  【不知火舞】:“会不会是官方的托?”
  【西风狂诗】:“涿鹿副本开组,来30万以上战力的打手!”
  【李子酱】:“3万卖吗,藏宝阁一口价挂上,我直接秒。”
  【浴火刑天】:“收购70级金色武器【醉花阴】,有货可以直接私聊我。多加5000,转账交易,先钱后货。”
  ……
  传闻中“拂月弓”这三个字以金黄色字体标注。
  这金黄色在一般人眼里或许不过是一种普通的颜色而已,但在《醉风月》游戏玩家眼里却意义非凡。因为这颜色代表着稀有与尊贵。用这种颜色字体描述的装备,具有令无数人垂涎艳羡梦寐以求的高级属性。
  孙轶民挪动鼠标悬置于世界传闻中那三个金灿灿的文字“拂月弓”之上,弹出装备属性文本框描述如下:
  名称:拂月弓
  适合职业:幻弓;
  等级要求:70;
  物理攻击:12799
  法术攻击:--
  暴击值:12433
  物理穿透:12588
  法术穿透:--
  致命:--
  锻造等级:+0
  这是属于锻造+0的毛坯状态的属性。相对于60级的幻弓金色毛坯武器【菩萨蛮】,这70级金色品质武器的各项属性都提高了4000+。这样的大幅度的属性提升也是70级武器令无数人渴求的原因所在。
  此时,孙轶民想到了依依。她刚才还在队伍频道吐槽刷不到拂月弓,但没多久后,世界上就有人获得了这神品。可以想见依依心里必定向往。
  孙轶民特意关注了一下获得武器的这幸运儿【阿诗玛】,相当熟悉的名字,他清楚记得昨日柳荣华组队挑战【巴族夷城】招的外帮打手就是她。她属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帮派【紫菱洲】。
  阿诗玛职业并非幻弓,而是峨眉。从职业可以推断,这【拂月弓】并未找到真正的主人。所以这阿诗玛应该是要转让这把神弓的。
  想到这,他立即在队伍频道@依依:“大神你的武器出来了,抓紧时间报价下单,免得被别人抢了。”
  依依的回答出人意料:“谢谢提醒,我已经和那个阿诗玛谈得差不多了,应该很快能拿下。”
  “哦?价格多少?”队伍人员齐问。
  “她跟我说,有很多人给她报价五万左右,她想挂藏宝阁上卖,我说给她5.5万,直接网银转账交易。先钱后货。”
  孙轶民惊愕,这依依果然出手阔绰豪爽,一掷千金。比起那刑天也毫不逊色。
  柳荣华也不由得奉承:“依依大神果然是富婆!牛啊!”
  “千金难买心头好嘛,钱多一点少一点不重要。”依依轻描淡写道。
  孙轶民:“真为你高兴,你终于就要得到了你梦寐以求的杀人神器了……”
  “谢谢!”依依附带了个愉快的表情。
  ……
  此时,孙轶民想到了另一件事。他对于阿诗玛获取这把神弓的途径有所怀疑。
  据说这游戏世界组队杀副本boss分装备有一个不成文的江湖规矩:即如果爆出适合某一职业的极品装备,其他职业的人员应该主动让给这一职业。而得到这个装备的人,一般会拿出一些金币作为分红,来感谢大家的谦让。
  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规矩被游戏世界大多数人所认同,但是,世界有一小部分人并不认同。
  他们觉得:既然游戏系统设计了投骰子决定极品装备的归属,那么每个人获得的机会是均等的,何必让来让去?
  如果需要这个武器的职业没有通过投骰子得到它,他大可以出钱来购买便是了。而且他也没有权利强迫别人把装备让给他。事实上,孙轶民也不太认同这样的所谓江湖规矩。
  围绕着对这一所谓的江湖规矩的认同与否,世界玩家之间经常会产生针锋相对的争执。
  言归正传,这阿诗玛之所以得到这个武器,有两个可能,一是队伍里没有幻弓这个职业,所以她通过投骰子的方式得到了这把武器。二是队伍里有幻弓,但是她也投了骰子,通过投骰子的方式得到了这把武器。如果是后者,那么她可能违背了游戏世界这一所谓的江湖规矩,必然会引起一番争议。
  果不其然。世界频道围绕着这把【拂月弓】归属的争议展开了。
  【墨纤尘】:“阿诗玛你公然抢装备,还要脸吗?”
  【玉蝴蝶】:“阿诗玛,你违背江湖规矩必将付出代价。我警告你,立即把武器转让给【墨纤尘】,免得影响你的江湖声誉。否则后果自负。”
  孙轶民点击【墨纤尘】的名字查看属性,职业幻弓,帮会归属【锦幄居】。想来她就是队伍里的那个本应该得到武器的幻弓。和玉蝴蝶是同一个帮会。
  这玉蝴蝶的名字也很熟悉。此人正是是锦幄居的帮主。前阵子在蟠龙山抢世界BOSS搞突袭杀人就是他,人品相当卑鄙,孙对他没有好感。
  而从阿诗玛不属于锦幄居这一点来推断,她进的是野队。一般来说野队人员互不熟悉最容易起争执。帮会内部人员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世界频道:
  【阿诗玛】:“我凭实力投骰子获得的武器,怎么叫做抢?系统按照公平规则将武器分配给了我,我拿的问心无愧。而且,我得到了极品,也承诺给你们每人1000金币的分红,我觉得我做的仁尽义至了!”
  【守护小仙】:“人尽皆知的江湖规矩,就你见利忘义明知故犯,还好意思为自己狡辩。”
  【李铁嘴】:“【紫菱洲】帮会怎么收了这么个垃圾!”
  【李秋水】:“来,把这个阿诗玛加入和名单,以后大家下副本不要组她,免得被她抢了装备。”
  【易小寒】:“阿诗玛为队伍做出了贡献,凭什么要放弃获得装备的权利?”
  【墨纤尘】:“江湖规矩就是如此,爆出别人的装备,你就应该让给别人,下次爆了你的装备,别人也会让给你!”
  【柳青云】:“就是,新手都知道的规矩,亏你玩了那么久,这么明显的江湖规矩都不懂。”
  【阿诗玛】:“我就应该让给别人,你规定的吗?你有什么权利要求我就应该让给别人?”
  【千禧虫虫】:“什么狗屁江湖规矩,在这个游戏世界里,系统设定的规矩就是最大的规矩,就是法律。文明世界的人都讲法律,只有愚昧的农民才会认同狗屁的江湖规矩。”
  【玉蝴蝶】:“这个世界不只有法律,人活在这社会上,总得讲公德。就像是公共汽车上不给老人让座,会受到所有人的谴责!”
  【陌上桑】:“别人确实有不让座的权利,你这强迫别人遵守你认同的规矩,这是道德绑架,才是没教养的行为。”
  【月落星沉】:“就是我特么的最反感这种把自己认同的所谓江湖规矩强加到别人头上的人。你有什么资格强迫别人接受你的所谓规矩,”
  【静听雨落】:“阿诗玛遵照游戏规则凭借好运气获得了极品。这武器拿的名正言顺。阿诗玛,你也不用分什么红包给这一帮鸟人。怕毛线!”
  【墨纤尘】:“不讲道理的人还真多,看看这些人,以后如果跟他们组队,早晚会抢你们的装备,所以还是离他们远一点。”
  【陌上桑】@【墨纤尘】:“所谓江湖规矩都是借口,你只不过是看见boss出了极品,而你自己没得投到,眼红阿诗玛罢了!要是出个蓝色绿色垃圾装备,看你们还会不会这样道貌岸然,满口江湖规矩?”
  【玉楼春】:“这江湖规矩有人认同有人反对,我觉的最公平的方式就是,你们认同的人可以一起组队玩,如果有外人在队伍中,那么在副本开始前就提前说明这一规矩,免得出了极品起争议。”
  【襄王有梦】:“楼上说的非常中肯,不偏不倚。强迫别人接受所谓的江湖规矩是道德绑架。”
  ……
  世界频道的人们分成了两派,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吵的不可开交。有赞同玉蝴蝶一方,认为阿诗玛违背了约定俗成的江湖规矩的,这部分人占比较多数,也有小部分人对此表示不认同,站在了阿诗玛一边。
  孙轶民在队伍频道问道:“说实话,这所谓的江湖规矩我不太能理解。依你们看,这件事情到底谁对谁错?”
  柳荣华:“按理说呢,这江湖规矩确实有,大多数人是认同的。这阿诗玛确实做得有点出格了,所以这玉蝴蝶有点不乐意也是正常。”
  公孙煜:“就像是我们帮会的人一同去刷副本,如果爆出霸王装备,大家都会让给你。”
  孙轶民想起了第一次刷副本,爆出的那件60级霸王极品铠甲,确实是大家让给他的。当时所有人都放弃了投骰子。
  依依道:“但是话又说回来,也有少数人不认同这样的规矩。所以组队开刷副本前最好约定好要不要遵循这规矩,毕竟不能强迫别人接受这个规矩。”
  柳荣华:“这是没错。所以刚才咱们刷涿鹿之前我特意声明了一下。”
  此时,阿诗玛在世界表态了:
  【阿诗玛】:“感谢支持我的朋友们!我进这个队伍,从来没说我要接受所谓的江湖规矩。所以我觉得我并没有错。”
  【玉蝴蝶】:“阿诗玛!你狡辩再多也没用,你违反了江湖规矩,就要受到惩罚。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乖乖把武器交出来,我们会给你一点分红。否则后果自负!”
  这玉蝴蝶咄咄逼人的话语,听得孙轶民一阵反感。
  他忍不住在世界频道发言怼了一句:“玉蝴蝶满口江湖道义,难道忘了当初开模式杀人搞突袭抢世界boss?当时怎么不讲江湖道义?”
  【公孙煜】:“这是典型的双标,自己抢boss可以不讲规矩,自己投不到武器,就要别人讲规矩,哈哈!”
  【杨紫陌】:“抢也就罢了,12个人还打不过6个人,结果boss也没抢成,哈哈哈!”
  玉蝴蝶对这一番讽刺与指责未做正面回应,却扬言道:“阿诗玛的拂月弓属于公然抢装备所得,希望明白规矩的朋友,不要买下这个贼赃,一来坏了自己名声,而来助长游戏的不良风气。”
  在孙轶民看来,这话说的表面上客气,但却有一丝丝的威胁的味道,让人听了很不爽快。想来依依听了这话,更是不爽。
  (待续)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