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肉夹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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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冰峰汽水联想到答案后,郝贤再回头去看任务描述,立觉豁然开朗。
  第一句话其实就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提示:“三秦之地,古城昔在。所谓???,意为??于?,乃陕西之象征。”
  所谓???,意为??于?。
  能在菜名里隐藏着“于”字之意的陕西菜,范围便很小了。
  况且,还有“三秦”二字。
  三秦加上冰峰,若是陕西当地人,又或者资深中华美食爱好者,脑子里瞬间就能想到一个词:
  三秦套餐。
  所谓“三秦套餐”,乃是肉夹馍、凉皮、和冰峰汽水的组合。
  能在众多秦地美味中脱颖而出,被冠以“三秦”之名,足以见得此三者在陕西民间的地位。
  现代肉夹馍中最常见的应该是腊汁肉夹于白吉馍做出的腊汁肉夹馍。现做的白吉馍香酥美味,有的人就算什么都不夹都可以趁热吃上两个。
  而夹入腊汁肉的肉夹馍,在咬下去时,肉汁会在嘴里爆开。好的肉夹馍要做到肥肉不腻,瘦肉不柴,入口香嫩。
  正宗的陕西肉夹馍是不会加青椒的,都是纯肉肉夹馍,加青椒是北方城市改良的做法。
  和锅包肉到底该不该加番茄酱一样,肉夹馍到底要不要加青椒也是一个永远充满争议的话题。
  自然是有些人喜欢纯肉,有些人喜欢加青椒,因为青椒可以解腻。
  陕西人民当然是喜欢原版的纯肉肉夹馍,他们不需要靠青椒解腻。
  他们有凉皮。
  品尝纯肉肉夹馍时,同时享用稍微有些酸味的凉皮,便不用担心肉吃多了会油腻。
  凉皮里可以放辣椒油和醋,或者花生酱和芝麻酱,各个地区吃凉皮的方法很多,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调味料。
  左手抓着肉夹馍,右手筷子夹凉皮,剥一颗蒜,再喝上一口冰峰汽水,实乃陕西人的一大享受!
  这便是三秦套餐。
  郝贤刚才在查陕西菜的时候,有看到过凉皮,因此就算用排除法,也可以知道被吞噬的菜品是什么了。
  所谓肉夹馍,意为肉夹于馍。
  他在白度搜索输入了“肉夹馍”三字,发现果然和上次锅包肉一样,查不到任何肉夹馍存在过的痕迹。
  就连三秦套餐这个说法也同样消失不见。
  “确定了,这次被吞噬的就是肉夹馍!”
  郝贤一点都没有因为推理出答案而高兴,反而愁眉不展。
  肉夹馍没了!
  这能忍?
  他甚至差点一冲动直接就选了“肉夹馍起源”这个任务,毕竟扬州炒饭只是被邪恶存在盯上,传承暂时还没有出问题,而水面人任务显然是菜姬弄出来整他的,必须留到最后,能不选就不选,而肉夹馍多么重要啊?
  不过他还是忍住了。
  原因很简单。
  他也不是很清楚肉夹馍是咋起源的。
  郝贤虽然对众多华国菜的发明和传播如数家珍,但终究还是有更多菜式的来历难以考证,被掩藏在历史的迷雾下。
  肉夹馍便是如此。
  近代的腊汁肉夹馍是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由樊凤祥父子所创,据传是在唐朝传统技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
  那么,肉夹馍是由唐人发明的吗?
  从任务描述来看,显然不是。
  《彭祖厨经》要把郝贤一口气丢回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哩!
  关于肉夹馍的发明,历史上并没有明确记载,有也只是些不具备可信度的野史传说。
  但肉夹馍里夹着的肉,倒是可以考证的。
  郝贤再次根据自己知晓的历史开始推理: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中有记载腊肉的做法,和现在腊汁肉夹馍里的腊汁肉相似度很高,而这种腊肉是战国时期的韩国人发明的。
  “秦灭韩国后,腊汁肉的做法很可能被秦人带回大秦,也就是如今的陕西一带,在那里和馍这种常见主食相结合,最终诞生了肉夹馍。
  “肉夹馍的发明者之所以没有青史留名,很可能他根本不是什么有地位的人物,只是一个普通的秦民。毕竟如果手上同时有块腊汁肉和一个香喷喷的馍馍,把肉在馍里夹着吃并不是很难想到的事情。
  “全世界到处都有这种主食夹肉馅的食物。
  “但就好像无人知晓谁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样,也没有人知道谁是第一个把肉夹于馍的人,只不过这种做法好吃又方便,有一个人做了之后,自然很快地就一传十十传百,一直传承了两千年,让肉夹馍成为中华大地家喻户晓的食物。”
  郝贤大致梳理好了历史脉络,眉头却反而皱得更深了。
  太难了。
  这个任务太难了。
  锅包肉时至少发明人还是明确的,如何发明锅包肉的过程郝贤虽然了解得不全面,但多少总是知道一些细节,比如最关键的和俄罗斯使臣有关这一点,最终也确实对完成任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但肉夹馍由于太过悠久,对于自己到底会穿越到什么地方,郝贤心里完全没有个数。
  “任务描述说的是回到两千年前的大秦,而不是秦朝,那就不确定到底是秦一统六国之前还是之后。
  “穿越过去之后,肉夹馍的发明者有可能在和平的城市中,也有可能在厮杀的战场上,甚至被当做民夫拉去修长城都不是不可能!”
  坦白说,郝贤有点心生退意,三选一的任务里,显然是扬州炒饭最好做,这肉夹馍起源他毫无把握。
  但是,他不能退。
  在知道这个任务的小问号下隐藏的是“肉夹馍”三个字时,郝贤就已经决定选择这个滥觞任务了。
  想要守护肉夹馍这家喻户晓的美食是一个原因。
  另一个原因则是,肉夹馍被称为“华国汉堡”。
  华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经济上落后于西方,不得不将自己宝贵的文化成果冠以“华国的xx”之名,以便西方人能听得懂。
  《梁山伯与祝英台》,是华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肉夹馍,是华国的汉堡。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凭什么呢?
  凭什么不是把汉堡叫做妙国肉夹馍?
  就凭落后要挨打。
  对于国家大事,郝贤无力影响什么,唯有诚心祝愿祖国崛起,但作为厨师,他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战斗。
  比如,若是在街头美食霸王争霸赛上,用肉夹馍战胜汉堡,那一定会很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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