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酒是穿肠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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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手小庄已经死了,活着的,只是个烂酒鬼而已。
  现在的小庄绝不是托尔的对手,托尔刚出道半年,正是锋芒毕露,如日中天的时候。
  反观小庄,只是个醉生梦死的失败者。
  “喂,李鹰,我是吕泽。”
  挂断电话,吕泽立刻联系上了李鹰:“托尔要杀小庄,你能不能联系上小庄,他现在可能有危险。”
  “你在哪?”
  “环城路边上的修理店。”
  “等我,二十分钟就到。”
  也就十五分钟,李鹰便开车赶来了。
  副驾驶上还坐着他的女朋友,看样子刚才就在附近逛商场。
  “你把车开回去吧,我这边有个案子要办。”
  下了车,李鹰把女友支走了。
  “你女朋友看着有点面熟啊!”
  吕泽不是套近乎,而是对副驾驶上的女人真的很眼熟,只是想不起来她是谁了。
  “霸王花小队的,你可能看过她们的宣传海报吧。”
  随口一说,李鹰也没在意,很快继续问道:“要杀小庄的那个托尔,是不是最近很火的港岛第一杀手?”
  吕泽点头:“对,是他。”
  “唉!”
  “小庄都退出江湖了,没想到一个个的,还是不肯放过他。”
  李鹰意味深长的看了吕泽一眼。
  吕泽知道他的意思,这是把他也当成不速之客了,于是笑道:“没有我的情报,你也不知道这条消息吧?”
  李鹰没有反驳,这也算错有错招。
  吕泽见状继续道:“我上次见过小庄,他已经废了,绝不是托尔的对手,咱们还是快点他找出来吧,晚了的话...”
  后面的话吕泽没说,毕竟收尸不好听。
  “德丰路。”
  李鹰是小庄的好朋友,二人有过命交情。
  金盆洗手之后,小庄就成了混迹酒吧的酒鬼,他没有大哥大,也不习惯用BB机,一般人还真找不到他。
  李鹰却不是一般人,小庄在港岛有多处房产,用的都是不同名字。
  他住哪,从未瞒过李鹰,因为没有李鹰他早死了。
  半小时后。
  红磡区。
  “这么高档?”
  站在小庄的公寓外,吕泽一脸惊异:“小庄住这?”
  “嗯。”
  李鹰轻轻点头。
  红磡区是九龙城区附近的住宅区,与油尖旺区接壤,房价也相差无几。
  小庄住的海明轩公寓,更是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面朝大海不说,还有不对外开放的沙滩与小型公园,一看就是为高收入人群准备的豪华公寓。
  不过想想也对,小庄可是前亚洲第一杀手。
  出道十年,哪年不得弄个千八百万,没有上亿身价也说不过去。
  “小庄曾和我说,当杀手,最重要的是留有退路。”
  “他从不住在3楼以上,因为楼层太高不利于转移,现在...”
  李鹰将手按在48层的按钮上:“他只想当个普通人。”
  48层,距离地面将近两百米高,这么高的住宅楼确实不像杀手该住的地方,因为没有退路可言,很容易被人堵死。
  “小庄是怎么当上杀手的?”
  坐着电梯往上走,吕泽忍不住问了一句。
  小庄是个有情有义的红脸汉子,从不滥杀无辜,接单前还要考虑目标是否该杀,怎么看也不像合格杀手。
  “命运吧。”
  李鹰的解释很敷衍。
  但是仔细想想,又不觉得敷衍,因为命运总喜欢捉弄人。
  它会把一位诗人生在皇室,让他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往事知多少。
  也会让某个画家成为政客,留着性感的小胡子,演绎一场我的奋斗,或许他们的本意都不是如此,真造化弄人。
  “还好。”
  出了电梯,看着门口鞋架上的皮鞋,李鹰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咚咚咚...
  “谁啊?”
  过了半响,小庄才出来开门。
  他浑身酒气,目光迷茫,脸上的胡茬不知道多少天没刮了,将中年人的油腻二字演绎的淋漓尽致。
  “你们怎么来了?”
  看到来的是李鹰和吕泽,小庄有些迷糊的问道:“找我去喝酒吗?”
  “喝喝喝,天天就知道喝,现在白天还是晚上啊?”
  推门进去,房间里很乱,桌上摆着酒瓶,垃圾桶里堆满了吃剩下的盒饭,屋内的味道十分难闻。
  “众人皆醉,我何须独醒,众人皆醒,我又何惧独醉?”
  小庄并不在意黑界白天,拿起桌上的洋酒就灌了几口。
  “别喝了。”
  李鹰将酒瓶夺过来,又把屋内的窗帘拉开,打开排风扇换气。
  结果一阵忙乎下来,回头一看找不到小庄人了。
  “小庄呢?”
  李鹰有些傻眼。
  吕泽摇摇头,指了指沙发后面。
  李鹰凑过来一看,这么一会的功夫,小庄居然倒在沙发后面睡着了。
  “你要不是救过我的命,我才懒得管你。”
  李鹰恨铁不成钢的看了他一眼,走到卫生间去浸湿毛巾,用力给他擦了擦脸。
  被凉水一激,小庄悠悠转醒,目光迷茫:“你们怎么在这?”
  一听这话,李鹰是真的服气了:“醒醒吧老兄,你给我们开的门啊!”
  “是吗?”
  小庄揉揉眼睛,嘀咕着:“我刚才以为在做梦。”
  “先去洗把脸吧,有重要的事要和你说。”
  李鹰一阵催促,将小庄催促走了。
  等小庄去洗脸后,吕泽回头向李鹰说道:“看情况,托尔还没找到这里,我们没有来晚。”
  说完,语气微顿,又道:“不过以我对托尔的了解,他说要干掉小庄就一定会出手,哪怕明知道我们的存在也不例外,我建议让小庄搬去跟你住,再找几个伙计埋伏一下,看看能不能阴一下他。”
  “托尔有这么嚣张?”
  李鹰对托尔知道的不多,很难想象居然有不怕警察的杀手。
  “比你想的还要嚣张,两个月前,菲略宾有个江湖大佬倒向警方,想要成为污点证人。”
  “为自保,当地组织请了杀手准备除掉他,受雇的杀手就是托尔。”
  “按照正常思路,当时的江湖大佬住在警局,接受警察的24小时保护,没人会在警局内对他动手。”
  “偏偏托尔不信这个邪,他不但杀了这位江湖大佬,还用几十枚手雷,炸平了半间警局,爆炸声几里外都能听到,简直是个疯子。”
  “由此可见,哪怕明知道小庄被警察保护着,并且可能存在陷阱,他也不见得会怕,反而会更兴奋也说不定。”
  吕泽摊摊手:“这是个狂人,不能用常人思维来判断他。”
  李鹰轻轻点头。
  托尔出道的时间并不久,接的单子也不多。
  半年时间成为公认的港岛第一杀手,并成为亚洲第一称号的最大挑战者,托尔凭的就是自己的张狂。
  别人不敢干的事他敢干。
  别人不敢杀的人他敢杀。
  出手就是必杀,从不走空,这种人放到古代也是传奇刺客。
  “什么,让警察保护我,趁机再把托尔引出来?”
  吕泽和李鹰想的很好,但是没考虑到小庄能否接受。
  小庄回来后,一听就炸毛了:“我不会这样做,也不需要任何人的保护。”
  “这...”
  李鹰一时难言,只能看向吕泽。
  啪!
  吕泽将手枪拍在桌子上,推到小庄前面说道:“这把枪在你眼前,距离你三十公分,距离我五十公分。”
  “我们面对面的坐着,你要是能在我面前拿起这把枪,我就承认你有这个本事。”
  小庄不说话,目光一沉,瞬间出手。
  啪!
  吕泽的速度比他更快,小庄的手刚抓向枪柄,就被他挥手打开了。
  小庄不信邪,再次尝试。
  这次更惨,明明是他先出手的,距离也更近。
  吕泽却比他快了一倍,他刚把手伸出去,吕泽就把枪拿起来指向了他。
  “怎么会这样?”
  小庄目光中满是不信。
  他可是亚洲第一杀手,怎么会比人慢这么多。
  一回头,发现镜子中有个满脸胡茬,一脸衰相的中年人。
  “这是我吗?”
  小庄目光恍惚:“我被酒色所伤,居然如此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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