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妖道”于吉(4000大章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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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物?
  看着手里的布包,吴良这才想起一件事,曹旎好像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来骚扰他了。
  不止如此,就算在曹府偶尔遇上,曹旎也是说话轻柔有礼有数,看起来哪里还有一丝之前的骄纵,简直比大家闺秀还要大家闺秀,就仿佛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
  所以……
  就像曹禀说的,这姑娘很不对劲!
  吴良才不会相信这个招惹不得的女公子会有什么好心,还不一定沉寂了一段时间又想出了什么幺蛾子呢?
  如此想着,吴良狐疑的将布包外面的那层麻布抖开。
  呈现在眼前的竟是一双这个时代价格仅次于“丝履”的“革履”!
  说白了就是皮靴,看材质应该是比较结实的牛皮,这玩意儿可不便宜,毕竟这个时代就算是士族也极少杀牛,因此牛皮自然要比一般的皮具更加珍贵,价格也是十分可观,并且还不是谁想买便能买得到的。
  “这……”
  吴良有些不太懂了。
  这姑娘这次又是什么套路,好端端的送这么好的靴子……难道是这个姑娘怀恨在心,于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我麻溜儿滚,滚远点?
  真要是这个意思何须这么麻烦。
  一句话的事儿,保证立刻照办,根本不需要下这样的血本!
  正如此想着,吴良忽然又注意到,一只靴子里面似乎塞了一些东西……
  吴良将手伸入靴子中一掏,竟掏出来一块绢帛。
  绢帛上写有一些娟秀的字迹: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纵我不言,子宁不语?!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噗通!”
  吴良心脏狂跳了一下。
  不是小鹿乱撞般的跳动,而是巨鲲搅海般的跳动,险些心肌梗塞那一种狂跳!
  以至于他一个趔趄没有站稳,差点跪倒在地。
  想不到曹旎居然也会改诗,而且改的是《诗经》中的经典情诗?
  甚至,通过这首改动过的情诗,吴良已经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曹旎积压在心中的怨念!
  毫无疑问,那一定是怨念!
  纵我不言,子宁不语?!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我他喵的最近不曾主动找你说话,你他汪的就不能来找我说话?!
  我他汪的最近不曾主动找你会面,你他喵的就不能主动来看我?!
  毋庸置疑,这就是充满怨念的语气!
  因为在这首诗的原版中,句子末尾只是一个类似于撒娇的“?”,而不是加强语气的“?!”,这怨念已经溢于言表了好么?
  毕竟,历史上曹旎的人设本就是如此。
  她可是因为自己的夫君在外面养了几个小妾,这在这个时代是最正常不过的事,就直接要将夫君搞死的狠人啊!
  至于这两句前面的“悠悠我心”与“悠悠我思”直接忽略掉就好。
  吴良绝不相信只是见过那么几次面,而且还是很不愉快的几次,就因为自己救了这姑娘的弟弟,她就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如此强烈的好感。
  可是……到底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自己明明一直躲着这位女公子,就算不得不说话也绝对正儿八经,从来不像对待白菁菁或是那些美人一样调戏说笑。
  怎么这位女公子就是偏偏揪住自己不放呢?
  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求求您直接说出来,我改还不行么?
  “这尼玛……”
  吴良觉得自己应该立刻把牛皮靴送回去,毕竟自己不是绿茶婊,没有对人家没意思却还收人家礼物的习惯。
  于是他果断转身,却见又一块绢帛从靴子里面掉了出来。
  吴良再捡起一看。
  这块绢帛上依旧有字,不过这次倒没有改诗,而是用比较白话的方式写了一段话:
  【吴有才:
  听说你又要远行,我便送你一副革履吧。
  听母亲说,你此前躲我避我,其实是尊敬我爱护我,若非母亲说起,我恐怕还要晚些才能明白,因此近日我没有再去扰你,是不忍辜负你的一品好意。
  这副革履是我的心意,你要穿着它远行,我便心中欢喜,你若不穿……你还是穿着比较好,否则我便不会欢喜!!!】
  结尾又是三个感叹号,威胁意味满满!
  吴良看完顿时又有些心累。
  可算找着根儿了!
  这次貌似还真不是曹旎的问题,而是……丁夫人的问题?
  次奥!
  这丁夫人也真是的,看起来明明是个心思细腻情商又高的夫人,举手投足之间都有母仪天下的气质,怎么迪化起来也能这么不靠谱?
  看热闹不嫌事大?!
  我那是尊敬她爱护她么?
  我那就是躲她避她还唯恐不及好吧?
  哦——也对!
  历史上不论是这个丁夫人,还是这个清河公主,都不是什么善茬来着,个顶个的狠人,曹老板都降不住的狠人。
  看来这双靴子还是不要送回去的好,不然不知道还要搞出什么幺蛾子来……
  好的!
  既然你敢送,那我就敢穿!
  反正据吴良所知,这次曹家家眷搬到鄄城之后,在铜雀台建成之前就没再迁移过。
  既然如此,等这次从豫章郡回来之后。
  我就果断向曹老板申请举家迁回陈留,继续去住我那个已经收拾好的大宅子,如此便可远离曹家家眷,尤其是这个容易迪化的丁夫人和这个小恶魔曹旎,老死不相往来!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再见了您!
  ……
  一个多月后。
  吴良率领瓬人军一路向南,仿佛郊游一般走走停停,总算到达了庐江郡。
  出了庐江郡再往南走便是豫章郡,那就是瓬人军此行的目的地。
  据吴良所知,海昏侯墓的具体地点位于后世的楠倡市新建区大塘坪乡观西村,至于如今具体的地名到底叫什么,还需要到了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考证。
  不过大概的位置,吴良已经非常确定。
  那地方在后世已经被建成了一座遗址公园,就位于楠倡市北部的昌北机场以北。
  因此基本可以确定海昏侯墓就是在现在的豫章郡城正北方,两者之间的直线距离大概为200里左右。
  并且在海昏侯墓旁边还有一个不算太大的湖,后世管这个小湖叫做“灵湖”,虽然不知道这个时代叫什么名字,但知道这些地形特征再去找墓,基本已经不存在什么难度了。
  在庐江稍作停留的时候,吴良将单独杨万里叫了过来。
  “校尉,啥事?”
  杨万里躬身说道。
  “你叫我什么?”
  吴良斜睨过来。
  为了掩人耳目,这次瓬人军干脆扮成了一个迁移南下的寒门。
  吴良自然是家主,白菁菁被强行冠上了夫人的身份,不接受异议的那种,剩下的兵士则都是门客与佣仆。
  “瞧我这记性,家主,家主啥事?”
  杨万里一拍脑门,连忙嘿嘿笑着赔罪。
  因为在发掘广川王刘去墓时表现不错,杨万里此刻已经被吴良任命为伯长,虽然不能像正规军一样真正统领百人,但享受的俸禄却是一样的。
  因此这个家伙此刻已经认定了吴良这个老大,对他俯首帖耳。
  不过暂时吴良并没有送他戒指的打算,这个家伙虽然打探消息还算比较靠谱,但距离吴良想要的人才还差了一些。
  “我要你带领十人提前出发前往豫章郡,到达豫章郡之后再往北行进大约200里,先在那一带探寻湖泊,找到湖泊便继续在附近打探民间传闻。”
  吴良正色说道,“记住!这次我们要找的墓叫做海昏侯墓,又或者叫海昏国墓园,不论打探结果如何,十日后准时返回豫章郡与随后到达的我们汇合,到时我会留人在北城门接应你。”
  “家主,你这已经说的太具体了,豫章郡往北200里,还有湖泊……这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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