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一章 给你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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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会结束后,拍到比较昂贵东西的客户,被会场内的保安护送着,走到了外边。
  林夕拍下项链用了五千万,可以说是会场的贵宾,收到这种待遇也是理所应当的,而且,跟随保安一块护送他的,还有会场的经理。
  他们来到门口,发现外边站了一大帮子人。
  为首的一个,正是申大仲。
  许思站在申大仲旁边,鼻孔对着林夕,充满了傲慢。
  会场的工作人员见到申公子,都纷纷朝后退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经理。
  申大仲笑了下:“还算你们识相,否则的话,连你们一块收拾了。”
  申大仲来到林夕的跟前,笑着说:“兄弟,刚才你很屌啊,既然给你台阶你不下,那就不给了吧。”
  “痛快点,把你手里的项链给我,放你回去。”
  “否则,我把你废了,这项链,还是我的。”
  申大仲趾高气扬的说道。
  林夕静静的看着他。
  申大仲以为林夕吓傻了,他哈哈大笑,拍着林夕的肩膀:“小子,你不是钱多吗?就当五千万买了个教训吧。”
  “以后,可别谁都得罪了,有些人,真不是你能招惹的。”
  申大仲讲完后,就去拿林夕手中的盒子。
  啪!
  林夕抓住了他的肩膀。
  “嗯?几个意思啊兄弟?非要吃点皮肉之苦,才肯老老实实的把这串项链给我?”申大仲皱起了眉头。
  林夕笑了下:“放开。”
  “我放你马勒戈壁啊,我…”
  咔嚓!
  这是给林诗诗的礼物,岂容他这样侮辱?林夕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把申大仲的手臂给拧断。
  “啊!”申大仲发出了一声惨叫!
  许思等人都看呆了,他们没有想到,林夕竟然敢对申大仲动手!
  “还他吗愣着干嘛?等他把我打死了,给我收尸吗?赶紧上啊!”申大仲朝后喊了起来。
  彭!
  林夕一脚把申大仲踹开,直接撞倒了最先冲上来的三个人,之后,林夕把盒子丢向会场经理:“接好。”
  会场经理还在惊愕之中,被他这么一说,急忙点头,伸手接住了盒子。
  这可是价值五千万的项链,要是坏了,他可担当不起。
  更何况,这项链是申大仲和林夕都在抢的宝贝,他哪一方都得罪不起。
  林夕冲入申大仲那帮打手当中后,如同狼入羊群,这些三流货色,根本不是林夕的对手,他一拳一个,一脚一个的,没多久便全部撂倒了。
  许思站在人群中,早已吓的面如土色,浑身颤栗。
  林夕走到她的跟前,微微一笑:“放心,我不打女人。”
  之后,林夕转身,来到了申大仲跟前。
  申大仲断了一条手臂,面色苍白,他发现林夕这么能打,也是惊恐不已,见林夕走来,吓的一个劲儿后退,直到背靠着墙,无路可退。
  “你…你要干嘛?我可是申保国的儿子,我…”
  啪!
  林夕一巴掌扇在他的脸上,把他牙齿都打掉了几颗,说:“申保国的儿子?好厉害的样子,但是,有什么用没?”
  “你…”
  啪!
  “这是你跟我说话的态度?”
  申大仲怕了,这他吗遇到了个神经病吧?他低着头,不再多言。
  林夕笑了下:“这样才对嘛。”
  林夕看向经理,招了招手。
  经理吞了口唾沫,他生怕林夕会记恨自己,对自己不利。
  林夕笑了下:“放心吧,我知道你也不容易,申大仲不是你可以得罪起的,刚才你遇到危险退后的事情,我可以不计较,现在,把这个项链拿来。”
  是的,林夕不会,也不屑于跟这种人计较。
  经理忙不迭点头,把项链送到了林夕的手上。
  林夕举着盒子,放在申大仲跟前:“还要吗?”
  “不…不要了…”申大仲哪里敢装什么公子,林夕八成是个神经病,他可不敢招惹这么个人。
  就算自己有通天的权势,现在也用不上啊,相反,这个神经病这会儿要找自己麻烦,却可以分分钟弄死他。
  林夕说:“我这个人吧,也不是那么冷血,既然你这么喜欢这串项链,我给你个机会,让你跟它有点瓜葛吧。”
  林夕伸出五根手指:“五千万,你拿五千万给我,这串项链,就当是你买了送给我。”
  “这么一来,不就满足你买项链的愿望了?”
  什么?
  申大仲睁大了眼睛!这他吗的,不是讹人吗?
  啪!
  林夕一巴掌扇在了他的脸上,说:“这表情几个意思?”
  申大仲满嘴血腥味,他咬了咬牙,这种时候,要是不跟着林夕的意思走,他怕是要被活活打死了。
  “没…没几个意思,我…我买。”
  申大仲没得选择!
  林夕收了申大仲五千万后,笑着拍了拍他的脸,说:“怎么,我给你这个机会,你不应该感谢一下我啊?”
  “你…”
  啪!
  有一点点反抗的态度,就是一巴掌。
  根本不会跟他废话。
  “谢谢你,谢谢你给我机会。”申大仲强颜欢笑,内心则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林夕招了招手,把经理叫了过来,说:“我刚才想到了一件事情,要是由你捧着这项链,交给我女朋友的话,或许会更加浪漫。”
  “这样,五月二十号中午,你捧着这串项链,亲自送到520餐厅,那天的主角,就是我的女朋友。”
  “明白了吗?”
  经理见识到林夕的狠辣后,自然不敢拒绝,只是,他还有点心事,犹犹豫豫,似乎不敢开口。
  林夕看了出来,问:“怎么了?”
  “啊…是这样的…我…我那天下班都中午十二点半了,就算很快赶到,最早也要一点,会不会耽误…”
  林夕哈哈大笑,他以为什么呢,原来这个经理是害怕这事儿,顿时,他对这个经理,有了几分好感。
  毕竟人家实事求是,还在替自己着想。
  林夕说:“放心吧,我们吃完饭,估计也就一点半了,你在一点半之前赶到就行了。”
  林夕之所以多说半个小时,是因为他想多给那天去吃饭的人一些时间。
  大部分人去吃饭,都是下班以后去,十二点出发,到了也要十二点二三十,上上菜,吃到一点半很正常。
  等他向众人宣布,林诗诗是自己的女朋友,并且送给她这么昂贵的项链后,肯定会令其他男人觉得黯然失色,这会影响他们的用餐。
  所以林夕尽可能晚一些向林诗诗表白,好最大程度的帮那些男人挽留尊严,给他们一个愉快的午餐。
  至于早些吃完就走了的,也不必纠结,反正五月二十号以后,林夕和林诗诗的事情,会因为520餐厅的那幕,而轰动整个雾城,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他们。
  林夕安排完了这些后,走向了自己的车子。
  等林夕走后,申大仲的小弟们才敢去搀扶申大仲,许思也跑了过去,道:“申哥,你没事儿吧…”
  申大仲咬着牙,看着林夕的背影,他道:“马勒戈壁的,今天他没有弄死老子,来日,他一定会后悔。”
  许思说:“可是,他戴着面具,咱们不知道他的样子啊。”
  申大仲哼了声:“他刚才不是说了吗?五月二十号那天,去520餐厅给他女朋友送项链?”
  “那就说明,那天的女主角,是他女朋友,男主角是他,还怕找不到他吗?”
  “那天咱们也去,码的,今天我受到的伤,那一天,定然要加倍奉还!”
  …
  林夕在车上的时候,就给马明打去了电话,告诉他自己那天大概一点左右到,仪式在一点半准时开始。
  马明得到消息后,立刻联系了路新飞,他说:“新飞,土豪刚才给我讲了,仪式一点半开始,也就是说,一点半之前,你们必须离开。”
  路新飞哈哈大笑:“马明,这次你可真是帮了兄弟大忙了,你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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