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莫兰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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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不愿意被人冤枉,那潘龙唯一的选择,就是让这店铺的伙计改口。
  而他的做法是什么呢?
  前世网上有句名言,叫做“一个人的说服力,跟他的拳头大小有直接关系”,这话发展到最后就是“你说话别人就信?那你多半是正在把枪指着他的脑袋”。
  潘龙手头上当然没有枪,但他有拳头。
  只是刻意控制力量的随手一拳,那红头发的伙计就被打倒在地,手上的长火叉也掉在了一边。
  潘龙将他打倒之后,才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们这种人。自己混不出个名堂来,就特别看不起那些能够混出名堂的人。看到一个东方人能够跑到西方来闯荡,让你觉得嫉妒了。所以你就造谣中伤我,为的是满足你自己那点嫉妒心理,对不对?”
  “不对!”那伙计满脸通红,一咕噜翻身爬起来,大声说,“你在胡说!”
  回答他的,又是迎面一拳,将他再次打倒在地。
  “从东方到西方,路程很远很远。”潘龙说,“我越过高山、越过草原、越过沙漠、越过海洋。我和土匪战斗过,和海盗战斗过,和贪官污吏战斗过,和想要烧死一切异教徒的狂信者战斗过,甚至跟那些热衷于抓人当祭品的邪魔外道战斗过……你还差得远呢!”
  伙计脸色更红,也不知道是羞还是气。他再次站起来,嘴里大喊着毫无意义的音节,冲向潘龙。
  于是他第三次被打倒在地。
  如果潘龙认真的话,一拳就能把这出言不逊加种族歧视的小子打成一片马赛克,但他要的不是那样的结果。
  他到这个世界,是来散散心,找点乐子的。
  不是来当变态杀人魔的!
  所以他刻意控制着拳头上的力量,每一拳都恰到好处地将这伙计打倒,却并没有让对方受伤。甚至于那伙计摔倒在地上的力量和角度,也一样在他的控制之中。只会摔疼,不会摔伤。
  当然,身上青一块或者肿一块,那是难免的事情。
  有趣的是,这伙计被他打倒了三次之后,居然一点都不见气馁。居然还再爬起来,朝着他冲过来。
  潘龙也不客气,他冲上来几次,就打倒几次。
  对西方文化,他还是有所了解的——西方由于长期战乱的缘故,强盗之风盛行。一个人到了某个地方,要得到当地人的友好相处,最好的办法不是向他们送上一些礼物,而是把他们暴打一顿。
  强盗不尊重道德长者,只尊重强大而且凶狠的人。
  他不清楚这世界是否也流行这种风气,但看自己第一个遇到的就是个种族歧视的货色,估计用拳头开路,应该比较的入乡随俗。
  只一会儿工夫,那伙计已经倒下来再爬起来、爬起来再倒下去十几次。
  正常来说,就算是没受伤,一个人被击倒这么多次,也该胆气涣散,吓得战战兢兢才对。但他却恰恰相反,虽然被摔得有点犯糊涂,但眼神却越发明亮,身上的气息也越发的旺盛。
  甚至于,此刻他的呼吸声都变得沉重有力,就像是有人在用力拉扯风箱一般。
  伴随着他的呼吸,潘龙仿佛隐约看到有火星在他的口鼻之间跳动,就像是在喷火的样子。
  (咦?我这随便遇到个人,竟然就不是等闲之辈吗?)
  他正在疑惑,突然眼前的画面一闪,看到了几个虚幻的影像。
  第一个影像,是这伙计穿着铠甲,双手分别抓着一把战斧,正率领一群人冲向对面大群模样古怪的怪物。
  第二个影像,是他衣衫褴褛,带着一群同样穿得跟乞丐差不多的人,在街头大声呼喊,拿着棍棒石头甚至于干脆就是赤手空拳,冲向一座被许多士兵围着的高大建筑物。
  第三个影像,是他浑身是血,在战场上拼命的厮杀,周围穿着跟他类似军装的人已经倒了满地。大群军装不同的人将他围住,雪亮的刺刀向他刺去。
  第四个影像,是他穿着兜袍,正在教堂里面向一群人激动地高喊着什么,那些人也同样激动,脸色通红地大喊大叫。
  第五个影像,是他浑身燃烧着熊熊烈焰,走向一座发光的大门。临走的时候转过身,向这边挥手致意。
  潘龙正要细看,突然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
  “斯通,冷静下来。热情是好的,但你需要控制住它。否则,内心的热情会化为火焰,将你燃烧殆尽。”
  说话间,一个穿着简朴长裙、外面罩着厚重风衣的年轻女人走了出来。
  她有着日耳曼风格的金发碧眼,身材高挑到比寻常男人都要高一些,笔挺的身姿和强硬的脸部轮廓,勾勒出一个坚强独立的新女性。但她的声音却相当柔软,就是前世被俗称为“软妹音”的那种。
  外表和声音,形成了显著的反差萌,给这个原本就可以算是相貌姣好的年轻女人增加了额外的魅力。
  她快步走过来,一手搭在几乎要喷火的伙计的肩膀上。有微弱的白光在她的身上闪烁,然后那伙计亢奋的神情就渐渐平静了下来,神情慢慢变得平和而充满理智。
  他重新看向潘龙,眼神里面除了畏惧之外,还有歉意。
  “抱歉,先生!”他有些结结巴巴地说,“我今晚喝多了……这段时间黑夜杀人魔、假药诈骗犯之类的事情太多了,晚上值班的时候,我总是有些紧张……”
  潘龙笑了:“没什么,人在危险面前总是会紧张。而我对大多数人来说,都很危险。”
  他对这伙计点点头,用笑容表达了善意,然后看向那女人。
  “这位女士,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莫兰。”女人回答,“大家都叫我莫兰小姐,我经营这家‘莫兰书店’。在伦敦这个大城市,靠着运气和少许努力,勉强拥有一席之地。”
  她看着潘龙,沉静的目光里面有几分疑惑:“请恕我冒昧,但……来自东方的先生,使用无形之术漫游的确是很有趣的事情,可您这样贸贸然出现在伦敦街头,真不是什么好主意。防剿局很容易就会注意到您的。”
  潘龙愣了一下,反问:“防剿局?”
  “在东方的话,应该叫锦衣卫?或者是钦天监?抱歉我不是很熟悉东方的情况。”莫兰小姐说,“反正,就是专门找我们这些民间人士麻烦的地方。”
  潘龙皱了皱眉,说:“这里的鹰犬——我们那边都这样称呼他们——这么嚣张的吗?”
  “也不算很嚣张,毕竟伦敦是英国的首都,政府总归是要防剿局给他们留点面子的。”莫兰小姐笑了,“要是在卡斯特桥之类的地方,也许防剿局早就把我的店给查封了,或许连我本人都已经被抓起来,用哪怕是编造的理由判了罪……就像当年烧死女巫那样,只要原因,罪名总是可以编造出来的。”
  “让·达克当年只因为有洗澡的习惯就被判处女巫,然后烧死了。从历史看来,我们应该感谢时代的进步。”
  潘龙笑了:“那么,你一定可以给我一些靠谱的建议。”
  “靠谱谈不上。”莫兰小姐说,“但如果你想要在伦敦长住的话,你首先需要一个固定的住所,一份稳定的工作。”
  “工作就不必了,我并不缺钱。”潘龙说。
  “有工作的人,比较不容易吸引防剿局的目光。”
  “好吧。”潘龙点头,“那你能帮我介绍一下合适的住所和工作吗?”
  莫兰小姐微微点头:“请跟我来。”
  她说:“今晚,你可以暂且住在莫兰书店。明天,我的朋友诺曼会来这里,到时候我们商量一下,也许能够为你找一份不那么花时间的工作。”
  “诺曼?刚才这位斯通先生提到过的‘诺曼先生’吗?”
  “是的,他是我一位交情不错的友人。作为追寻无形之术的伙伴,我们每周都会聚会。”莫兰小姐说,“而且,他是克莱顿大学的讲师,比我有地位多了。”
  潘龙跟着进了店铺,店铺里面有好几排书架,书架上都是整整齐齐的书籍。
  他略微看了一眼,发现这些书大多半旧不新,崭新的反而极少。看来这间书店是经营旧书生意的。
  伙计斯通最后一个进门,他左右看了看,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就将门板关了起来,但并没落下门闩——看得出来,这间商店经营一些夜晚的生意。
  潘龙想到了刚才莫兰小姐的那些话……很显然,这个世界的英国,存在一个叫做“防剿局”的官方组织。这个组织对于那些私下研究超凡知识的人们相当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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