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岁岁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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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夕夜,潘家一家都坐在定丰镇的北城楼上守夜。
  今天夜里,定丰镇所有内力修为足够,能够在严寒之下保持战斗力的人,全部都聚集到了城墙上,分散在各处,小心戒备。
  那些内力修为差一些,不是很耐得住严寒的,则组成巡逻队,在城内四处巡查。
  以韩家父子三人为首的轻功高手们,则在镇衙坐镇,和镇丞镇尉一起,随时负责传递消息以及驰援各处。
  每年的除夕夜,对北地来说,都是一个难关。
  北地并不在九州大阵的笼罩范围里面,甚至就连当初天雄皇朝的时候,也从没有能够统治过这里。无可计数的漫长岁月之中,中原势力从没能在此有所经营。
  这意味着,北地享受不到遍布九州那无数勾连山川的大型阵法的保护。
  能够保护北地的,只有以金城防线为基础的一圈阵法。这阵法威力并不差,一旦全力开启,就算那些实力堪比妖神仙佛的荒人荒兽,也没办法闯入其中。
  但金城大阵只能防御外来的荒人和荒兽,却防御不了北地内部的妖魔鬼怪。
  而每到年尾年头,人间气运流转,往往就有妖魔趁着上一年的气运散去,下一年气运尚未兴起的这段时间,对人间展开袭击。
  这种事情在九州之中是不会发生的,因为九州之中阵法遍布,无数先贤大圣们早已安排妥当,除非是兵荒马乱坏了人间气运,否则无数气运贯注于那些个大大小小的阵法之中,丝毫不会因为跨年而导致气运下降,引来妖魔窥觑。
  这阵法北地也有,定丰镇同样有这么一座。可毕竟时日还短,积累不够,除非不顾一切爆发全力,否则守护大阵的威慑力降低,是难免的事情。
  北地的城镇,大抵如此。除非是少数几个靠近金城防线的,能够借助金城大阵庇护,否则所有城镇在年尾年头的这一夜,都要安排大量人手来值夜,防备妖魔袭击。
  更要命的是,为了防止引起妖魔鬼怪们的注意,城墙上还要尽可能别点火,越发增加了守夜的危险和困难。
  别小看这区区一夜,北地历史上,至少有十个城镇都是在这样的区区一夜里面烟消云散,化为废墟的。
  不仅如此,若是被妖魔趁着这个机会潜入城镇里面,那么守护大阵将会无法侦查到它们,遗患无穷。
  当年潘龙的父亲潘雷,就曾经去附近的城镇,帮忙剿灭一只趁着年关时候潜入镇子的妖魔。那一战死了不少人,最后才算是将妖魔消灭。
  类似这样的事情,在北地几乎年年都会发生。
  所以每到年关这一夜,定丰镇就会高度紧张,但凡是能够动用的人手,全部都要动用起来。大家不眠不休,一直要熬到鸡鸣日出,天色放亮,心中一块石头才能落地。
  然后,大家各自回家洗个热水澡,喝一顿安心酒,正式开始过年。
  “以前每年的年关,我都很担心。”潘雷坐在一个简陋的木凳上,注视着远方黑暗笼罩的雪原,声音却平和轻柔,“但今年,我很安心。”
  “为什么?”潘龙笑着问。
  “一家人团团圆圆,就算天塌下来,也没什么好怕的。”潘雷拿起一个银酒壶,喝了一口,“何况我们一家全都是先天高手,北地这边的妖魔鬼怪再厉害,其实无非也就是这个档次。别说它们不一定会来,就算来了,也没什么好怕的!”
  任玥笑着摇头:“你别乱说话,当心好的不灵坏的灵。”
  “坏的灵了也没关系,阿龙这小子现在厉害得很。杀寻常先天高手跟杀鸡也差不多,我有什么可担心的?”
  任玥愣了一下,看向儿子:“小龙你现在这么厉害了吗?”
  潘龙摸摸鼻子,笑了一笑。
  虽然事实的确如此,但被自家父母如此赞扬,他难免有些害羞。
  “这小子之前挂着‘一文钱大侠’的名号,在天手帮一个人打二三十个益州绿林的先天高手,把别人杀得溃不成军。你说他强不强?”潘雷笑道,“江河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这江湖,已经是他这一代人的天下了!”
  “老爹你别这么说……”
  “我儿子本事高强,战绩辉煌,有什么不能说的?”潘雷哼了一声,又喝了一口,“要不是你爷爷反复强调‘出头的鸟儿先挨箭’,我恨不得满北地到处吹嘘,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儿子是绝世天才,比什么帝洛南优秀得多!”
  任玥笑道:“你越说越夸张了,帝洛南可是大夏皇子,从小灵丹妙药当饭吃,无数名师倾力教导。人家十二岁就踏入先天,三十岁就已经是真人宗师。咱们家小龙论天赋肯定比他强,但咱们家世不如他。起步阶段,小龙总归是要吃点亏的。”
  她说完了,转头看向儿子,安慰说:“不过小龙你也别灰心,开头快,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人生很长,最后走得高,才是真的厉害。帝洛南他不过就是家底厚,才能在开头胜过你。三十岁的时候你不如他;但等到六十岁的时候,你就不会比他差了;等到一二百岁,你肯定能把他远远地甩在后面!”
  “何况,修炼之路,前面如何并不重要,最后能不能长生才是最关键。我们邛崃派因为和蜀山仙人有夺山门之仇,每一代的真人宗师们都会去挑战他们。历史上也曾经有过一代出了几位天才,大家联手打得仙人灰头土脸狼狈逃跑的时候。可岁月悠悠,天才们终究熬不过时间。等他们老了,那个混蛋仙人就又回来了……还在他们的墓地哈哈大笑,说一些‘斗神通怎么比得过斗道行’之类的屁话。”
  “小龙,妈妈当然不是要你学那个混蛋仙人。但那混蛋有句话说得很对,斗神通不如斗道行。千百年后,你的仇人们连子孙后代都死绝了,你还优哉游哉逍遥天地间,这才是最大的胜利!”
  她那如同少女一般的脸上,露出了充满母性光辉的笑容:“儿子,妈妈对你有信心!你才是这一代最出色的天才,如果这一代人里面有谁可以长生,那非你莫属!”
  潘龙被父母这连番赞扬说得满脸通红,他倒不是没经历过大家吹捧自己的情况,但外人的吹捧只能让他暗暗得意,父母的吹捧却让他着实害羞。
  正当他准备说些什么,好化解尴尬的时候,神情猛地一变,站起来转过身,看向城外。
  他清楚地感觉到,有一股连他都深感压力的气息,正在缓缓接近。
  潘雷和任玥见儿子突然变了脸色,顿时反应过来,立刻也站了起来,警惕地看着外面。
  “怎么回事?”潘雷问。
  “有大家伙来了。”潘龙低声说,“恐怕不好对付。”
  “我怎么一点都没感觉到?”任玥有些怀疑地说,“会不会弄错了?”
  话音未落,她猛地睁大了眼睛。
  一个巨大的金色圆球,浮现在北边的空中。
  今晚夜色昏沉,又有风雪阻挡视线,就算先天高手也看不远,想来那金色圆球距离定丰镇并不很远。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她忍不住问。
  潘雷却暗暗握紧了拳头。
  他的冒险经验远比妻子更多,只惊鸿一瞥,已经隐约猜出了那是什么。
  但他宁可自己猜不出来!
  因为……按照他的猜测,那颗金色的圆球,其实是……一只眼睛!
  《神异经》有云:九州之北,或草莽连天,或尘沙覆地,曰之大荒。大荒之中有巨人,独眼长身,以山林为食。力大无穷,威能不可估量。或曰,此天帝移山之神夸娥氏之后也。未知真假。
  对这段话,文超公倒是有过批注:这巨人想来应该一身绿,还有一个唤作“扎古”的别名,天敌是某种叫“高达”的两眼巨人……
  潘雷自然看过这段故事,他年轻时候,甚至曾经离开金城防线,前往更北的大荒深处,寻找那些传说中的巨兽。
  但他从没找到过。
  可他知道,这些巨兽是真正存在的。金城防线之中,就保存着一些巨兽的骸骨,他曾经见过一截指骨,比自己的身体都更加庞大。
  人的指骨,一截不过寸许,而一个成年的大汉,个子高的甚至能有六尺或者更多。
  以此推算,那一节指骨的主人,生前岂不是有三四十丈那么高?!
  这简直是一座行走的小山啊!
  潘雷年轻时候曾经想要找到这么一个巨人,用它的脖子试一试自己的刀有多块。但现在,他却只希望这巨人根本不存在,只是自己的错觉。
  但他知道,正如年轻时候一样,他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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