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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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船沿着通天江顺流而下,冬天的北风将船帆鼓得满满的,行船走得很快,一天下来能够航行大概一百三四十里。
  这速度严格说来并不快,就不说潘龙御风而行的神速,江湖豪侠策马狂奔,每到一个城镇就换一匹马,都能一天跑七八百里,超过它的五倍有余。
  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坐船旅行,却是在兼顾速度的前提下,最舒服的出行方式。
  若是乘坐马车,一天大概也就三四十里,至多五十里左右,差不多已经到了极限。除非你能拿千里马来拉车,否则怎么也要让马休息。甚至于用这种方式赶路,每二三百里就要换一次马,否则马根本吃不消。
  若是靠双脚赶路,健硕的江湖客们倒是能够比马跑得更快也更耐久,但一路风尘仆仆,滋味绝对不好受。
  至于所谓“八百里快马加鞭”——没有法术传讯的情况下,用这种方式传讯,基本上传讯一次就要死一批马,就连信使本人,信送到了之后往往也要大病一场。那些“一日行千里,斩杀仇人而归”的传奇故事,主角一般都是先天高手,常人的体魄跟他们是没得比的。
  潘龙并不急着赶时间,所以他可以悠哉悠哉地坐船。
  反正扬州就在那里,又不会长了腿跑掉,快几天也好,慢几天也罢,又有什么区别呢?
  同船的几个人跟他倒也合得来,那书生叫李慈,字悯农,来自于益州子规,今年十九岁,去扬州求学;他的书童叫李顺,暂无字号,今年才十四。
  李慈人如其名,十分宽厚,几乎从不和人争执,平日除了看看风景,就是在船舱里面读书;李顺又机灵又勤快,忙里忙外,除了照顾李慈之外,还经常帮别人的忙,跟大家相处得很好。
  那个刀客叫言隼,只说自己是益州人,有个名号,叫做“江上鸥”。他轻功很好,眼力也很好,经常做保镖行当,是个小有名气的独行镖师。
  李家财产还算殷实,所以雇了他保护李慈主仆。而他正好也要去扬州办事,所以就顺水推舟,做了这笔其实没多大利润的买卖。
  船老大姓蒋,今年已经五十出头。他从小就是水手,二十岁的时候继承了这艘船,做这通天江上的生意已经快三十年。超过四十年的行船生涯,留给他的除了一双河风吹出来的红烂眼,两个鲜红的腮帮子,还有脸上手上刀刻一般的深深皱纹。
  船上还有四个水手,一个是老蒋的大儿子小蒋,过了年正好三十岁。却已经在水上做了超过二十年,也是个老水手。按照老蒋的说法,过两年,选个黄道吉时,他就要正式把船交给儿子,自己上岸养老。
  另外两个水手,一个姓张,一个姓李,都在二三十岁,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姓李的那个水手跟李慈家里还有些远房亲戚的关系,李慈之所以乘坐这艘船,这也是个重要原因。
  这几个人都是成家立业的,身家清白,一等一的良民。
  “老爹当初问我,要不要去种田,当个农夫。我就说,种田全看老天爷的脸色过日子,没什么意思,还不如行船算了。所以老爹没办法,就把二十几亩田都给了弟弟。”晚饭时候,大家喝了点酒,谈起家常,小蒋笑着说,“虽然行船其实也很风险,但这个我好歹熟悉,心里有些底啊。”
  “其实种田也没什么不好。”李顺说,“若是能有二十几亩田,也足以稳稳当当养活一家人了,真没必要再冒什么风险。”
  “但要从头学起,心里总是不踏实。”
  李顺还要再说,言隼已经给小蒋倒了一杯酒:“好了,喝酒喝酒。男子汉大丈夫,既然已经决定了的事情,那无论如何都要走下去。人这一辈子啊,说起来长,其实也短,没那么多的时间给你改主意。就这么吧,也没什么不好。”
  潘龙和李慈都连连点头,赞成他的说法。
  李顺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还是不明白,向李慈请教。李慈回船舱拿出一本佛经来,对着佛经给他讲故事。
  那故事说的是一个天人,从小智慧过人,立志要追求无上正法。他不断研究这个法门、那个法门,每次都能有所收获,可往往又会找到自己觉得更好的法门,于是就改换门庭。
  岁月悠悠,不知不觉,这位天人已经垂垂老迈。他的四肢不再有力量,头脑也不再清晰,就连本该洁净污垢的身体,都出现了污垢,散发了臭气,眼看就要死了。
  而直到这时,他依然还没能够找到自己理想中的无上正法。
  作为传说中的生灵,天人的寿命是极为悠长的,传说他们能够活几万岁,简直比九州世界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都更长。
  但即便是几万年的岁月,也不够他不断改变心思。
  而当这位天人去世之后,为他举行法事纪念的正果大德里面,不止一位比他愚钝,很多大德修炼的都是他当初舍弃的、看不上眼的法门。
  这个故事挺长的,李慈也是个善于讲述的人,娓娓道来,意味深长。
  潘龙不知道李顺听懂了没有,但至少他觉得,自己听了这故事,的确是颇有收获的。
  一个人想要做成什么事情,首先要打定主意,然后要找到可行的方法,最后是要坚定地去做。
  那个天人的方法,他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之所以失败,无非是讲故事的人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但潘龙自己若是不能坚定信念,今天想要造反,明天又想要当官,后天觉得什么都没意思要去隐居……就算他能够有几百年可活,到最后必定也一事无成。
  或许他能够靠着九转玄功修成长生不死,但这种随波逐流的长生不死,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他觉得,不是。
  人其实未必真的要长生不死,能够活得精彩,焕发自己的光辉,乃至于照亮更多的人,照亮一个时代,照亮历史……那就很好很好,甚至于比长生不死更好。
  赵胜和文超都没有能够长生不死,可谁会觉得他们比那些长生者们差呢?
  反正潘龙觉得,男子汉大丈夫,若是能够有赵胜和文超那样的成就,就算只活个上百年,也算是不枉此生,值得了!
  (哈哈,我想这些,其实都还早得很呢!无论是长生不死也好,还是建功立业也罢,现在都八字还没看到一撇,琢磨那么多干什么呢?)
  (还是按照原定的计划,走遍九州,思考该怎么造大夏皇朝的反,顺便寻找更多的同道中人吧。)
  客船晓行夜宿,白天赶路,晚上就找个安全的地方停泊,一天一天下来,渐渐穿过了荆州,朝着扬州驶去。
  一路上,潘龙注意到江边的亭子旁边经常插着一根根木桩,木桩上绑着一具干枯的尸体。
  “那是怎么回事?”他问。
  言隼最为见多识广,给他解释说:“那是荆州这些年新出的习俗。他们抓到盗匪之后,常常会将盗匪杀死,然后尸体绑在柱子上,把柱子插在野外示众。”
  “就算是盗匪,也该入土为安吧。若是要示众,一颗人头还不够吗?”
  言隼摇头:“以前也是用人头示众的,但最近这些年,荆州的形势越发败坏,盗匪也越来越多。朝廷镇压的手段渐渐酷烈,示众的方法也就发生了变化。”
  潘龙皱起眉毛,觉得这事情不大对劲。
  用一根根绑着尸体的木桩来示众,就真的比用一颗颗人头示众,更加有威慑力?
  他可不觉得。
  示众的威慑力,关键还是来自于“死的是谁”。
  这就像文坛诗会,若去的都是一些每天写三四千字,只能找到一些散人闲客看自己的书,手都写麻了也不过养家糊口的文人,那去得再多,这诗会的江湖地位也不会高。
  相反,若去的是那些出入于天子朝堂,驰名于九州内外的文豪大家,就算只有十个八个,也称得上是文坛盛会。
  ……当然,文豪大家并不多,要聚集十个八个,似乎也挺不容易的。若是那些靠着将九州之外的文章改头换面,乃至于走下三路描写以吸引眼球,这种货色便是成了名,却还不如那些老老实实码字养家的文人呢!
  因为心中有所怀疑,所以某天客船停泊在一个码头的时候,潘龙就上了岸。
  码头的晚上还是挺热闹的,酒家客栈都在营业。他找了个灯火通明的酒家,进去坐在角落,点了些酒菜。一个人自斟自饮,一直坐到客人们都渐渐散了,才向店小二询问江边那些绑着尸体的木桩的事情。
  “那些木桩啊……”店小二左右看了看,露出几分为难之色。
  潘龙笑了,拿出一小块碎银子放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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