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父凭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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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力就是动力。
  朗清在钟表作坊直接忙了一个多月,据说每天都要挑灯奋战,搞得李宽生怕他猝死,强制性的给他放了三天假。
  欲速则不达。
  没办法,李宽下了命令,朗清只好休息了。
  借着这个机会,他也回到了位于永和坊的家中。
  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
  朗清现在可是李宽树立起来的标杆,所以许敬宗专门安排了一架马车,上面准备了各种东西,绝对可以让郎家过一个丰盛的元宵佳节。
  “郎明,我听说明德门上那大笨钟是一个叫做朗清的人发明的,到底是不是你们家的那个朗清啊?”
  “不会是重名的吧?那朗清据说获得了一万贯的赏赐,如今在观狮山书院可是很有名气的呢。”
  “对啊,我要是有一万贯,不,哪怕是只有一千贯,那我也不住永和坊里啦。”
  “听说你们家朗清送到观狮山书院学习之后,一年也不回来几次,如今更是连过年都没有回来,这儿子,不会替别人养了吧?”
  “朗明,听路口的屠夫说,你们家除了过年那天买了半斤瘦肉,到现在就再也没有去买过肉了,你这也太节省了吧?”
  元宵佳节,各个作坊都放假了。
  虽然才是早上十点来钟,永和坊的各个邻居们都三三两两的坐在家门口,在那里吹牛聊天。
  原本朗明的存在感一直都不强,大家很少把他拿来作为聊天的话题。
  不过,前段时间不知道哪里传出来一个消息,说明德门上的大笨钟是朗清发明的,这下子邻居们对朗明的兴趣就变大了许多。
  郎姓不是什么大姓。
  重名的应该不多。
  再加上朗明的儿子在观狮山书院上学又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也就难怪永和坊内街坊们都变得八卦了起来。
  “大家别说笑了,这朗清,可能刚好是跟我儿重名。”
  忠厚老实单纯的朗清有点诺诺的坐在人群之中,自己都有点不相信这个朗清就是自己家的朗清。
  其实,刚开始他也认为这个朗清一定是自己儿子。
  但是连过年都没有回来一趟,朗明的信心就开始没有那么足了。
  以前朗清不大喜欢过年,那是因为别人家孩子过年都是有好吃的,有漂亮衣服穿,可是他都没有。
  现在有一万贯的赏赐了,这些东西都不缺了才对啊。
  “我觉得也是重名,要不然哪会大过年都不回家的。”
  “嘿嘿,不会是怕钱多了,我们上门借钱吧。”
  “有可能,说不定人家已经在长兴坊那些富贵人家居住的地方买好了院子,就等着搬家呢。”
  看到朗清这么说话,邻居们接着调侃了起来。
  其实,他们也不见得就有什么坏心眼,只不过是有点羡慕,有点嫉妒而已。
  不过,老实人也有几分火气。
  本来就因为朗清过年没回家,心中不时很舒服的朗明,如今有听到这些话,立马就提高了声音说道:“你们整天这样子嚼舌头有意思吗?”
  朗明说完这话之后,刚提起的怒火,立马又发不出来了。
  一个老实人,从来没有跟人脸红过,就是连骂人的话都不会说。
  “哟,我们的郎大匠有了厉害的儿子之后就不一样咯,都知道吼我们了。”
  “朗明,你不会到时候走在路上都当做不认识我们吧?”
  “不过是一个重名的,你神气什么呀?”
  好多人这辈子都还没有被朗明吼过,觉得现在突然被吼了一句,心中甚是不爽。
  朗明被几个街坊怼的下不了台,满脸通红的在那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咦,我们这条小巷子,怎么会有这么豪华的四轮马车进来呢?”
  很快的,大家的注意力就转移了。
  因为这个时候小巷的出口处,一辆四轮马车正缓缓的驶入。
  虽然四轮马车在长安城不是什么稀罕物件,甚至可以说是满大街都能看到。
  但是像眼前这种豪华的四轮马车,出现在永和坊中的一个小巷子里,这还是从来没有过的。
  别看这些人都是在长安城里的有房一族,但是家中拿得出一贯钱的,没有几个。
  像是这种价值几百贯的豪华四轮马车,就更不是他们能够想的了。
  这就好比后世的贫民窟中,来了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大家的注意力自然就转移到这车上面了。
  “奇怪了,不会是迷路了吧?怎么还往里面走。”
  “这马车上有观狮山书院的标志,似乎是观狮山书院的马车呢。”
  这些街坊虽然谁也买不起这样的豪华马车,但是并不妨碍他们掌握一些知识。
  这就跟后世大家说起豪车的时候,都说的头头是道,仿佛家中都有几辆法拉利一样。
  人之常情啊。
  “咦,马车没有拐走,向我们而来了。”
  “它减速了,不会是……不会是来找朗明的吧?”
  巷子里就朗明家中能跟观狮山书院扯上关系,也就难怪大家会这么想了。
  “阿耶!”
  伴随着车夫叫停马匹的声音,朗清身手掀开了车厢的帘子,一下就看到了坐在自家小院子门口的父亲。
  “大郎,你……你怎么坐着马车回来了?”
  朗明看到许久不见的儿子,居然就这样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有点不习惯。
  “今天是元宵佳节,楚王殿下不让我继续在作坊里干活,所以让许参军安排了马车送我回家。马车上还有不少东西呢。”
  朗清跳下了马车,然后看到周围熟悉的邻居,打起了招呼。
  “郎大郎这是发达啦。”
  “你居然能够见到楚王殿下?”
  “听说那明德门的大笨钟是你发明的?”
  “《大唐日报》上说发明大笨钟的观狮山书院学员获得了一万贯的赏赐,是真的吗?”
  朗清刚下马车,邻居们就七嘴八舌的问着。
  “各位叔伯见笑了,那大笨钟是我在楚王殿下的指导下,在其他学员和匠人的帮助下制作出来的,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至于那个赏赐,其实说法不是很准确,那只是楚王殿下让人提前发放的分红而已。”
  虽然邻居们都算不上什么好人,但是也都不是什么坏人。
  朗清在这里长大,自然也是清楚这些人的秉性。
  今天他们吵架,明天这两家为了围墙要往里一尺而闹得不可开交。
  但是,真要是碰到谁家有难的时候,又纷纷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这么说,你这真的是家财万贯的人了?”
  朗清听了这话,没有出声,脸上笑了笑,算是默认了。
  不过,这倒是把朗明吓坏了。
  一万贯啊。
  这……这钱怎么感觉就跟天上掉下来的一样?
  普通人家,要是突然有了几十贯,甚至几百贯钱,那肯定是欢天喜地的。
  但是要是猛然间多了一万贯钱,那更多的就是担忧了。
  喜悦之情反而不见得有多少。
  哪怕是后世也是差不多的。
  你要是中了五百万的奖金,那肯定是笑的睡不着觉。
  但是你要是中了一个亿的奖金,那晚上就要紧张的睡不着了。
  “这马车上有一只杀好的羊和半只猪,阿耶你招呼大家帮忙分一分吧。”
  朗清这话算是把朗明拉回了现实。
  那个驾车的车夫应该也是得了许敬宗的吩咐,主动的帮忙从马车里面往外搬东西。
  羊肉、猪肉就不用说了。
  稻米和面粉也有几袋,还有不少的菘菜和莱菔,甚至有好几坛二锅头和烧刀子。
  至于一些零零散散的东西就更不用说了。
  “哎哟,这大郎看来果然是发达啦。”
  “还是大郎懂事,我家刚买新买了一把菜刀,正好用来分肉。”
  “我把家中那块没用的门板搬过来,正好用来放肉。”
  “我去挑担水过来吧,正好一会用来洗一洗。”
  看着眼前的一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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