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旱极而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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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清云看着头顶上大大的太阳,摇了摇头。
  不知不觉中,都快到了中午了。
  “夫人,要不歇歇吧。”曹二提醒道。
  沈清云也有点扛不住了,这该死的太阳怎么这么大。
  不出意外,今年肯定是要干旱了。
  曹大站在周围,帮沈清云扇风。
  周围还有数不清的虫子出现,曹二就碾死了好几个。
  “等等!”
  就在曹二准备碾死的时候,沈清云秀眉微蹙的喊道。
  她伸出手,抓住了还很小的虫子,这不就是后世所说的蝗虫吗?
  “夫人怎么了?”曹二和曹大都紧张的问道。
  沈清云没有回应他们,转头看向四周,她这才留意到,似乎最近多了很多虫子。
  沈清云猛然起身,脸色都白了几分。
  她站在这个高度,可以俯瞰到整个村子。
  如今,以山脚下的谢家村为中心朝周围扩散,越是靠近谢家村的,田地越是碧绿。
  而其余的区域,田地都还是一抹抹小绿。
  “不会吧?”沈清云顿时头大如斗。
  真要是出现了蝗虫,这可是要人命的啊。
  “村长,最近大家有没有碰到这种虫?”
  沈清云只能询问。
  有一个就有第二个,这玩意儿的卵随着天气温度的增加,会不断的孵化。
  一只两只不可怕,但是成千上万只的出现,那可就是灾难了。
  这才五月初,有的蝗虫就孵化了。
  这都和炎热的天气有关。
  谢老村长找人一问,脸色也变了。
  原本兴高采烈的准备修建水库的众人,脸上都蒙上了一层阴影了。
  “大家继续!”沈清云道:“我先去看看。”
  看着沈清云急匆匆的下山,大家也都心情沉重起来。
  蝗虫啊,每每出现,对大家来说就是致命的。
  如今,大家好不容易才看到一点希望,可如果随着这群玩意儿出现,所有的农田真的都会毁的一干二净的。
  有蝗虫的消息,注定是瞒不住的。
  因此,很多人的心情都被影响了。
  沈清云带着曹大曹二下山之后,立即回家拿工具,冲向了田间。
  这里的田地并不是很多,但因为有水车浇灌的缘故,所以,土地反倒是没有那么干裂。
  沈清云专门跑到稻田还有比较缺水的地方,用锄头挖出了深坑,就看到了一个个的虫卵。
  都说旱极而蝗,沈清云以前以为就是个夸大的说辞!
  可是到了现在,她才意识到这似乎是真的。
  蝗虫繁殖能力极强,还不挑食。
  要想解决蝗虫,似乎只能从繁殖来入手。
  蝗虫生性喜旱,越是干旱,它们就越是活跃。
  沈清云怀疑,这边的蝗虫之所以才开始孵化,很有可能就是这边植被充足,水源充足。
  其次,这里毕竟靠近大山,蚊虫虽然多,但是鸟禽也是不在少数。
  这种玩意儿,都是蝗虫的天敌。
  所以,当下虽然有但是却不多,也不常见。
  历史上的大蝗灾,沈清云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大明朝的崇祯一朝,全国超过六百个县发生蝗灾,从北到南席卷一空。
  还有唐朝开元二十五年的蝗灾,当时也是极为可怕,史书皆有记载。
  最后一个大规模的就是清朝。
  当每个朝代发生这样的大事,就会有能人站出来。
  沈清云依稀记得,明朝朱明科学家翻译家徐光启老先生在《农政全书》中就提到过,那就是改旱田为水田!
  这对于当下的情况来说,并非是最优选择。
  毕竟现在已经开始干旱,很多地方都没有水源,那又怎么改水田?
  不过,谢家村这边倒是可以试一试,可是有些地都已经种下了作物,必然是不能用水田的。
  此法行不通,沈清云微微摇头。
  不过,若是这个方法行不通,那就只能改种蝗虫不喜欢的作物,譬如豌豆、芝麻等等。
  因为这些作物含有胆碱和胡萝卜碱,所以能蝗虫都会避开。
  但现在,沈清云没有这些作物的种子,而且,就算是有,种植也来不及了。
  沈清云转身回走,脑海中思考着第二个办法。
  陈世仪《除蝗记》中,也有记载。
  “蝗未解飞,鸭能食之,鸭群数百入稻畦中,蝗顷刻尽,亦江南捕蝗一法也!”
  这就是后世都沿用的养鸭子来吃蝗虫,一直都有,且效果不错。
  沈清云摸了摸鼻子,这个办法可行,而且能够将灾难掐死在萌芽之际。
  先保留。
  当然,还有一种,那就是驯养足够的鸟类,鸟类是蝗虫们的天敌。www.ahfgb.com
  它们来了,蝗虫多半呜呼。
  沈清云苦笑,养鸟不现实,还是考虑下一个。
  那就是养蛤蟆。
  清朝同治二年,就有人用蛤蟆来灭蝗虫。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捕蝗要诀》的人穿式、抄袋式、合网式,这都是经典的捕蝗办法。
  最后,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焚烧!
  这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这一招也是姚崇发明的。
  可是沈清云很清楚,这一招虽然有效,但是成本太高了,农田毁坏十分严重,不值得。
  沈清云回到了家中的时候,村里都已经开始传遍了。
  都听说有了蝗虫,就想着要去挖出来。
  这虽然也是一个办法,但效率太低了。
  沈清云仔细分析了几大灭蝗的方法,各有优劣,眼下很多材料不足,她能够利用的就是手中的鸡鸭。
  后时代,足足四千亿只蝗虫都能被灭掉。
  沈清云相信,这个时代的蝗虫即便是泛滥,也应该达不到后世那个规模。
  毕竟那可是从非洲,横跨了欧洲到亚洲的。
  这算是独此一份了。
  “养殖鸡鸭看来是势在必行了。”
  别人没有的优势,她有!
  空间就是一大利器,而接下来,她必须要去一趟县城了。
  后时代,最出名的莫过于《牧鸡治蝗》!
  一只优秀的牧鸡,是可以在一天吃掉七十个蝗虫的。
  但后世的诸多论文之中,多方论据表明,鸭子比鸡更胜一筹。
  鸭子往往成群结队,易于管理,而鸡……就自由散漫,像极了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天涯浪子。
  根据多方实验统计,一只成年的鸭子,能够吃掉两百只所有的蝗虫,甚至是连蛹都不会放过!
  从吃的数量来看,明显是鸭子优于鸡。
  当然,沈清云决定推广鸭子,还有另外一个考量。
  那就是用其余的办法灭掉了蝗虫,劳民伤财,除了能勉强保住作物之外,啥好处没有。
  可是,用鸭子不同,有了蝗虫,鸭子的喂养不用过于担心了。
  其次,等到鸭子们都长大之后,还能下蛋。
  鸭蛋是个好东西啊,到时候可以制作咸鸭蛋,也可以孵化小鸭子。
  家里若是不想养那么多,可以卖掉换取钱财。
  实在不行,可以宰了吃掉,这也是美味无比的食物啊。
  沈清云考虑一番之后,决定养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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