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军火果然是最赚钱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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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卢象升成功从刘明遇手中换取了种子,但是卢象升却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宽河城住了下来。王勇带着曹化淳、曹桓两个大太监领着一群小太监,参观了自己的产业。
  没错,在刘明遇的支持下,王勇这个太监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煤球厂的老板。煤球厂并没有什么技术难度,把从煤矿购买回来的煤泥,加入一定的比例,卖给了宽河城所有商户使用。
  这个生意原本刘明遇也可以自己做,只不过利润太低,他看不上。可是,这账就怕细算,随着宽河城的商号,从十几家,增加到现在的一千多家。需要的煤球,从原来每天几百颗,到现在五万多颗。这个生意也让王勇赚了不少钱。
  手中有钱,他就开始考虑身后事,他从关中挑选了十几名眉清目秀的少年当养子,又收养了二十多名义女。
  这些孩子,全部被王勇赐姓王。距离刘家军不到五百步,是一座用四座四合小院拼装起来的宅子,拥有三十七间房子,在王勇抵达府邸的时候。这些如同小老虎一般的少年男女,急忙出来迎接王勇。
  “拜见干爹!”
  曹化淳看着这些少年少女,甭提多眼热了,在皇宫里,以曹化淳的地位和身份,不难收养其他宦官作为儿子。可是宦官也是没把的,不能生儿育女,只有他们这些身体有残缺的人,才会明白人生的真正意义。
  “老王,你很不错!”
  王勇仿佛像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饴糖,分发给孩子们,众孩子叽叽喳喳的围着王勇,显摆着自己刚刚识的字。
  王勇也算是公器私用,从皇宫里带了两名年老的老太监,在这里充当老师,教王勇十八个义女,二十九名养女识字,学习礼仪。
  现在的煤球厂,一天毛利润有二十多两银子,一个月下来就是五六百两银子,这些不算是贪污受、贿,而且细水常流。
  刘明遇与卢象升在城外原战场上缅怀过往,毕竟,他们一起战斗过,又大半年没有见面,自然有很多话要说。
  二人倒没有前扑后拥,率领大量的亲卫,在宽河城的范围内,刘明遇就是天,这些朴实的百姓,因为刘明遇才能活下来,别说对刘明遇不利,就算说一句坏话,马上就会被人逮住,打一顿再送到军法局。
  刘明遇与卢象升骑着马,沿着河岸漫无目的的走着,聊沿河的景色,聊这活见鬼的气候,聊天下大势,聊河南和北直隶的美食,反正是想到什么就聊什么,十分惬意。聊着聊着,不知道怎么的,就把话题扯到各自的成就上了。
  在崇祯皇帝与孙承宗的关照之下,天雄军的发展比历史上更加强大。在历史上,卢象升依靠大名府、顺德府、广平三府,在最盛时期,拥有战兵九千余人,加上辅兵,全军不超过两万人。
  在这个时候,天雄军拥有十二营,全军共计三万余人,其中骑兵分成三营,共计六千余人马。步兵八营,两万两千余人,其中足有七千火枪手,装备鸟铳,这些鸟铳都是孙承宗动用了关系从兵仗局的库房里弄过来给他的,铳管用精铁打制,极为精良,三十步内能透重铠,中者辄倒,威力惊人。
  还有炮兵一个营,拥有佛郎机火炮一百一十九门。
  美中不足的是,兵仗局拨下来的刀枪却不尽人意,做工相当粗糙,不少刀是用劣铁打制的,很钝,砍上几回就算报销了,长矛也是一样,矛尖根本就没有点钢,破甲能力很差,矛杆也脆。
  对此孙承宗也没有办法,兵仗局就那尿性,经他们手的东西短斤缺两占点便宜,简直就要了他们的命了。
  卢象升只能先用这些垃圾玩意儿将就着,努力筹款,看能不能自己打造合格的兵器。让他的士兵拿着这种表面光鲜实则垃圾的装备上战场,简直就是开玩笑!
  “你呢?”
  说完自己的成就,卢象升就望着刘明遇问道。
  刘明遇叹了口气,耸耸肩道:“我没有你这么走运,兵部一两银子一粒米都没有给我,我能练出什么兵来?”
  这句话其实算是刘明遇言不由衷了,兵部拨发给武烈军的军饷是十二万九千两银子,这是按定例票没三成以后的结果。实发到刘明遇手中的。
  在朝廷的支出中,武烈军是给养和军饷折算成银子是十八万五千两。只不过,刘明遇非常清楚,朝廷兵仗局生产的武器装备的质量,就好比之前刘家军中的火枪手,因为在战斗中炸膛事故,多达两百余起,共计造成一百七十余人伤亡。
  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敢要朝廷的火枪?那岂不是大炮仗,一不小心炸伤自己,至于钢铁,刘明遇也不缺,他暗示了王勇,将这些军械和物资,甚至没有出京城就卖掉了,然后换成了刘家军急需要的棉花、火药以及粮食。
  要不然,宽河城超过七万余军民是怎么养活的?还不是依靠着朝廷?当然,朝廷给武烈军一年的给养,被武烈军用了仅仅不到三个月就吃光了。
  卢象升皱起眉头:“不会吧?兵部的那些人敢这么黑?”
  “你敢说你的天雄军拿到了足饷?”
  卢象升也是人精,他知道刘明遇不会吃亏,因为兵部发给了刘家军长了虫子的酸菜,他敢告御状,把梁延栋这个兵部尚书给告倒了,好像梁延栋的事情还不小,在监狱之中服毒自尽了。
  刘明遇听着卢象升吐糟他们的兵刃差,顿时有了主意:“走,到军营看看!”
  刘明遇带头策马跑向军营,卢象升跟上,两匹骏马在清晨的原野飞驰起来。
  刘家军现在是五分之四的人在干活,只有五分之一的士兵在正常作训和执勤,当刘明遇与卢象升来到军营的时候,只有两个连,也就是六百余名士兵正在正常训练。
  随着当值军官接到刘明遇的命令,正在训练的刘家军士兵迅速集合,排着整齐划一的队列沿着大道开始跑步,无数只脚同时抬起又落下,极具节奏感,仿佛每一步都踏在人的心坎上,真是壮观。卢象升惊讶万分,如此整齐的队列,还有这样的默契,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反正天雄军肯定是做不到。
  “你的兵练得很好,很好!”
  卢象升有些激动的道:“千百人浑然一体,同进同退,光是这种气势便十分吓人了!想必他们到了战场上也是如墙推进,丛刀劈来,丛刀劈去,丛枪刺来,丛枪刺去,绝无一人擅自冒进或者退缩,这样的部队,可怕!”
  与天雄军相比,刘家军的装备有些另类,此时已经完全取消了火枪兵这个编制,所有士兵的装备,就是破军刀、长枪、盾牌、弩机。
  卢象升是一个知兵的文官,马上就发现了刘明遇的与众不同,刘家军装备的长枪,已经取消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带着螺旋三棱的枪刃,这种枪刃很长,长约一尺八寸,约合四十九公分。
  而且上面并不像普通的长枪寒光闪闪,而是乌黑一团,带着乌黑的金属光泽,这是用高猛钢打造的长枪,由于带着血槽,即使是刺中敌人,也可以轻松拔出来。
  长达一尺八寸的枪刃,可以扫、也可以劈、也可以砍、如果不是用了白蜡杆作为枪柄,换成槊杆,那就是一柄马槊。
  其实,槊、枪、矛在外形上,几乎差不多,区别是用途和刃长的不同。
  一队长枪兵、一队刀盾兵,与弩机相互配合,练习刺杀,接着。
  “杀、杀、杀……”
  长枪兵一边突击,一边前进,闪电般一个突刺,接着再来一个虚刺,然后又是一个突刺,动作简洁而凌厉,杀气逼人。
  长枪兵冲到一排木偶之前,这些木偶身上披着建奴的白甲兵身披的铁甲,在半年之前,刘明遇遇到一具铁甲,还会当作宝贝。可是现在这些缴获的白甲兵或建奴红甲兵的铁甲,唯一的用处就当成靶子让刘家军士兵练习。等这件铠甲被刺成了筛子,也就耗尽了所有的用途,扔进高炉里,然后化成钢水。
  卢象升又发现了其中的不同之外,看着这些长枪枪刃似乎并不锋利,然而却直接轻松刺穿了木偶上的铁甲,而且在木偶身上留下一个三寸有余的深洞。
  刘明遇看出卢象升对这种长枪的喜爱,急忙介绍道:“卢大人,这长枪非常邪门,并不锋利,但是极其尖锐,就算是头盖骨也照穿不误!一旦被它刺中,伤口并不大,但是却无法愈合,鲜血会一直喷涌,哪怕是刺在手臂或者大腿上,血液也会在一顿饭的功夫内流干,无法救治!”
  卢象升眼皮微微一跳道:“真有这么厉害?”
  “来人,牵一头猪过来!”
  刘明遇接着笑道:“今天见见血,回头你们加餐!”
  很快,一头两三百斤重的大肥猪被牵到校场上。
  “杀!”
  一名看着很是瘦弱的长枪兵一刺闪电般刺出,这头大肥猪随后血流不止,没过多久就咽气了。
  刘明遇笑道:“这还是故意没有刺在要害部位上,要不然……嘿嘿!”
  卢象升要过三棱长枪看了又看,这玩意儿真不起眼,看上去就像一根磨尖了的铁条,竟然有这么恐怖的杀伤力?他然后学着刘家军士兵的样子,厉喝一声:“杀!”
  一个突刺,噗的一声,莫约五寸厚的木板被生生刺穿!
  “大人真是天生神力!”
  卢象升将长枪拔出,再看木板,果然是一个三角形状的口子。他倒抽了一口凉气:“好厉害!只怕是铁甲或盾牌也能一刀刺穿吧?拱辰,这三棱枪刃是怎么打造的?”
  “不用煅打,直接将钢水倒进模子里,冷却之后取出来作热处理,然后抛光就成了,很省事的。”
  刘明遇淡淡地笑道:“倒是钢材很有讲究,得耐冲击、耐磨损的好钢才行,一般的钢不成。卢大人要想这种长枪?”
  卢象升大喜过望的道:“当真?不知道要多少钱一把?”
  刘明遇一脸真诚地道:“一把长枪枪刃三两银子吧!”
  卢象升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那你岂不是亏大了?”
  刘明遇以为卢象升会讲价,做生意讲究漫天叫价,落地还钱,然而问题是,卢象升不是生意人,他是文人。
  “成本价,其他人我是不会卖的!”
  “那我要一万五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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