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天道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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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9章 天道合约
  尽管杨兴知道袁方年轻,也知道这一位绝世天骄真正的目标可能不是杨府,而是自己的那位名传天下的宝贝女儿。
  可是,能有这样的一位仙阵师住进杨府,在杨府坐镇,那么杨府的安全又会多了一层保障。
  虽说杨昭玉是自己的宝贝女儿,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虽说一般的父亲对于哪些追逐女儿的人都是带着有色眼镜看他们。
  可是,这一切在杨昭玉身上却不一样。
  杨昭玉真正如何行事,却不是他父亲杨兴能够做主的,甚至连杨昭玉如何选择伴侣杨兴都没有决定的权力,这一切女儿自有强大的师门安排,所以说,不管天界哪个门派的修士,想要进入杨府接近杨昭玉,只要身家清白,他对于这些慕名而来的大修士,那是来者不拒。
  至于小辈们如何行事,管他那么多呢,只要这些人能够为杨府出力就好。
  就和现在一样,杨兴明明获知了眼前这一位,可能又是自己的宝贝女儿的仰慕者,不仅没有反感,反而表现得更加得热情了,热情的袁方差点招架不住,好像巴不得女儿快点找到另一半。
  现在杨兴的眼里,只想能够留住眼前的这位绝世天骄级仙阵师,为自己府邸出力五百年,有这样的天载难逢的天大的好事,自己只管拼命利用和榨取剩余价值就好,哪里还会管自己的宝贝女儿如何相处呢!
  杨昭玉是什么样的人,别人不知道,自己这个父亲心中可是清楚的很!
  她啊!
  眼界太高了!
  杨昭玉不仅是仙界人间界的最顶尖的绝世天娇,四大绝世天娇美女之一,而且就是在天上,同样是顶尖的绝世天骄。
  这让她的眼界非常高,不仅是凡人界的天仙天骄不被她看在眼里,就是天界的那些所谓的天仙天骄修士,根本都不会被她看在眼里!
  何况自己这个父亲,也管不了这些牛人的闲事啊!
  自己啊!
  做事只要能让自家杨府得利,又能与人家方便,这样两全其美,又何乐而不为呢?
  由此,杨兴和袁方两人,就袁方杨府坐镇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作了一些探讨。
  双方提出的条件,都让对方感到意外和满意。
  杨兴是知道仙阵师的难缠的,所以在提条件时,也只是与那位半吊子仙阵师做了个比较,虽说比那一位半吊子仙阵师的要求条件高了好几倍,比如说,在杨府需要时,必要时帮助杨府破解一些险地仙级阵法,比如说,帮助杨府布设一些半仙阵级别阵法;比如说,需要袁方每百年抽出一定的时间天数,培养一下杨府的弟子们,帮助他们打好阵修基础等等。
  提出的要求高,给予袁方的待遇也比那一位半吊子仙阵师高得多。
  这一切在杨兴看来比较苛刻的条件,在袁方看来,太简单了,不就是偶尔抽出时间破解几座险地的仙级阵法吗?这根本就不需要花费自己过多的时间。至于布设一些半仙级阵法,就更加简单了。
  反而是培养阵法人才,稍微浪费自己点时间,可是作为一位仙阵师,为仙阵师公会培养一些人才,不正是仙阵师应当做的事情吗?
  所以,对于杨兴提出的条件,袁方有点惊讶与过于简单,就这样的条件,就可以享受高级客卿的待遇,这仙界待遇也太好了。
  袁方提出的条件,只有一点,那就是对时间方面要求比较高,要求自由度一定要高,他需要经常外出杨府到洛州城内活动。
  袁方也表示,自己除了承担杨兴提出的条件外,在闲暇时间可以帮助杨府做一些任务,并且每隔一段时间会对杨府的防御阵法做一次细致的检查,和整改。
  对于袁方提出的条件,杨兴听了后根本就不觉得是什么条件,年轻的绝世天骄吗,仙阵师吗,哪里会天天窝在杨府中?这本来就是袁方应该享受的待遇。
  所以杨兴得知袁方没有其他条件后,立刻兴奋起来,并迫不及待得取出准备好的合同,要和袁方签合同。
  双方提出的具体的的条件,都写在了合同里。
  仙界的合同,比下界更加规范,而且,这些合同对于修士的限制力,非常强大。
  仙界的合同与下界修真界那些商业合同可完全不一样。
  商业合同违犯了,还需要打官司,打赢了官司,才会有有关部门监督对方执行判决。
  何况别人就是违犯商业合同了,能不能打不打得赢官司,就得两说了。
  就是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最后能否顺利执行判决,袁方也只能呵呵一笑了。
  仙界的合同,可不一样,对于违约合同的天仙限制厉害的多了,它已经涉及到了天道运转规律。
  因此,那些没有按照合同做事的天仙修士,会遭受天道的厌恶,做任何事情,都会不顺,根本就不需要什么部门监督,天界修士也不敢违约,违约后的惩罚根本就不是修者能够承担的。
  这样的契约合同,非常珍贵,只有针对天仙以上修为的大修士,才会使用。
  普通凡人也有类似的合同。
  他们根本不需要用到这样高级的合同,也用不起这么高级的合同,一份这样的合同的价值,人间界凡人拼命工作一辈子也赚不到。
  普通人使用的合同,只是天道合同复制过不知道多少遍的一些副本,这些副本的功能对天仙无效,可对普通人限制的作用可就大了,会根据普通人的级别,使用复制过几次的合同。
  比如说,从这样的合同原本上复制的合同,效果强大,可以给于化神和阳神修士使用。给予阳神使用的复制合同再次复印出的合同,可以给予元婴期使用,依次类推,普通凡人使用的合同就不知道是多少代的复制品了。
  合约双方,在签字之前,分别详细的阅读了合同内容。
  合同上,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写的清清楚楚,没有任何含糊的地方。
  在两方看完合同内容,察觉无误后,才在合同的签字处签上双方的名字印记。
  袁方虽然看似在合同上面签了名,实际上却不是签的他自己的名字,而是用的袁大仁,这个名字。
  并不是袁方不想守约,而去故意签无效的约,而是袁方不想把自己的精神力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留在天道的手中。
  那样的做法,就是自己主动把小辫子送给天道手中抓着,那不是自讨苦吃吗?
  袁方可是对天道一直处于防备的状态,可不会做这样的画蛇添足的傻事。
  也不能说,这份合约是无效的,只是袁方用了李代桃僵之计,使用了某个事先就进入到袁方体内的生物的精神力签的约。
  等到完成合约后,天道的奖励,对于体内的这个袁方给它起名叫袁仁的生灵,也有一定的好处。
  而以袁方的性格为人,也会完成合约的,不会故意违约。
  合约签好,双方签名后,就自动飞走了,在飞的过程中,慢慢化了,化为虚无,从此之后,合同已经生效,不怕任何人违约。
  这就是天道合约的厉害之处,根本不怕你违约,只要你还在盘古宇宙的天道监督之下,它就能够制裁你。
  合约上的那一丝精神力,就是天道制裁的关键,顺着这一丝精神力,不管修士在盘古宇宙的哪个地方,都会被天道寻到。
  合约双方都认真
  袁方签完合同后,不需要参加什么考察,就自动成为杨府的高级客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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