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季大忽悠(求订阅,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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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伯虎真迹啊!
  还是横向两米多长的书法!
  季晟虽然没接触过太多字画书法拍卖,但前几天在老张私拍上,他可是听专门收藏字画的陈老说过不少关于字画拍卖影响价格的因素。
  影响书法字画一般有几个因素。
  第一,作者的名气。
  第二,作品的篇幅大小。
  第三,其中蕴含的艺术价值,比如是否是精品, 也十分重要。
  后边就是书画家作品存世量、时代早晚、品相和特殊附加值因素。
  这幅《行书七古诗卷》作者的名气无容置疑,唐伯虎大名谁人不知?
  作品篇幅也不用说,足足两米多长呢。
  至于其中的艺术价值这点,嗯,好吧,季晟确实不懂, 他无法判断这幅书法是不是精品,不过从这苍劲有力的字体来看, 从书法放荡不羁的模样来瞧, 应当是上佳之作。
  至于唐伯虎作品的存世量,季晟真没听到太多,然后是时代早晚,看字迹之中透露出潇洒和随性,应当是晚年之作。
  季晟对别人不了解,但因为受到影视剧的影响,稍微了解过唐伯虎的书法大概分为四个时期,三十岁以前结体端丽,用趣÷阁秀润,第二个时期或许是进入中年了,用趣÷阁凝重,雄强茂密。
  至于第三个时期,季晟记得看到的介绍是唐寅正值壮年,故而书法中秀润中见遒劲,端美中见灵动。
  然后就是第四个时期, 也就是唐伯虎晚年,因为从宁王处装疯逃回,唐伯虎进一步看透了世事, 思想变得很消沉,行为也很颓放,所以导致书法变得率意,又吸取了米芾求意取势的书风。
  所以世人对唐伯虎书法第四时期的评价是:挥洒自如、神机流走。
  “这幅书法看上去放荡不羁,很显然符合唐伯虎晚年行文风格。”
  季晟暗暗思忖,“结合种种因素,这幅书法如果拿出去拍卖,一定能拍出天价,保底五千万那种。”
  五千万?
  说真话,季晟还不乐意卖呢,他实在太喜欢这幅唐伯虎的书法了,恨不得自己收藏。
  “唐伯虎真迹太难获得了,要是不怎么缺钱,这种等级的书法,还是自己收藏比较好。”
  季晟缺钱吗?
  这话要是搁几天以前,他肯定缺,别说唐伯虎真迹了, 即便是得到秦始皇的夜壶,他都会毫不犹豫卖出去。
  但现在他不缺钱。
  况且这个级别书法放着,也能给自己增加影响力,别人一听,哦,你连唐伯虎真迹都能搞到,还是晚年精品之作,以后谁要鼓捣古董字画不第一时间想到你?
  “先留着吧,如果以后实在缺钱再拿出卖。”
  季晟小心翼翼地把这幅书法给重新包裹好,然后放进了神秘空间里。
  这边东西刚刚放进去,外面突然传来一个熟悉嗓音,“有人在吗?”
  嗯?
  好像是柳哥声音。
  季晟有些纳闷,钱不是已经给了么,这个大混混还找上门来干什么?
  他朝着院子里走去,看见柳志正拘束地站在大门口。
  “哦,柳哥啊,进来吧。”季晟招呼道。
  柳志一看季晟,脸上立刻露出巴结的笑容,一阵小跑上前,讨好似得道:“季老板好。”
  “你好。”
  季晟转身带着他进了屋,随手拿起一只玻璃杯,然后拿起热水瓶,“喝口水?”
  “我自己来,自己来,不敢劳季老板您大驾。”
  柳志连忙站起身抢着自己给自己倒水。
  季晟也没有管他,把热水瓶递给了他,随意坐在床沿边上问道:“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本来正给杯子吹热气的柳志听到这句话放下杯子,然后一脸谄媚看向他,“季老板,缺人不?”
  季晟愣了一下,没听懂什么意思,“什么?”
  “我的意思您要不要人给你办事。”柳志毛遂自荐道:“像您生意做得那么大的大老板,运货啊、抢夺市场份额啊之类的免不了和人争斗,比如说运货路上可能遇到车费路霸,我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别介意,就凭小楚、小王和你两个兄弟,恐怕应付不了,如果你不嫌弃,我愿意给你鞍前马后。”
  这倒是的。
  如今这年头治安可不像后来那么好,不说前往深镇的路上有可能会遇到车费路霸,光说季晟如果在魔都这边把家电生意做开了,以后免不了要和人争斗。
  这可不是说笑的。
  如今能当上大老板的人,哪个手底下不养些马仔?
  打个比方,季晟现在是松下经销商,如果和东芝的经销商抢生意,人家明面上玩不过你,很有可能暗地里派手底下的人过来给你捣乱。
  谷帡
  到时候凭借季爱国、楚钟林等人能守住生意?
  不给人胖揍就挺好了!
  季晟确实需要手底下有一大帮马仔平息事端,而柳志又是有名的大混混,手底下也有一二十号人,似乎怎么看都很合适。
  但这种外面混的人,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哪天突然咬你一口。
  所以季晟稍加思考之后,并没有直接答应收柳志,他一只手撑在床头柜,下巴托在拳头上,歪着脑袋看过去问道:“你觉得我这么有钱,如果真想找人办事,不能找到比你更有名气的?”
  这句话不大好听,可柳志一点都不生气,依旧堆满笑容说道:“那是,您这种级别的大老板,如果真想找,有的是大圈子大哥想替你办事。”
  季晟坐直了身体,翘着二郎腿道:“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找你?”
  “因为那些大圈子大哥都吃饱了,他们肯定没我来的忠心。”柳志很坦荡地看着他,“而且我也没想一辈子当混子,这个圈子混得好,如果不上岸的话,迟早被抓去蹲苦窑或者枪毙,混不好就不用说了,兴许饭都吃不饱,我只想找个有钱老板提携,能够转型上岸。”
  没看出来你看的挺通透啊。
  季晟这才意识到柳志不是没头脑的混混,这是个聪明人,知道进退。
  他心里比较欣赏。
  只是要给自己办事,光聪明和有狠劲还不行。
  季晟搓着手指问道:“如果有一天我犯了事,有可能要蹲好多……”
  “您怎么可能会犯事?要犯事也是我犯啊。”柳志一口抢过话说道,就差没明说有事他去办,即便不是他办的事,也愿意给季晟去顶缸。
  这倒是个妙人。
  当然,现在只是说说,具体真的出了事柳志会不会言出必行去这么做还不得而知。
  季晟看他说的这么诚恳,有收了当马仔的心思了,“你手底下具体有多少人?”
  柳志直接了当道:“算上我正好二十个人,只不过外面混的人不太稳定,说不定哪天就有人不混了,也有可能人有兄弟会介绍别人来跟我。”
  季晟微微颔首,“那如果我让你从现在开始和自己手底下的兄弟不再做给人看场子、打架斗殴等违法的事情,你能做到吗?”
  柳志怔了一下,“打架斗殴倒是可以不去做,但不看场子我怎么养手底下兄弟?”
  季晟明说道:“我是个正经生意人,不希望和黑的灰的沾上联系,如果你真的想上岸,可以来我手底下干事,你手底下的兄弟也是,具体做什么事大概可能分成两种情况。”
  柳志认真听着。
  “第一,没有能力空有武力的人,会成为我的安保人员,负责保护我和我生意。”季晟慢悠悠地说道:“第二,有能力的人可以给我去跑业务,除了能拿到基本工资之外,还有额外的提成。”
  说到这里,他给柳志画大饼道:“我呢,现在生意还做的不大……”
  “您这么大生意还不大啊?”柳志咋舌道:“那要多大的生意才算大?”
  “听过漂亮国通用电气公司吗?”季晟问道。
  柳志摇摇头,“没。”
  “通用电气公司在全国一百多个国家有业务,拥有几十万名员工。”季晟瞥了他一眼,“这样规模的企业才叫大,我的理想是把生意做得比通用电气还要大。”
  柳志愣了愣,“生意做那么大?可能吗?”
  “世界上对于我来说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季晟非常自信,“只要我想,世界首富都轻而易举,说到底时间问题。”
  这句话非常的狂妄。
  但季晟真不是吹牛皮,凭他掌握未来三十多年历史大势,还有现代社会的科技当坚强的后盾,如果这样都没办法成为世界首富,那只能说明一件事,他是个傻子。
  照理说这么狂妄的话,一般人听了都会嗤之以鼻,但柳志听完后却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他紧紧握住拳头道:“我信!我相信你能做到!”
  “嗯,我继续说下去。”季晟砸了咂嘴,“也就是说,目前我可能给你和你手底下的兄弟开个几十块钱上百块钱一个月的工资,但等我生意做大后,你们都是第一批老员工,到时候只要还留在我身边,等到公司上市的时候,原始股少不了你们,你们一个个都能发大财。”
  这纯粹是在画大饼了。
  季晟现在还是个体户,连公司的毛在哪都看不见呢,更别说上市。
  柳志毫不犹豫道:“我就铁了心跟着您了,不管你给我开多少工资,只要能有口饭吃,我会一直跟着你后边干,至于我手底下那群兄弟,待会回去,我会尽量说服他们,要是谁不乐意,我不会给你添麻烦,会自己把人给请走。”
  啊?
  这么简单就答应了?
  哥们儿还准备给你好好画画大饼,然后在不付出太大的代价之下就让你跟在我后头办事。
  结果你一下子答应?
  弄得我一点成就感都没。
  季晟心里吐槽了几句,随即就笑着站起身伸出手,“欢迎你加入。”
  “谢谢老板肯收我,以后我一定死心塌地给你办事。”柳志再次承诺。
  两人握了握手。
  季晟在这一刻突然想到了马云和蔡崇信的故事,心说老马当初该不会也是这么忽悠蔡崇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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