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红云悲兮,女娲:后土,给本宫滚出来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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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冥冥之中,某种神秘力量的牵引,红云道长离开五庄观后,径直去了北冥之界——鲲鹏妖师的地盘。
  那股力量告诉他:北冥有他的成圣之机。
  北冥。
  此时的鲲鹏,正在与三五好友喝酒吃肉。
  酒过三巡。
  几只大妖谈起妖族格局。
  一柳娇花媚的九尾狐妖醺红着俏脸,半个身子紧贴鲲鹏臂膀,狐眸含春,一边用玉指撩拨着鲲鹏胸膛,一边娇滴滴地开口,香气幽吐,道:
  “妖师大人呐,您不觉得陛下封您做区区一妖师,属实是有些埋没您的才干了嘛?”
  “依奴家看呐,以您先天大妖的跟脚,再加上准圣的境界,裂土封王都不为过吧?”
  此狐妖乃北冥之狐所化,天道赐名苏妲己。
  与鲲鹏同年,同月,同日,同地,同时化形。
  两妖颇具道侣情缘。
  惜于跟脚悬殊,两妖终是未能走到一起。
  但在朝朝暮暮相守中,狐妖却对鲲鹏滋生了情愫,为能常伴鲲鹏左右,其甘愿贱称附庸,以妖师府女婢自处。
  而鲲鹏亦不是无情之物。
  苏妲己的付出,他了然于胸。
  故,两者名为主仆,实有情深似海。
  事实上,这番话苏妲不是第一次跟鲲鹏说了。
  她一直期望鲲鹏能脱离天庭,自立为王。
  鲲鹏若得了帝位,她也能母仪天下不是?
  在苏妲己的认知里,拥兵自重只能算背叛天庭,不能算背叛妖族,他们忠于妖族,又不是忠于两位妖王。
  且,当初来天庭做妖师,本就是鲲鹏无奈之举。
  是他落入了鸿钧算计,走投无路才加入的天庭。
  在此之前,鲲鹏始终都是北海的土皇帝。
  如此算,即便鲲鹏真脱离了天庭,亦无愧任何妖族。
  他帮天庭出谋划策那么多年,早还清天庭恩典了。
  “两位陛下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鲲鹏闻言,神色微动,但又迅速恢复淡然:
  “你我做臣子的,切莫背后议论陛下,此乃大忌。”
  二皇势力庞大,没有十足把握,他是不敢造反的。
  “唉,好吧,奴家只是替大人抱不平罢了。”
  苏妲己幽怨凄笑,靠着鲲鹏的肩头,喃道:
  “大人的威名,妖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当年您展翅九万里,口吞百万荒兽时,谁人不畏,谁人不惧?”
  “如今却寄人篱下,听他人之命行事…不公。”
  说罢。
  苏妲己给对面的朱雀妖王打了个眼色:
  帮忙一起劝劝鲲鹏。
  能坐在这儿喝酒的,都是鲲鹏的亲信。
  他们一行当年叱咤北冥,号令群妖,无法无天,哪支妖族听闻他们的名号,不闻风丧胆,绕道而行?
  可自打鲲鹏归顺天庭以来,他们的名号就弱了很多。
  庭下之臣,能有多大威慑力?
  就像正规军和土匪。
  你怕正规军吗?
  肯定是不怕的。
  正规军有约束,不能滥杀。
  但是你怕土匪。
  因为土匪杀人不需要理由。
  朱雀自然是想做土匪的。
  山沟沟里的老大,自由自在,鸡头也比凤尾强。
  是以,收到苏妲己的媚眼,朱雀立即开口劝道:
  “是啊,妖尊大人。”
  没加入天庭之前,他们都是管鲲鹏唤妖尊:
  “要我说,巫妖大战将临,天庭自身难保,更无暇顾及我等,正是我等反出天庭的绝佳良机,此乃天意啊。”
  “是啊,妖尊大人,反了吧?”
  朱雀身旁,玄武妖王瓮声瓮气地随之附和道:
  “倘若巫妖大战启动是天时,那么东皇命您前来夺取红云的鸿蒙紫气,便是地利。”
  “占据天时地利,您不会真打算把鸿蒙紫气上交给东皇吧?这可是成圣的钥匙啊!”
  试问洪荒,谁不想成圣?
  鲲鹏捏碎了手里的瓷碗。
  成圣两个字,宛如一道魔咒,蛊惑着他的心神。
  只要成圣,就什么都有了。
  权势、名利、还有妖族的前程。
  成了圣,他就是妖族的英雄!
  受命于天,寿与天齐,哪个生灵能抗拒这八个字?
  可东皇那边…
  见鲲鹏举棋不定,九尾狐抛出致命一击:
  “妖尊大人,您不是倾慕女娲娘娘多年了么?您这回要是成了圣,就有资格去追求女娲娘娘了呀。”
  女娲!
  听到这个名字,鲲鹏久久出神。
  那个名字,象征着洪荒第一美人儿,妖族第一女圣…
  那是他做了半生的梦!
  他的前半生在梦她,他的后半生在为她的梦奋斗。
  哪怕他屈身天庭,与他的头脑,完全可以做到对东皇太一和西皇帝俊阳奉阴违,甚至可以算计二人的帝位。
  但他没有。
  不想妖族四分五裂是一点,而更重要的一点是:
  女娲希望二皇称帝,女娲希望天堂强盛。
  只因一句她喜欢,他奋斗了几千乃至几亿万年。
  一个量劫,数个时代的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呕心沥血,他把一个跟他毫不相干的势力,当成了他的孩子。
  他拼了命的把天庭越做越强,只为…
  天庭独裁洪荒的那一天,她露出的那抹微笑。
  值了!
  他爱她,胜过爱所有。
  眼下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个成圣的机会,一个有可能获得站在女娲身旁殊荣的机会,摆在他面前…
  推诿的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
  他可以欺瞒别人自己无心称帝,他可以麻痹自己不去贪恋权势,但爱一个人,是骗不了任何人的。
  纵然他捂住了眼睛,缝起了嘴巴,赌上了耳朵,掐住了鼻子,那满腔的爱意,也会从心底跑出来…
  鲲鹏,不想躲了:
  “我去追求女娲娘娘,你这只小骚狐狸不吃味儿?”
  话中之心,路人皆知。
  决心已下,只差苏妲己的认同。
  对于这只默默无闻爱自己的狐妖,他还是很在乎的。
  “这吃什么味儿嘛?”
  闻言,苏妲己小拳拳锤了锤鲲鹏胸口,娇嗔道:
  “您若真饱得美人归,奴家高兴都来不及呢,跟女娲娘娘做姐妹,可不是谁都有这待遇的!”
  妖族实力为尊。
  实力强劲的妖族,理当拥有更多的配偶。
  这是妖族的常识。
  “哈哈哈,好。”
  鲲鹏搂着苏妲己,豪气纵生。
  此时。
  忽有一小妖闯入几人酒会,报道:
  “报!”
  “妖尊大人,红云已入我北冥之境。”
  几尊妖王一怔,随后朱雀狂喜:
  “尊上,你看。”
  “我说什么来着,天意啊!”
  “哈哈哈,说的是,说的是,天意不可辜啊。”
  似觉胜券在握,鲲鹏抚掌大笑,大手一挥,得意道:
  “好,我们出发。”
  “妖尊大人,等等。”
  几妖刚要动身。
  却听那来报小妖又出一言,生生止了几妖脚步:
  “女娲娘娘,也来了!”
  …
  北冥天堑。
  有两生灵凌空对峙。
  一尊为红云,着红色道袍,托九九红云散魄葫芦,面色祥和的注视着前方拦路之人。
  拦路者人身蛇尾,国色天香貌,媚香婀娜颜,正是娲皇宫无上混元大罗,女娲娘娘。
  对峙有百息。
  风起。
  一朵霞色云朵从天边飘荡而来。
  “女娲师妹。”
  望着许多年未见的师妹,红云率先苦笑道:
  “我以为来拿我的谁东皇太一、西皇帝俊,或是那鲲鹏妖师,不曾想,竟是师妹你。”
  “师兄,对不住了。”
  女娲双手合十,朝红云微微弯了弯腰,俏脸上瞧不出喜怒哀乐,平静道:
  “有的事,本宫不能给你解释,就当是本宫欠你一段因果,把鸿蒙紫气交给我,我保你一生平安!”
  如若可以,她不愿于这位她最为敬重的师兄交手。
  洪荒,就他这么一个好人了。
  “师妹已入圣人,要鸿蒙紫气何用?”
  闻女娲语气坚定,红云不禁问道:
  “是为你那宝贝徒儿?还是为妖族?”
  圣人的每一次真身出手,都会沾染无量量劫因果,混元大罗更是如此。
  红云想不通,是什么理由,能让女娲出手,抢一道与她无用的鸿蒙紫气。
  付出和投入不成正比啊。
  “不要问了,师兄。”
  女娲摇了摇头,叹道:
  “还是那句话。”
  “把鸿蒙紫气交给本宫吧,本宫保你一生平安!”
  “哈。”
  没有谈拢,红云反而笑了。
  那笑容,是那样的不羁,潇洒。
  在他的笑容里,女娲看到了一种信念。
  超越生死,超越天地,超越圣人。
  这种信念,叫执!
  “师妹啊,这么多年,师兄渐渐想明白了件事。”
  “活着,不光是活下去就够了的。”
  “有的生灵,死的悲壮,如那龙凤麒麟之祖,如那魔祖罗睺,有的生灵,死的无息,如那无名无姓之徒。”
  “终归是要死的,师兄不想死了以后,连个缅怀师兄的生灵,都没有啊。”
  “你虽入了混元大罗,无敌天下,但师兄也并非什么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战罢,死在混元大罗手下,也算是师兄的一场造化了,至少,能让天下生灵,永远记住红云这个名字!”
  说罢。
  红云缄口,祭起九九红云散魄葫芦。
  他求一战,必死之战。
  他做了很多很多年的胆小鬼。
  今天,他要做一回勇者。
  他自己的勇者!
  见此。
  女娲不再多言,宫袖轻舞,善恶之面浮现。
  恶首道:
  “如此…”
  “便让师妹,送师兄最后一程吧。”
  轰!
  滔天的混元大罗之威迸发。
  北冥之水倒流回天。
  虚空不断被威压震碎、重组。
  北冥大妖皆匍匐在威压之下,动弹不得。
  鲲鹏炽热地仰望着那道女战神般的身影…
  他又一次沉沦了。
  “燃魂!”
  威压正中,红云七窍流血,五脏俱碎,却毅然决然地燃烧起自身的先天元神,催动空中法宝:
  “师妹,接我一招!”
  “九九红云散魄葫芦,散魂!”
  咻!
  葫芦射出一道红芒,天边红云翻滚。
  红芒划破虚空,虚空俱是粉碎。
  北冥骤起阵阵冤魂哀嚎。
  它们,都是死在北冥的厉鬼。
  “尔等冤魂,怎配索混元圣命?”
  冤魂成云,声势浩大,惨状骇人,女娲却只是轻蔑扫了它们一眼,从容抬起一根晶莹玉指,冷冷吐出一字:
  “碎!”
  言出法随。
  一语碎魂。
  一念碎怨。
  一指…碎红云。
  混元大罗,非同阶不可敌。
  魂云俄顷覆崩碎。
  同时崩碎的,还有红云的肉身,和…
  天上的那朵红云!
  弥留之际。
  红云没有看女娲。
  他在看天,看地,看山川河流,看日月湖泊。
  他只用了几秒时间,便匆匆看遍了这片,他从未踏足过的洪荒大陆,末了,红云痴痴的喃道:
  “洪荒啊,真美。”
  “其实也没有镇元子说的那么糟糕。”
  “罢了,下辈子,不来了。”
  红云的道躯彻底崩灭。
  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求过一声绕。
  来时,他两袖清风。
  走时,他泰然不迫。
  他没有带走什么,但他留下了他的名字。
  生死作罢,他对待虞诈洪荒,依然保持着初见时的热爱。
  即使他死在了这儿,这片土地仍旧是他心中最美的风景。
  亦如他执著了一生的善良。
  洪荒生灵纷纷抬头,瞻望蔚蓝的天际。
  举目默然。
  那儿,本该是红色的。
  无论是红云的友,或是红云的敌,他们都知道…
  此后,洪荒,再也没有善了。
  世人只道执迷不悟,谁又知水滴成海?
  红云不傻。
  他是个勇士。
  他用他自己的执,告诉了世人:
  我红云,不是圣人,但我之执,不弱于圣人!
  如果没有他这样的勇士,世间该多无趣啊。
  “唉。”
  女娲又是一叹,凤眸流露慈悲,挥手摄来红云的鸿蒙紫气,接着用大神通将其元神葬入时光长河。
  那里适合他。
  那里没有纷争,没有血海。
  只有时光的灵,生生世世与他作伴。
  “师兄,走好!”
  送别红云。
  女娲长吁口气,捏了捏手心的鸿蒙紫气,骂道:
  “你啊,不是好东西。”
  鸿蒙紫气一跳,似在责怪女娲乱甩锅:
  你们贪恋管我屁事?
  我是一死物,我能做啥?
  “别不服,都是你引起的算计。”
  见状,女娲凤眸轻佻,又掐了鸿蒙紫气一把,把它放进自己须弥空间,冷哼道:
  “哼。”
  “现在起,鸿蒙紫气由我保管,我看谁还敢放肆!”
  喃罢。
  女娲想了想,又从须弥空间取出日记副本。
  她这会儿心情不好。
  没有比偷窥李长生日常,更能让她心情愉悦的事了。
  她翻开日记本副本。
  新的日记篇章洋洋洒洒地写满了一页。
  但女娲横竖仔细看了半晌,只能从字缝里看出字来。
  那一页,满页都写着五个字:
  【后土暗恋我。】
  抢本宫的徒弟?
  活腻歪了?
  女娲玉手气的发抖,死死握着日记本。
  她看日记是寻开心的,可有人不想她开心。
  有人想死,那自己,成全她!
  收起日记,女娲…
  暴走了!
  “后土,给本宫滚出来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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