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真男人,可搏熊(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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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莫那的族人聚焦起来,要为被明人吃了的他报仇时,莫那同样也很痛苦。
  从睡倒之后,头晕脑胀的他就感觉很不舒服。
  他能听到有些声音飘来荡去,忽远忽近。这一切都让人感觉非常难受!
  他发烧了,从医学上来说,这是白细胞在发挥作用,这是好事,当然也有可能是坏事。
  不过很快,他的状况正在逐渐恶化着,一开始他还可以勉强听得外面似乎有人在说些什么。尽管听不太清楚,但是很快他的耳朵里除了嗡嗡作响声,完全没了别的声音。下一刻,人也就没有了意识。
  总之莫那很不舒服,就这样被折腾了一天一夜。
  也许是皮糙肉厚,也可能是伤惯了。半夜的时候,烧终于退了下去。
  次日清晨,当莫那再次醒来时,他发现身上已经不那么烫了。
  人醒来之后,他朝着左右看去,这才意识到,他在什么地方,难道是救他命的汉人家里?
  “没有人?”
  看着半开的房门,莫那的心头一阵激动,既然没有人看守,那赶紧离开这里吧。
  一想到那些人要吃他的肉,莫那的心里就害怕啊!
  任谁都会害怕,毕竟,肉可是长在自己身上的。
  醒来的莫那试着想要站起来,尽管伤口处很痛,但是他还是强忍着站了起来。
  然后小心翼翼的朝着门口走去。
  他的每一步走的都很小心,唯恐被人发现了。
  终于走到了门边,向外看去,门外没人。
  深吸一口气,莫那小心的打开门,他的前脚刚踏出去,正准备离开时,却听到另一边有人说道。
  “这就走了!”
  惊愕的回过头,莫那这才发现门边居然睡着一个人,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想干什么?
  难道要留下自己?
  这人恢复的可真快啊,不过也就是一夜的功夫,居然就能下地走路了。躺在躺椅上的施奕文,指了下旁边的小桌子上,说道:
  “这是熊肉汤,能帮你恢复一些元气。”
  “你,你知道我要走?”
  莫那惊愕道。
  “你不拦我?”
  “你要走,我为什么要拦你?”
  瞅了他一眼,就是一个中年大汉而已,拦你?
  干什么?
  当真以为咱是孙二娘啊。
  “我,我……”
  “好了,想走,把这碗熊肉汤喝了再走。”
  望恩人一眼,莫那走了过去,他看了看小桌旁的小板凳,想了想还是坐下了,这个过程中,他终于开始将戒备缓缓放下,喝了一口汤,他的眼前一亮,匆匆忙忙把汤和肉吃完后,甚至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
  “这是那头熊做的汤?”
  “是的,”
  “味道比我们的人做的好!”
  “那是肯定的!”
  也不看看厨师是谁。
  片刻后,莫那又说道:
  “是你救了我。”
  “嗯。”
  点点头,施奕文都没有看他一眼。
  “你真的不打算留下我?”
  “留下你?为什么要留?”
  留下你浪费粮食可是?
  莫那古古怪怪地望了他一眼,然后说道:
  “我能干活。”
  随后他又加一句:
  “而且我还是部落里最厉害的战士,我的力气也很大,真的能干活!”
  在莫那看来,他是被嫌弃了,这种感觉非常不好。打从记事起,他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嫌弃。作为一个战士,他觉得自己的荣誉受到了打击,他就是没有打过那头熊而已。
  “嗯,力气是挺大的,就是打不过熊,”
  人能打过熊吗?
  莫那刚想辩解,就想到了那头被一石头打碎脑袋的黑熊。
  呃……恩人能打过,只要一石头就行。
  “哦,我这不需要你干活……”
  施奕文笑着摇了摇头,这人怎么了,难不成自己不留他,他还不乐意了,这人可真是的。
  “好了,你要是想走呢,那就走吧,对了,厨房里有肉,一会你走的时候带着,还有,往后离熊远点,好好的非和熊较什么劲啊!这次有我救你,下次可就不一定了!”
  又被鄙视了……
  坐在小凳上的莫那,那是一个委屈啊!
  他可是大甲十三社最厉害的战士,什么时候被人这么瞧不起过。
  “那头熊是成年的大熊,在他发狂的时候,即便是十个大甲的战士也不是它的对手!”
  莫那有些委屈的说道。不是他打不过,是十个战士都打不过发狂的黑熊。
  “哦……大甲?”
  突然,施奕文好奇道。
  “大甲,你是大甲人?”
  “是的,我是大甲部的!”
  莫那颇为骄傲的说道。
  “你们住的这个地方,过去就属于我们,是我们把这里让给你们……”
  好像是因为没打过人家……好吧,大家不是已经握手言和了嘛,而且他们每年还会送布给部族,还会送酒,想到酒,莫那自然想到昨天倒在他身上的酒,顿时就是一阵心痛。那得多少酒啊!
  “恩人,昨天你为什么往我身上倒酒!”
  莫那心疼道。
  “那酒可真不少啊,就那么倒掉,实在太可惜了!”
  “那是为了给你消毒,要是没有那两瓶酒精,估计你这命早就没有了!”
  冲着这憨货翻了个白眼,施奕文又问起了他大甲部的事情,毕竟他们是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对这里自然更了解。于是他用颇为谦和的语气,絮絮叨叨地开始套近乎……套情报。
  很快从莫那那里,他就了解到了大甲部的不少事情,他们是生活在草原上的部族,和山地部落也就是泰雅等部族不同,虽然一样的出草,一样的猎头,可是他们会种地。或许,他们就是历史上所谓的“平埔族”或者“熟番”吧。
  “你喜欢喝酒?”
  “所有大甲的男人都喜欢。”
  莫那大声说道。
  “女人和孩子也喜欢,就是我们那里的酒都是用甘蔗浆抽做酸酒,淡得和水差不多,好酒只能从你们这里换,但是你们的酒太贵。”
  施奕文笑道。
  “那是因为这里的粮食少,等以后粮食多了,酒自然也就便宜了,其实,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也可以拿粮食来换酒。”
  突然急促的且刺耳的锣声从外面传了过来,在施奕文有些诧异的往外看去时,寨子里已经尽是一片喧嚣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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