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重归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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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后,一只浩荡的商队在官道的岔路上停下。
  岔路左边通往京城,右边则通往沿海地区。一位胖乎乎的商人穿着一身绸缎长袍,一看便是颇具财力的大商家,可他此刻却跑到一辆马车旁边,用带着点讨好的语气说道:“归老板,不知我前几日给你的药效果如何,你的身子可好了一些?”
  “咳咳……”马车里传来一阵咳嗽,然后便是一个年轻的声音说道:“承蒙吕老板赠药,我如今已是好多了。您一路上对小子多有关照,小子感激不尽,全都记在心中,只盼能日后相见,报答您的大恩!”
  商队中一名骑手面露不屑,小声道:“生点小病便要坐车,真不像个男人!”
  另一名骑手也酸了一句道:“谁让人家命好呢,年纪轻轻就置办了一支商队,你瞅瞅,可有五大车货物呢!”
  “都给我把嘴巴闭上!”第三名骑手低声斥道。他看上去二十三四岁,健壮魁梧,腰间别着一把钢刀,看上去颇具威严,应该是那两名骑手的首领,就见他压低声音冷言道:“咱们有任务在身,休要节外生枝!”
  老大发话,两名骑手只能乖乖称是,闭上了嘴巴。而那边的吕老板的对话却扔在继续,就见他拿出一副绢帕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对车厢内的归老板说道:“咱们这么有缘,肯定能相见!实不相瞒,你这一病,我是吃什么都没味了。你不是说要在京城开店吗?到时可一定要知会我一生,不论多远,我一定亲自前去给你捧场!”
  “多谢厚爱,我到时一定扫榻以待。”归老板说完,又对自己伙计说道:“小福,你把我准备好的礼物拿给吕老板,若不是借了吕老板的势,咱们想到京城可没这么容易。”
  一名十三四的少年听到后立刻从一辆货车上跳下,将一个酒坛抱在怀中,恭恭敬敬的送到了吕老板手中。
  见到酒坛,吕老板一双眼睛都笑成一条缝了,他咽下一口吐沫,口中说着“一些举手之劳而已”,手却是紧紧的将酒坛抱住,满脸都写着欢喜,甚至还不停的拿手中的绢帕擦着酒坛上的泥污,仿佛那是什么无比珍贵之物一样。
  先前的骑手见了又是咋舌道:“乖乖,拿绢布当抹布使,这姓吕的做的什么生意,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吗?”
  健壮男子抽了抽鼻子说道:“恐怕还真被你蒙对了,这姓吕的钱还真是大风刮来的。”
  “啊?”两名骑手都是一阵疑惑。
  那健壮男子解释道:“这位吕老板身上带着淡淡的海腥味,又要去东边的沿海地区,可见做的是海上生意。我本以为他是鱼商,如今看来却是错了。他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桐油味,只不过被香粉压的极深。而这桐油既不能吃,也不能烧,最大的用途就是……”
  “造船!”两名手下异口同声的说道。
  健壮男子点了点头:“据说东洋吕家乃是造船世家,上到百丈楼船,下到捕鱼舢板皆有贩卖,就连宫中的龙舟都是从吕家定制,若是我所料不错,这吕老板应该就是东洋吕家的人了。”
  两名手下恍然大悟:“原来是这种庞然大物,怪不得能置办起如此隆重的护卫!”
  健壮男子皱眉道:“是我失策了。我本想利用商队钓出那些山贼,可没料到吕家阵仗太大,反而让山贼不敢现身。这样吧,再向前走半日功夫就有一条小路,咱们直接上山,看看能不能寻到山贼的营寨所在。”
  两名手下点头赞同,而那边吕老板也道别完毕,带着大量护卫和货车走向了右边的岔路。只剩下三名骑手和归老板的车队沿着左边的岔路向京城方向行去。
  健壮男子等三人正准备拍马向前,不料那名刚才叫做小福的少年跑了过来,拱手说道:“敢问三位壮士,你们可是要前往京城?”
  两名手下对视一眼,其中给一个长络腮胡的咧嘴一笑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小福连忙说道:“若是三位也是前往京城,我们老板想雇你们押镖,每人十两银子,只要能将我们安全送到京城便好。”
  “哈哈!”另一个白脸手下听了却是大笑一声:“你当我们是何人,能看上你区区十两银子?快快让开,当心我的马儿踏伤了你!”
  小福吓了一跳,连忙侧身站到一旁,可还是不放弃的说道:“三位大哥,你们再考虑一下吧。我们还包酒水,不是我吹牛,我们的酒水真的可好了!”
  “去去去,十两银子老子都看不上,还能在乎你们的酒水。闪到一边去,休要耽误我们赶路!”
  三人拍马向前,临路过小福时,那名健壮男子说道:“我们要从前边的小路上山,你们马车太大,却是不便护送,告罪了!”
  听到如此说,小福也只能无奈作罢。眼看着三人绝尘而去,向车厢中的归老板回复,然后跳上货车,随着队伍缓缓向前。
  健壮男子三人本是京师守备,近日京城附近出现了一伙山贼,常打劫往来商队,害了不少人性命,为了找到山贼的营寨将他们一网打尽,这三人才换了便装,假扮普通武者,往来于官道之上,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他们虽是简装轻骑,但为了查探踪迹,总是走走停停,行的不算太快。待到中午,日头渐重,络腮胡忍不住向健壮男子说道:“头,我又累又饿,要不咱们停下吃些干粮休息一会?”
  健壮男子脑门上也全是细汗,便点头答应下来。三人翻身下马,拿出锅盔和水囊,艰难的吞咽起来。
  白面汉子咬紧牙关,用力扯下一块锅盔,一边咀嚼一边呜呜咽咽的说道:“老天爷,这锅盔到底放了几天,怕不是比石头都硬。上来战场,不用刀剑,光用这锅盔就能砸死几个大食人了吧!”
  络腮胡也是苦着脸说道:“老子想吃白斩鸡和炸排骨,如果再能来上一壶酸汁汁凉丝丝的葡萄酿就更好了。”
  健壮男子虽然面色威严,实际上也是个好吃之人。听到络腮胡的话后更是觉的手中锅盔如同嚼蜡,光是咽下去就刮的嗓子疼。他瞪了络腮胡一眼,没好气说道:“闭上你那张鸟嘴,越说老子越馋!”
  络腮胡讪笑一声,又开始跟手中的锅盔较劲。他们三人蹲在树下,呲牙咧嘴的咬着手里的馍馍,那苦大仇深的模样不像是吃饭,反而跟上刑一样,简直比乞丐还惨。
  正在此时,归老板的商队赶了上来。
  大概也是因为到了中午,归老板在车内说道:“停下吧,打水生火,大家都休息一会。”
  众伙计刚松了口气,却听归老板再次出声说道:“在车里躺了几天,整个人都快绣了,你们准备好炊具,一会我来做饭!”
  短暂的沉默后,众伙计猛的爆出一声欢呼,差点吓掉了络腮胡手中的锅盔。
  “他们发的这是什么疯?”络腮胡不解的问道:“明明刚才还累死累活的,现在却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那个最夸张,竟然还哼起了小调!”
  健壮男子也是不解,扭头看去,正看到归老板从车上跳下,就见他也是二十多岁样子,一身黑衣,身材挺拔,面容坚毅。肤色不似读书人的白皙,也没有武人的黝黑,反而是一种类似小麦的颜色,给人一种别样的活力。
  健壮男子微微一愣,默默道:“原来是他。”
  络腮胡好奇道:“是谁?”
  健壮男子收回目光,没有细说,而是简单答道:“一个故人。”
  这归老板不是别人,正是归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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