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兄弟(敬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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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厅里的电视机仍在播放着《最好的我们》,只不过陈志德和柳燕红的关注点却不在这部电视剧上了。
  陈志德拿着手机,指着上面的图片给柳燕红看。
  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张漂亮女生的照片,正是刘依菲,在照片的下面还有几句简单的信息介绍。
  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婆婆看媳妇,越看越不顺心。
  其实后半句话说的有些片面了,有的婆婆看儿媳妇是越看越满意,比如现在的柳燕红。
  她是越看越满意,这姑娘长得漂亮,看信息介绍学习成绩还好,家庭的条件也很不错....总之怎么都合适,唯一的瑕疵就是这个姑娘可能要进演艺圈,走演员之路。
  这个世界的演艺圈虽然不像前世那么乱,但还是有些潜规则的。
  不过柳燕红是个很开明的婆婆,只要是儿子喜欢,她就不会有啥意见。
  至于陈志德,就更不用说了,他是大学教师更开明。
  当两人正在看儿媳妇的时候,陈天弘又来到了客厅,明天要去京都,这个事要给父母说一下。
  “爸,妈,明天我要去一趟京都,估计要明晚才能回来。”
  “去京都做啥?”
  柳燕红首先开口问道。
  “诗词协会前天邀请我加入,明天去京都是去参加入会仪式,哦,对了,我老师曹老明天也去。”
  陈天弘如实说道。
  “京都的诗词协会!诗词协会的总部?他们邀请你加入?”
  听到儿子的话,陈志德直接站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很惊疑,不敢置信!
  他再也顾不得去看儿媳妇,这件事要比儿媳妇重要的多。
  “嗯,是诗词协会的总部。老师说这相当于进总部作协,所以他才要和我一块过去。”
  “好!好!总部作协啊!这相当于协会会员啊!我们老陈家终于出一个作家协会的会员了,天弘....你这是圆了我多年的梦想啊!得去,这必须得去....”
  陈志德激动地满脸通红,说到最后的时候声音都带着哽咽了。
  这可是作协总部的会员啊!
  是所有文人都梦想加入的机构啊!
  整个华夏国的作家全加在一起,能算是作协总部会员也就仅仅几万人罢了。
  听上去几万人是挺多的,但要知道作协是全国所有从事文学工作者的最高机构,它的下属机构除了各地的省作协,市作协,还有像诗词协会,散文协会,武侠文学协会,影视文学协会等等几十个大型协会。
  要是全部算上的话,得有近百万人,而这些人只能算是普通会员,并不是总部会员。
  总部会员的评选很严格,首先你本人得有几部拿得出手的作品,这作品至少在国内很有名气,其次得有推荐人,而这个推荐人至少得是省协会会长,和各大协会会长这种身份才可以。
  即便这样也只是预备会员而已,要想真正的通过还得在作协代表大会上通过才可以。
  不过这个基本只是走个形式,一般被推荐上去的作家在国内都挺有名的,所以都能通过,很少有个例。
  这么严格,自然而然总部会员和普通会员相比享受的特权就多多了,最能体现的一点是,总部协会会员可以参加作协******,拥有投票选举各协会会长,甚至作协总会长的权利,甚至本人可以直接参加选举。
  更别提其社会上的地位了,反正在这个世界,没有人会故意去招惹总部作协会员的,因为他们动动趣÷阁杆子就能让一个人身败名裂,虽然文人相轻,但要是被外人指手画脚,他们可是非常抱团的。
  总之一句话,进了总部作协,是比考上京都大学还要光宗耀祖的事,所以陈志德才这么激动。
  柳燕红自然也是高兴无比,连连说着儿子又出息了,没错是又....
  陈天弘看到父母都这么开心,特别是老爸那么激动,心里也是很有感触。
  早知道这个消息应该昨天就告诉父母的,他明白能进作协父母肯定会高兴,只是没想到反应会是这么大。
  又陪着父母说了一会话,陈天弘这才重新返回了卧室。
  本来陈天弘想着,既然进作协是这么有荣誉的事情,就喊着父母一起陪着去算了,可父亲陈志德给拒绝了,说人家作协既然只是喊着他,并没有说家属,他们就不跟着去了,毕竟这不是什么颁奖活动,人家作协正式的入会...还是按照流程来。
  回到卧室里的陈天弘,也给刘依菲发了条消息,说了他明天要去京都的事情。刘依菲当然没有意见,叮嘱他路上注意安全。
  说完了这件事,他才重新坐到了电脑前,开始码字。今晚要多码一会了,一个是要给《雪中悍刀行》加更,另一个就是要把明天的存稿给写出来。
  .....
  夜渐渐深沉,换成了星辰照耀大地,许多人已经上床准备休息了,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零点酒吧。
  和往常一样,虽还没有到夜生活的真正高潮点,可酒吧内的早就聚满了前来放松的男男女女
  夜晚的酒吧一向是人们放松的最好场所,在这里你可以随着震耳的的士高音乐肆意的舞动身躯,可以痛饮调酒师为你精心调制的美酒,也可以和与陌生人来一场暧昧的邂逅。
  你大可尽情发泄着自己的无奈和多余的情绪,不用去在乎现实工作的压力山大,或者家庭里无尽的纷争或者各种各样烦心的事情。
  也能让人暂时性的忘记那脑中深刻地往事,忘却那曾经留在心灵深处的痛......单纯的去享受一份最原始的快感。
  正因如此,酒吧才会像磁石一样吸引着男男女女,令他们乐此不疲,难舍此地。
  此时零点酒店内,混杂的空气中布满着烟酒和暧昧的气息味道,音乐声开到最大,几乎要震聋人的耳朵,形形色色的各式男女都在舞池里疯狂的扭动着身躯,甚至一些不本分的男女还有着身体上的接触,各自挑逗着对方寂寞的心灵。
  除了这些在闪耀的灯光中迷离的音乐里狂人的人群外,还有一些坐在吧台前安安静静喝着酒的人。
  相比而言,吧台这里的灯光就黯淡了许多,调酒师们也很懂,坐在这里的人,大都是失意或颓废的,于是调酒师们调配着各种品味的鸡尾酒,为他们送去慰藉。
  在吧台众多失意的人里面,一位面貌憔悴的男子正一杯接着一杯喝着酒,这男子看上去也就三十岁左右,从穿着打扮上来看,生活的应该不错。
  生活的不错,并不意味着他就没有烦心的事情。
  这个男人叫阎明诚,今年刚刚好三十岁,处于一个男人最黄金的年龄段。
  可阎明诚的这个三十岁却完全是滑铁卢,他在外人看来是个成功人士,是一家公司的副总经理,年收入过百万,还有一个漂亮的妻子,一对儿女,可谓生活事业双丰收。
  其实只有自己知道,他现在得到的这一切,是怎么得来的。
  在这个世界上是有一些人天生运气就好,生来就遇贵人,阎明诚就是这种人,他的贵人就是自己的好兄弟,也是他的发小。
  先不说上学的时候兄弟是怎么帮助他学习的,就说现在的公司,基本是兄弟一人开起来的,他根本就没有多操心,就连钱都没有投入多少,即便这样他还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甚至老婆都是兄弟帮着介绍的。
  对于他这个兄弟,阎明诚心里是十分感激的,他这一辈子最自豪的一件事,就是交下了这个兄弟。
  可现在他就要做一件对不住兄弟的事情,这也是阎明诚现在颓废的原因所在。
  老话说一个人不可能总走好运的,总会有不顺心的时候。
  这话说的还是有几分道理的,阎明诚就是顺风顺水到了现在,终于是遇到坎了,而且这个坎还是他自己挖下的。
  阎明诚平常生活的很悠闲,公司上的事情有兄弟,不用他操心,当然他也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料。
  人一旦悠闲下来,就会找点乐趣。他的乐趣一个是打牌,一个就是看看小说。刚开始打牌还只是小玩一下,直到后来遇到一个女人,一个无比艳丽的女人。
  所谓饱暖思**...他们俩发展成了情人,在这个女人的怂恿下,他开始接触赌博,然后...就欠下了一趣÷阁巨款,被逼着写下了欠条。
  这个时候女人也露出了真面目,原来这一切都是别人设下的一个套,目的就是他手里的股份。
  要这个股份是为了对付他兄弟,阎明诚当然给拒绝了,他对不起谁都不能对不起兄弟。
  可是他欠的钱,是一趣÷阁很大的金额,就算把房子车子卖了都还不上,至于找兄弟借钱...这种事就没办法开口,而且公司现在正在上升期,正是需要资金的时候。
  要是只是欠钱,他还能坚持坚持,这个女人拍下了他们之间那啥的视频,并扬言要发给他老婆,这就让阎明诚彻底慌了神。
  只是欠钱的话说不准老婆还能原谅他,可要是看到这个视频,绝对和他离婚。
  电话铃声响起,是给他下套的人,阎明诚不想接,可又不能不接。
  “阎明诚,明天就是最后的期限了,你想好没有?我们要的不多,只要你把股份转让,不仅咱们之间的欠款一趣÷阁勾销,我们还会多给你一趣÷阁钱,不然的话后果你知道,想来嫂子对那些视频应该很感兴趣吧!”
  “明天我一定给你答复...”
  再次狠狠的往嘴里灌了一杯酒,冲鼻的酒精味道让阎明诚差点哭出来,却又欲哭无泪。
  他后悔,万分后悔,可这个世界是没有后悔药的。
  想起家里的妻子,再想想可爱的一双儿女...
  其实阎明诚心里已经做出了选择,就当他是个混蛋吧!就是个混蛋。
  手机再次响起提示声...阎明诚以为又是那些人,打开一看不是,是小说更新的提示。
  自嘲的笑了笑,如果他只有这一个爱好就不会有这么多事了,这两天他也没有心情看喜欢的小说了。
  阎明诚把手机收起,继续喝酒,用酒来麻醉自己,结果却越喝越清醒,于是又掏出了手机,打开了小说app,索性去书中世界放纵一下吧!
  而他一直在看的小说,正是《雪中悍刀行》
  .....
  几十分钟后,阎明诚也看到了温华在京城比赛的那一段剧情,与李道然和杜怀文关注老剑神那两愿的不同,阎明诚更多的看的还是温华与主角徐凤年两人之间的兄弟情谊。
  特别是两人六千里的游历期间,温华把最好的吃食留给徐凤年,让他看的更是内疚不已,阎明诚想到了小时候,以前兄弟也是这样,但凡好吃的东西,总会想着给他留一份,不似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书中的这段描写让阎明诚代入的很深,也让他的内心出现了动摇。
  ....
  书接上文,接下来的剧情是徐凤年也来到了京城,要上朝面见离阳皇帝,这段剧情写了有两章,阎明诚根本就没有细看,他想看的是温华。
  他在等着看温华和徐凤年相见的场面。
  想看两人互道接头暗语。
  “馒头白啊白,白不过姑娘的胸脯!小荷翘啊翘,翘不过小娘的屁股!”
  想看两人见到各自为对方准备的礼物时的反应。
  徐凤年准备的是他入北莽江湖时,取到的那柄春秋名剑,这是他拼命换来的,那句名句,“我曾春秋换春”雷就是来源于此。
  而温华准备的是那套春-宫图册,和春秋名剑相比,这件礼物简直不值一提。可这套春-宫图是当年兄弟一直挂在嘴上最想要的礼物,是他辛辛苦苦用攒了几年的钱买下的,论情谊价值并不输与那柄名剑。
  跳过这两章,剧情终于到了温华。
  .....
  这一日,温华的第四场比剑开始了,他的对手是棠溪剑仙卢白颉,这是位只差一步便可等登临陆地神仙的人物。
  双方比剑时,恰好落雪伊始,一身寒儒装束的卢白颉负剑霸秀飘然而至,若不是身在人间,所有人都会认为这时一位神仙人物,用现代的话说,是一位自带BGM出场的男人。
  而反观温华,依然是吊儿郎当的,不过总算换了一身不那么邋遢的光鲜行头,奈何这家伙相貌气度不讨喜,并没有场下的女子为止喝彩。
  温华也没有看到自己最爱的那位女子到来,想来是以为他会输吧。
  下面的剧情却没有接着写温华比剑的场面,而是趣÷阁锋一转,写起了主角徐凤年去见了一位老儒生,谈起了以前的春秋琐事。
  阎明诚对此是一目十行,直至章节的最后看到主角说的一段话,才放慢了阅读速度。
  书中是这么写的:
  “北凉参差百万户,其中多少铁衣裹枯骨?”
  “试听谁在敲美人鼓,试看谁是阳间人屠。”
  “星斗满天,谁睡也?”
  这是北凉的镇灵歌,是北凉王徐晓马踏春秋时候的镇魂曲..
  阎明诚面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画面,北凉铁骑的马蹄如雷,战鼓声何其壮烈,那时大军阵前的北凉王又何其的霸气....
  要是搁在以前,他估计会为这几句诗词大声喝彩吧!
  可现在...他实在是没有心情,还是继续看温华吧!
  点击下一章。
  ....
  在这一章里,终于说出了温华这场比剑的结果,依然是没有胜!果然没有辱没他的那句称号,温不胜....
  不过这一次相较前三次落败,总算打了个平手,事后棠溪剑仙还将自己的佩剑古剑霸秀相赠。
  这可是一柄名剑...用温华的话说,应该挺值钱的,可以换银子,所以这哥们也不含糊,就给收下了。待他回到自己的住所,便开始和那个叫六缸吹嘘自己的剑法,还有吹嘘自己的兄弟。
  被称之为吴六缸的男人也随即调侃温华,还有他嘴里的兄弟。
  一向不正经的温华破天荒异常严肃的告诉他,他这人可以什么都不在乎,随便开玩笑,但是有两件事绝对不允许,一件是不许碰他的木剑,还有一件就是不许说他兄弟坏话。
  .....
  看到这一段的阎明诚又记起了往事,曾经他也如同温华这样,有一个原则,谁敢说他兄弟的坏话,他第一个不答应。
  这让阎明诚的内心再一次动摇,此刻他在想如果换做书中的温华,面对自己现在的处境,会怎么选,是背叛兄弟选择保家庭,还是.....
  带着纠结的心里,阎明诚接着往下看。
  .....
  一辆寻常装饰的马车来到了院门外,坐着一个老头,和一名被誉为声色双甲的绝美女子。
  女子微笑道:“让他杀徐凤年?”
  老人姓黄,名龙士,自号黄三甲,他脸色平静点了点头。。
  老头儿盘膝坐地,说道:“温华不重义,只重情。可天下情之一字,分男女私情和兄弟之情,我倒要看看,这小子舍不舍得拼去他有望成就陆地神仙的剑,舍去他心爱的女子,去换一份短短一年结下的兄弟情。”
  绝美女子下车后,拢了拢披在身上的雪白狐裘,默念道:“可怜。”
  ......
  “叮咚....”
  手中的酒杯翻到在吧台上,酒水散落,还好酒杯并未碎裂。
  阎明诚却没有去管酒杯,他死死的盯着书中黄三甲说的那句话。
  黄三甲在传授给温华两招剑式的时候曾有言在先,要温华学成后帮他杀一个人,这个人正是温华最好的兄弟,也是书中的主角徐凤年。
  不得不说,黄三甲这一手太狠了,倒不是他与徐凤年有仇,对他而言,无论是温华还是徐凤年都是棋盘中的棋子,他这么做只是做个验证,是他游戏人间的古怪心里。
  温华是一个最落魄的底层人物,没钱,没女人,没本事也无地位,典型的三无人士,或许他唯一有的就是和徐凤年的友情。
  而黄三甲给他钱,给他最爱女人,圆了他剑仙的梦,也给他名气与地位,唯一的要求就是要他拿徐凤年的命来交换,看一看他换不换。
  黄三甲压的是温华肯定会换,毕竟他给出的东西,都是温华一直想要的,成就陆地剑仙的梦想,和他最爱的女人,以及世人追捧的金钱名声地位.....
  就凭这些条件傻子都知道怎么选吧,况且温华和徐凤年的兄弟情谊才仅仅一年多。
  “他会怎么选...他会怎么选,他的选择应该和我一样吧!一定和我一样....”
  阎明诚喃喃自语,他迫切的点击开下一章,他要知道结果,这个结果对他很重要。
  .....
  绝美女子为温华做了一桌子饭菜,色香味俱全。
  温华狼吞虎咽。
  女子只是温柔的看着,想展颜一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离开前她柔声说道:“温华,记得要当天下最有名的剑客,你答应过我的。”
  温华重重点头,哪怕让他去杀皇帝,都不会皱一下眉的。
  .....
  “这是暗示啊!”
  阎明诚叹了口气,下面的剧情应该是老头黄三甲给温华摊牌了吧!
  .....
  黄龙士缓缓走下马车。
  短短一炷香后,一名年轻男子断一臂,瘸一腿,自断全身筋脉,只存一条性命,只拎上那柄原本就属于自己的木剑,离开了院子。
  巷中雪上长长一条血。
  “在老子家乡那边,借人钱财,借你十两就还得还十二三两,我温华的剑,是你教的,我废去全身武功,再还你一条手臂一条腿!”
  他在院中,就对那个黄老头说了这么一句话。
  然后这个雪中血人在拐角处颓然蹲下,手边只剩下一柄带血木剑。
  年轻游侠儿泪眼模糊,凄然一笑,站起身,拿木剑对准墙壁,狠狠折断。
  此后江湖再无温华的消息,这名才出江湖便已名动天下的木剑游侠儿,一夜之间,以最决然的苍凉姿态,离开了江湖。
  刺骨大雪中,他最后对自己说了一句。
  “不练剑了。”
  .....
  “哈哈!真的好笑...他竟然选择了兄弟!”
  看完这一章,得知最后温华选择的结果,阎明诚放声狂笑....这样的选择他不懂,估计所有看书的人也不懂。
  但凡是个正常人的选择都不会像温华这样选,肯定选的是自己的梦想和最爱的女人。
  可有些人就是与常人不同,虽然这是书中小说的人物,但谁敢说现实中没有这么重情义的人?
  阎明诚自己的兄弟就是这样的人,如果把这样一道选择题放在他的身上,阎明诚相信他的兄弟肯定会做出如同温华一样的选择。
  “没想到他竟然选兄弟.....”
  阎明诚又重复呢喃了一句,脸上还带着刚刚的狂笑留下的笑意,只不过泪水早已湿了脸颊。
  他将翻到的酒杯扶正,往里面倒满了酒,先是自己喝了一杯,然后再次倒满。
  这杯阎明诚却没有喝,而是倒在了地上,同时也是倒在了他的心里!
  杯酒倾尽,敬温华!
  也敬他的兄弟!
  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扛,怎么能背叛兄弟!
  正如书中温华和徐凤年的兄弟情谊一样,
  “一人想赠剑春秋,一人折剑出江湖!”
  这一刻阎明诚做出了选择,他起身离开了酒吧,脑中回想起年少时,与兄弟一起说下的誓言。
  “宁负天下所有人,不负兄弟一片情....”
  还有书中温华的那句....
  “不练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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