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二章想共赢的的天书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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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这方世界里,能在她天书上贡献力量的,也就寥寥数人。
  嗯,她得把小蛟龙当作勤勤恳恳的奶牛,这样还能顺眼些。
  “轩辕藜,我蛟龙一族有得天独厚的修炼天赋,就算无你相护,我依旧可以渡过天劫。”
  望着笙歌越走越远的背影,迪明似是要找回场子一般,脱口而出。
  笙歌在心里默默鼓掌,就知道没看错,迪明是高产大户。
  “既然你迫切的想要证明自己,本座也不能罔顾你的心思。”
  “有雄心壮志甚好,君子有成人之美,那你从今日起便重新修炼渡劫吧。”
  笙歌揪了一把草搓成趣÷阁的样子,运转天书的玄妙之力,一趣÷阁一画在天书上刻下一行字。
  “迪明心存内疚,不愿背负恩情,宁散去修为,回归本原,再度修炼。”
  每刻一个字,笙歌的脸色便苍白一分。
  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性子,着实让人生厌。
  不过,明明是天书大佬,为什么仅仅是一行字就这么艰难。
  果然,她穿的这个天书族的小垃圾,不配拥有这种天赋神通。
  用一次,要老命的那种。
  这行字写完,原主养了数万年的青青草原,此刻蔫了吧唧的,都没有绿的人发慌的那种感觉了。
  笙歌手中的趣÷阁化为灰烬,轻轻一吹,便被风裹挟着飘向远处。
  而瘫软在地的迪明,嗖的一下变成了一条黑黢黢的小蛟龙。
  眼睛凸起,长颚大口,全身布满鳞片。
  与方才那个仙气飘飘,英气与娇媚并存的白衣仙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笙歌再次肯定,轩辕藜就是瞎了……
  这条小蛟龙,分明就是蛟龙族里大丑逼,血脉混杂的很。
  “迪明,不用谢,君子有成人之美。”
  “想来得天独厚的你不日便能渡劫化形,成为享誉三界的战神。”
  “那日,本座定会煮酒一杯遥相庆贺。”
  “实在不行,那就普天同庆也行。”
  笙歌笑颜如花,满是鲜血污渍的青衣,硬生生多了种血染江山,江山却依旧如画的美感。
  从此刻起,笙歌就是那个惊艳众生的王姬姜藜
  迪明感受到身体里飞速流逝的灵力,抓狂疯癫,不停的在泥坑里扑腾,嘶吼。
  貌似,越发丑陋了。
  与其说是蛟龙,倒不如说是只大泥鳅。
  昨日,轩辕国国主允诺今日斩杀轩辕藜,便废了婚书,她就可以孑然一身清清白白嫁太一帝君,成为这东海的帝妃。
  一日之隔,恍若隔世。
  “来日?”
  “轩辕藜,你以为你还有来日吗?你以为你还是高高在上的神女吗?”
  “大荒一战之后,你就是这世上第一头旱魃,所过之处,寸草不生,你以为你还能容于世吗?”
  “轩辕藜,你为之自豪,为之付出一切的,毫不犹豫的背弃了你。”
  “轩辕藜,你的父皇下的诛杀令,不知你作何感想。”
  发狂的迪明,一字一句,想方设法戳心窝子。
  迪明试图从笙歌的脸上看出愤怒伤心,可她看到的却是眉开眼笑,甚至还隐隐有几分期待。
  期待她声嘶力竭,面目狰狞的扎心吗?
  轩辕藜怕不是被她一剑捅傻了。
  听这条小蛟龙这么一说,好像她的处境却是挺惨的。
  只是,那只是她来之前啊。
  寸草不生?
  明明她的天书是一片青青草原。
  “宝儿,你看飘落在你身上的是什么?”
  “那是雨啊,你见哪个失控旱魃降临,还能下雨的?”
  “你得感谢本座,若不是这些雨,你可能连泥坑都没有。”
  笙歌伸手轻撩耳际的头发,幽幽说道。
  没办法,天书就是心善。
  轩辕藜灵力失控,身躯无法容纳干旱之力,但她可以啊。
  天书那么厚,随便翻一页都行。
  嗯,她是世界上第一个可以精准控制力量的旱魃。
  强悍的一批。
  “诛杀令那玩意儿,你觉得对本座还有用吗?”
  “宝儿,睁开眼看看世界吧,别固步自封,沉醉于自己战神的辉煌里难以自拔。”
  “偷偷告诉你,那些凶兽是给本座面子。”
  杀人诛心,又不只这条小蛟龙会用。
  “实际上你一文不值。”
  “这便是自命清高的下场。”
  笙歌扔下最后几个字,闪身进入了雨幕之中,凉风裹挟着雨滴,拂过面颊,落在肩头。
  被塞进伤口的草,化为了血肉,源源不断的生机涌现着。
  想要天书死,不如早早洗洗睡觉做个梦。
  跟迪明掰扯了那么久,她大致理清楚了这个世界。
  上古,神与人共存,灵气格外充沛。
  天神试图通过培植代言人选择巫师掌控人界大荒。
  人与神,在漫长的岁月中交锋争斗。
  天神高高在上,人族无力抵抗。
  但人族首领统一大荒之后,不必再向以往那般对神予取予求。
  天资聪颖的人,可修炼通过登天梯进入神界。
  而神人受古天帝制约,不可轻易降临凡间。
  轩辕藜修炼成神,念及家国,私下凡间,助轩辕国一统大荒,却失了神骨,无法容纳庞大的力量,变成了神智不清的旱魃。
  轩辕国国主,如今的大荒之主,令迪明斩杀姜藜,以平混乱。
  那迪明是何许人呢,一介妖修,得了轩辕藜庇护,缔结婚书,渡了天劫成神。
  可二次天劫,这条小蛟龙又毅然决然的化成女身,招摇过市。
  紧接着,便是笙歌来了之后的故事了。
  那她现在去哪里呢?当然是回轩辕国国都,给父王大人一个天大的惊喜啊。
  父母在不远游,她是一本孝顺又机灵的小天书。
  乘风腾云,缩地成寸,一日万里。
  统一大荒之战,刚过去不久,百废待兴,哪怕是国都都算不得热闹繁华。
  坐落于国都东北角的皇城,古朴大气,恢弘壮阔,颇有一种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慷慨雄浑。
  “父王,您惊喜吗?”
  笙歌嘴角上挑,笑吟吟的问道。
  轩辕国国主,神情复杂,顿了许久,方才开口。
  “你可以控制好力量了?”
  轩辕藜,是他曾经的骄傲,也是整个轩辕国的骄傲。甚至在他大一统的过程中,立下了无上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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