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游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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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东说完这句话后,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说道:“罢了,冯正也已经死了,而且,以冯正那种邪人的性格,就算林老弟你不杀了他,恐怕他也不会轻易的放过你。”
  “恩。”我点了点头,心中虽然也担心,但此时,冯正已经死了,想再多,也无济于事。
  相比于天邪门的威胁,那个真正杀死冯正的纸人,此刻才是我真正担心,头疼的对象。
  那个纸人能够如此轻易的将冯正给杀死,实力可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恐怖。
  想着这些,我也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说道:“不管怎么样,眼下来看也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随后,我目光看向蒲珍儿,心中也想到刚才出现的纸人。
  突然,我感觉到有些不对劲,朝身后的方向看去。
  “怎么了?”陈东向我问道。
  此时,卷帘门并未关上,而清风堂对面街道的一个巷子里,一个人影正站在电线杆下,偷偷的注视着我们三人。
  “什么人!”我面色一变,急忙冲出清风堂,而那人影见被我们发现,则转身便逃,迅速便消失在了黑漆漆的巷子。
  等我跑进巷子,很快,这个人已经逃得没有了身影。
  跟在我后面的陈东和蒲珍儿,此时也跑到了巷子入口,陈东喘着气问道:“怎么了?刚才站在这巷子里的人,你认识?”
  我摇了摇头:“他偷偷的在暗中盯着咱们。”
  陈东面色微微一变,随后说道:“难道是天邪门的人已经找上门来了?”
  “不可能。”我摇了摇头,低声说道:“冯正刚死不久,天邪门的人,恐怕都还没有发现他已经死了。”
  “是其他人。”
  我心里已经有些懵了,这人在暗中偷偷观察着我们几人,肯定是来者不善的。
  但仔细想来,我又想不出还得罪过什么人。
  随后,我面色微微一变,难道说,是那个瘸腿老者临死前,用传音血鸟通知的同伙?
  这个可能性极大,要知道,瘸腿老者在将自己的消息通知同伙后,他的同伙,必然会知道我身怀玄门秘术。
  而冯正此前,则根本不知道这件事,说明冯正和瘸腿老者二人之间,并非是同伙。
  该死。
  简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而且这瘸腿老者的同伙,相比起冯正,更加令人头疼。
  不管冯正实力如何强大,背后的天邪门如何厉害,这毕竟都是在明面上的。
  但这瘸腿老者的同伙,却隐藏在暗中,我甚至不知道这是群什么人。
  “冯正已经死了,蒲姑娘,等会我送你回去。”我回头对蒲珍儿说道:“待在我们这,目前来看,也不安全了。”
  “那你们会有危险吗?要不然,我让我父亲花钱,给你们雇一些保安过来?”蒲珍儿有些担忧我和陈东的安危,问道。
  我摆了摆手,摇头说道:“不必了,若是这背后的邪人,我和陈东对付不了,来多少保安,都没有用。”
  “早点回去休息吧。”
  回到清风堂,我辗转难眠,翻来覆去许久,这才慢慢睡去。
  第二天一早,我便起床,简单的洗漱了一番,然后便到楼下。
  蒲珍儿此时已经做好了早餐,并且还多做了一些菜:“我把你们几天的午餐,晚餐也都一起做好了,外面的餐馆,吃得太久了,对你们身体没有好处的,要是有空的话,倒是可以到我家来吃饭。”
  陈东恰好这个时候也从楼上走下,听到蒲珍儿的话,看着放在桌上的饭菜,忍不住笑道:“蒲姑娘家境又好,又贤惠,谁要是娶了你,可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说着,陈东目光看向我,还冲我眨了眨眼睛。
  蒲珍儿则脸颊微微一红,被陈东这样一夸,让她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
  “到蒲家吃饭,你就不怕你父亲气得将我们二人赶出来?”我笑了一下,说道:“走吧,我先送你回家。”
  不过,我刚和蒲珍儿从清风堂内走出,蒲珍儿便对我说道:“今天天气挺好的,林寻东,要不然,咱们去游乐场逛逛吧。”
  我愣了一下,有些惊讶蒲珍儿竟然会突然提出这样的事情来,蒲珍儿脸颊微微一红,低着头说道:“不管怎么说,我现在名义上,还是你的未婚妻,所以,想要多了解你一些。”
  “好。”
  虽然很惊讶蒲珍儿会突然如此说,不过,我肯定不会拒绝这个要求。
  正如蒲珍儿所说,她是我的未婚妻,互相多了解,自然是好事。
  我和蒲珍儿一起,打车,往洪山市游乐园赶去。
  洪山市游乐园占地颇广,并且今天,游客还真是不少,过山车,摩天轮。
  来游玩的人,要么是学生,情侣,或是夫妻带孩子来游玩。
  蒲珍儿此刻,脸上一直洋溢着笑容,带着我去坐过山车,摩天轮,她脸上一直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林寻东,你知道吗,其实我从来没有来过游乐场。”蒲珍儿站在我旁边,叹了口气,说道:“我一直以来,都想要到游乐场,好好的玩一遍。”
  “可是我父亲从来都没有空带我过来。”蒲珍儿脸上带着愁容:“自从我长大后,我父亲脑子里想的便是让我嫁一个比他更有钱的家庭,好让他的事业,更上一层楼。”
  “但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从来没有想过我会不会开心。”
  蒲珍儿说到这,顿了顿,低声说道:“其实我还挺喜欢你的,随后没我父亲介绍的那些人那般有钱有势,但最起码人很真诚。”
  我听着这些,微微点头,说实话,我心里也挺喜欢蒲珍儿的,这并不是因为她是我未婚妻,或者,我需要娶了她才能活命这些因素。
  就是纯粹挺喜欢她。
  生在富贵人家,但对任何人,都没有志气高昂的态度,性格又很温和。
  一路上,我都和蒲珍儿聊着各种各样的趣事,譬如,我在乡下时,如何去山里抓野猪,或是其他新鲜事情时,蒲珍儿往往会听得目瞪口呆,这些事情,对于她而言,都是极为新鲜,罕见,甚至很少听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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