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大明星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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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晚上,林轩躺在床上,回忆着白天在停车上发生的一幕,也不知是谁想杀死沈梦晴,手法竟然如此娴熟和残忍。
  看得出来,对方一定是个惯犯,也不知道警方能不能通过监控录像将凶手给找出来。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
  就在这时,林轩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忽然响起铃声。
  林轩拿起手机一看,居然是沈梦晴打来的,这都晚上11点多了,她找自己有什么事?
  心想着,林轩正准备按下接听键的时候,铃声突然中断。
  林轩皱起眉头,很快拨打了过去。
  然而,这一次语音却提示沈梦晴的手机已经关机。
  林轩心底,顿时涌现出一股不安的念头。
  他赶紧拿出沈梦晴送给他的华为手机,开机后打开定位功能,发现沈梦晴竟然在郊区位置,并且位置还在不断移动。
  这妮子,该不会被人绑架了吧!
  这是林轩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出来的念头。
  他直接从床上跳了下来,穿好鞋子,和苏白墨紧急打了声招呼后,驾驶着卡宴按照定位方向飞驰而去。
  行驶过程中,定位最终在郊区一所废弃的厂房处停止移动,林轩加大油门,急速前往现场。
  大约四十五分钟后,林轩抵达厂房附近。
  经验老练的他,并没有直接将车开到厂房门口,因为这样做会惊动凶手,所以他在将车停靠在两百米以外的位置后,徒步来到废弃的厂房大门外,小心靠近。
  而就在林轩小心翼翼的潜入厂房内部时,在废弃厂房二楼的正中央,一名身穿迷彩服,留着板寸头、胡子拉碴、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正坐在一张破旧的藤椅上。
  他的左半边脸上有一道很长的刀疤,一直从眼角贯穿到嘴角,眼神中充满着凶煞之气,一看就是那种经历过枪林弹雨的人。
  在他面前的一根混凝住上,沈梦晴被五花大绑,满脸泪痕,唇色透着苍白。
  尽管她是国际巨星,但她毕竟是女人,从来没经历过这种场面,哽咽的向面前凶煞的罪犯求饶:“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求求你放过我。”
  已经成为爆炸案主角的沈梦晴,无疑受到了警方的重点保护,可就在警员将她护送回宾馆的路上,谁知这冒出来的男人将负责护送她的三名警员通通杀死,并且都是一枪爆头,然后将她绑到了这里。
  “钱?我不要钱。”
  男子嘴角挑起一抹阴煞笑容,他看着心理防线已经完全崩溃的沈梦晴,道:“虽然我不知道在那场大爆炸中你是怎么逃过一切的,但这样也好,要不然你被炸死了,我也就没有机会享用你了。”
  沈梦晴身子骨一凛,惊恐的道:“你想对我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和你上床了。”男子不加掩饰的道,盯着沈梦晴的眼神中流露出浓浓的炽热之色,将后者吓了一大跳,声音颤抖的道:“不…不要!”
  “现在的你,可没资格和我说不。”
  男子狞然一笑,接着问道:“我的沈大明星,还记得一周前我给你打的那通电话吗,那时候我清楚记得,你居然敢骂我神经病。”
  “是你!”沈梦晴猛的瞪圆眼珠,惊呼道:“你就是孙越?那些匿名恐吓信也都是你寄给我的?”
  “没错,就是我。”
  孙越阴然一笑,眼神垂涎的盯着沈梦晴:“只要你今晚和我上一次床,服侍的我高兴了,兴许我可以不杀你。”
  沈梦晴面色苍白,但还是断然拒绝:“不可能,你杀了我吧!”
  尽管现在的她已经站在世界最耀眼的舞台,但她骨子里还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女人,她最宝贵的东西只会留给她最爱的那个男人,就算是死,她也不愿遭受那种侮辱。
  “呵呵,没想到你还真像媒体宣传的那样,是位纯洁玉女,可比李彤那个虚伪的biao子强多了。”孙越笑呵呵的道。
  “李彤?”沈梦晴惊讶的道:“她的失踪和你有关?”
  李彤是国内二线的明星,她的经纪公司将她往纯情玉女那一方面包装和打造,二人平时虽然没有什么联系,但也算是认识。
  而最近,新闻里播报李彤夜跑失踪的新闻,本以为会是经纪公司的一种炒作手段,没想到她竟然真的遇害了。
  “没错,我已经把她给杀了。”
  孙越舔了舔嘴唇,露出厌恶的目光:“当初我还挺喜欢她,以为她和你一样也是个清纯的女人,可没想到,她被我绑架以后,为了活命竟然主动爬到我身上。你知道的,我最讨厌这种不知自怜的女人,我一怒之下就把她给杀了,分尸后丢进了下水道。”
  眼下,这里除了他和沈梦晴以外并没有第三个人,所以他并不担心消息会泄露出去。
  沈梦晴听后,脸色无疑更加煞白,喉咙口发出阵阵干呕的声音。
  孙越看着沈梦晴这副惊恐的样子,神色更加兴奋起来:“沈梦晴,你知道我有多么爱慕你,多么崇拜你吗?你知道我当时在看到你还活着的时候,我是有多么的激动,多么的开心吗?只要你愿意配合我,我可以向你保证,不会像对待李彤那样对你。”
  “不可能!”沈梦晴强忍惧怕,咬着银牙道:“你已经疯了!”
  孙越却是不在意的哈哈大笑起来:“哈哈,我确实已经疯了,早在我成为雇佣兵,被人用刀划烂我这张脸的那一刻,就已经疯了!现在,没有一个女人喜欢我,看到我就像看到怪物一样,一个个都离我远远的,凭什么我要承受这种痛苦,凭什么!”
  林轩躲在箱子后面,正准备有所行动时,一道带着怒气的女子声音,突然在楼梯口响起:“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没资格推卸到别人身上,而这也不是你犯罪的理由!”
  林轩怔了一下,目光看去,只见一名穿身黑色刑警制服的女警员手持手枪,对准孙越的脑袋,冷喝道:“把手举起来!”
  是她!
  林轩第一眼认出了女警员的身份,正是当时在案发现场看到的那位警员,和他远在美利坚的那位朋友长得还真是有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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