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当年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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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秘书处的首席秘书,蔡秘书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
  不到一天的功夫,就送来两个助理。
  生活助理祝笑笑,是个圆脸微胖,性格活泼的姑娘。
  工作助理万曼杰,年岁相对大一点,42岁,性格有些严肃古板,但是办事谨慎,是个出色的助手。
  万曼杰在沈家专门有一间书房,祝笑笑则是随时跟着陆细辛。
  沈嘉曜回家看到这两个人也没当回事,他对陆细辛很信任,随便她做什么,从来不过问。
  陆细辛跟他说起沈小叔的事。
  沈嘉曜原本贴着陆细辛,眉目懒懒散散的,很是舒服恣意。
  甚至还勾着陆细辛的小手指。
  然,听到沈佑安三个字,身体蓦地僵硬|了一下,眼中闪过深可刻骨的冷意。
  他居然还敢回来!
  沈嘉曜对沈佑安的情绪很复杂。
  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沈佑安没对他动手,毁了他双腿之前。
  幼年时候的沈嘉曜是很喜欢沈佑安这个小叔叔的,因为好看温柔,总是牵着他的手,带他玩,但是随着年岁渐长,沈嘉曜对沈佑安的感情就变的复杂起来。
  小时候,家里父母以及保姆管得严,怕他坏了牙,就不许他多吃糖,严格控制份量。
  但是,小叔叔总是偷偷给他很多糖,还帮他瞒着大人。
  不仅如此,小叔叔还会替他写作业,教他玩游戏机,有人欺负他,小叔叔就帮他打回去,不打的对方不见血不罢休。
  小叔叔还总是夸奖他,他取的一丁点小成绩,小叔叔就夸赞得不得了;
  如果他成绩下降,小叔叔就会骂老师,骂题,说题出的不好;
  反正无论如何,不管沈嘉曜做出了什么坏事,都是别人的错,沈嘉曜没错。
  沈嘉曜就这样长到12岁。
  小学毕业的沈嘉曜,长了一口坏牙,因为挑食,身材特别消瘦,像个麻杆一般,个子也比同龄人矮。
  不仅如此,他傲慢自满,虚荣自负,。
  明明成绩差得一塌糊涂,偏偏自负的不得了,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骂老师打同学,没有一个人喜欢他。
  连父母都对他失望至极,觉得他顽劣不堪,不成大器。
  转而全心全意培养沈佑安。
  但是沈嘉曜多聪明啊,小时候不懂事,才会别人说什么做什么。
  到了初中,读了寄宿学校,他的改变就肉眼可见起来。
  若是一般的孩子,可能会傻乎乎信任喜欢沈小叔,但是沈嘉曜读了鲁迅的《骂杀与捧杀》,知道了捧杀这个词。
  他一一和自己对比,然后放下书,一言不发。
  沈嘉曜不相信沈小叔是在捧杀他,不过,他也因此收敛起来。
  开始认真吃饭,认真锻炼,认真学习。
  短短一年时间,个子就窜了3厘米,气质也内敛起来,俨然一个青葱小少年。
  期末考试,拿了第三名,老师一直夸奖他进步飞快。
  沈老夫人高兴极了,说带他去海边玩。
  得到母亲的夸奖,沈嘉曜雀跃不已,查阅很多资料,做了几千字的攻略,路上吃什么玩什么,买什么纪念品都设计得非常清楚。
  这是第一次单独和妈妈出游,沈嘉曜欣喜之余,不免紧张,想要事事做到最好,力求完美。
  结果出发当日,沈小叔扭伤了脚,妈妈要去照顾他。
  出游计划取消。
  当时,才13岁的沈嘉曜还没有现在的修养,控制不住脾气,登时发怒,一脚将行李箱踹翻。
  他不明白,小叔已经20岁,不过是扭伤脚而已,哪里需要人照顾?
  即便需要人照顾,为什么要沈母过去,家里面有都是佣人。
  为什么要毁掉他精心准备,期待已久的游玩计划?
  可惜,没人理解沈嘉曜的愤怒。
  沈父沈母反而觉得他凉薄冷血,没有人情味,自己的小叔叔都受伤了,居然还想着出去玩。
  真是白眼狼!
  如是几次之后,沈嘉曜就破罐子破摔了。
  反正在父母眼中,他就是一个不成器不懂事的败家子。
  这世间所有坏的恶的形容词都可以用在他身上。
  他无论做什么都比不上沈小叔,连沈家的产业,沈父也是明明白白告诉他,日后会交给沈小叔。
  他只能当一个领家族分红的废物。
  既然如此,他还努力什么呢,直接混吃等死吧。
  至此以后,沈嘉曜越来越浑,整日吊儿郎当,吃喝玩乐,正事半点不做。
  如此这般,他反倒和沈小叔关系好了起来。
  父母虽然不喜他不成器,但也不会多说,最多抱怨几句,家庭氛围反而和睦起来。
  沈嘉曜觉得这样也挺好。
  家里和睦,沈家基业由沈小叔继承,他自己在外面鼓倒一些互联网科技,当一个互联网新贵,也不错。
  可惜,就在这个时候,变故突生。
  沈嘉曜被沈小叔下了毒,打断双腿,挑了他两根脚筋,折|磨之后,扔下T国悬崖。
  如果不是意外遇到陆细辛,可能他这辈子就这么毁了。
  初始沈嘉曜不理解,他都已经对沈小叔没有威胁了,他为何还要这般对待自己?
  直到后来,沈嘉曜才想通。
  原来是因为夏未央。
  夏未央一直希望他继承沈家,明里暗里给了不少支持,虽然沈嘉曜明确拒绝,但是沈小叔不知道。
  在他看来,有夏家相助的沈嘉曜是个巨大的威胁,必须早点除掉。
  否则等他羽翼丰|满,就不好办了。
  不过就是个猜疑罢了,沈小叔就亲自下手毒害自己的侄子。
  被推下悬崖的那一刻沈嘉曜真的是万念俱灰,恨不能立刻死去。
  他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呢?
  父不疼,母不爱,亲叔叔欲置他于死地,更是连腿都断了。
  他连正常走路都不能,体内还有余毒,不断地侵蚀着他,让他每时每刻都痛苦不已。
  真的是生不如死。
  就在沈嘉曜落在悬崖下面,合上双眼安静等待死亡时。
  一个明媚的像太阳的女孩走到他面前,睁着一双漂亮的凤眼认真打量:“好漂亮的男子啊,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她捡到了他,治好了他的腿,清了他身体里的余毒。
  ——给了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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