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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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训练提前结束,各位早点回家休息吧。”
  愚地克巳关闭了神心道馆。
  死囚犯的来袭,打破了长久以来的宁静,众弟子明显心不在焉。
  以此状态练习武术,还不如放他们一天假。
  烈也简单跟千寻聊上几句,便和愚地克巳朝某个方向走去。
  那正是愚地独步居住所,即使将馆主位交于克巳之手。
  但这已有花甲之年的老人,显然不可能真正放下。
  千寻轻车熟路回到家中,打开冰箱把蔬菜放在案板,又将白米用清水洗涤干净。
  厨房传来菜刀声,伴随铁锅与铲子的碰撞,一股热气如烟升腾。
  很快令人食欲大开的香气,弥漫在整座客厅。
  餐桌上,芹菜炒肉丝,三文鱼罐头,再加上一碗白米饭。
  这便是今日简单的午餐。
  将围裙的蝴蝶结解开,挡在凤眼的凌乱发丝,千寻用食指轻轻撩在耳后。
  耳垂泛着淡红,应该受刚才热气影响。
  餐桌很大,但只有一把椅子。
  他一边动筷,一边询问系统。
  “系统,我明明打败了多利安,怎么进度还是0/5?”
  千寻咀嚼着食物,可爱嘴巴看起来鼓鼓的,好像非常不满。
  刚才他分明揍得对方,生活不能自理,哭天喊地不断求饶,但任务栏居然显示未完成?
  系统怕是故障了!
  “死囚们秉持败北信念而来,必须让他们亲口承认技不如人,这样任务才算圆满完成!”
  千寻眼皮动了动,让他们亲口承认败北?
  这也太磨人了!
  看过动漫的都知道,那五名死囚犯全是嘴非常硬的家伙。
  “尽给我增加困难度……”他轻柔眉间地说。
  好在自己实力日益剧增,烈海王所教的中国武术,他也都登堂入室。
  拳,爪,掌,指,腿!
  各种用法融会贯通,千寻几乎看一遍就会!
  就算死囚个个身怀绝技,他照样不虚,只管放马过来即可!
  “还不够!”
  人永远欲求不满,千寻同样如此,既然范马血脉这般强大,当然要继续挖掘长处。
  目前,千寻只会烈海王所学的招式,还有近代拳法的空手道。
  贪多嚼不烂,这话显然不能套用在自己身上。
  刃牙世界里,各种武术层出不穷,犹如百家争鸣的璀璨时代!
  光一个日本,就有许许多多的高手。
  柔道、踢拳道、剑道、居合道、合气道……
  更别提,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武术古国!
  以前体弱没有能力,千寻只有老老实实待着,可今时不同往日,他将集百家之长,汲万武之道!
  甚至超越……范马勇次郎!
  当然,最令千寻眼馋的,依然是郭海皇的武术!
  单凭消力这一手,就足以登顶技之巅峰,还不用说,后期的超音速拳!
  “如果我去拜师的话,他会不会同意呢?”
  这个想法,没在脑海停留几秒,便彻底随风而散。
  武术的作用,让弱者对抗强者,不能为弱者使用的武术,那还算武术吗?
  这是郭海皇之言。
  千寻自认为很符合要求,他需要对抗勇次郎这个怪物,显然处于弱势一方。
  向其说明原因,郭海皇有很大程度上,会同意自己请求。
  “就这样办,等击败所有死囚,就出发去往中国!”
  打定主意之后,千寻愉快用完餐,便收拾好盘碗。
  ……
  第二日清晨,天还没完全睁开眼,千寻就大早起了床。
  一番简单洗漱之后,开始每日晨跑锻炼。
  空气清新的公园,两旁橡树扎根在地,硕大树叶如油画翠绿。
  千寻扎着玫瑰色的马尾辫,在湖泊建起的铁栏杆内,迈动修长双腿一路小跑。
  一双白色运动鞋,黑色短裤,上身穿搭同色T恤衫。
  这是之前养成的习惯,原先千寻身体不行,只好每日坚持锻炼,以此增强自身体力。
  “这个路线,应该能够抵达合气道馆。”他吐纳一口浊气。
  自己此去是拜访一个人。
  对方和愚地独步一样,属于同个时代,一位武神一位武圣!
  后者其名为涉川刚气!
  作为合气道宗师高手,涉川刚气是近代武学最高峰。
  他的涉川流合气柔术,如同武侠小说里,以柔克刚借劲使力一样。
  即使重达几百斤,连蛮牛都难以拉动的巨汉,涉川刚气也能轻而易举扳到在地。
  尽管身材矮小瘦弱,但一身实力不容小觑。
  而千寻目标也很明确,便是准备剽窃……学习借鉴对方的武学。
  在此之前,他早已拜托好了刃牙,对方也表示很乐意教导自己。
  “呼,好累啊。”
  圆滑的下颌汗水滴落,如象牙般白洁的小腿,逐渐失去活力。
  千寻喘气弯腰,双手撑在膝盖上,T恤衫也被密汗打湿。
  “这种锻炼强度果然很大。”
  鬼脑不仅有模拟对战的能力,还能进行幻想训练。
  比方说,千寻幻想自己负重五十斤跑步,可他身体并未佩戴任何器械。
  如果依照现实情况,幻想只是幻想,即使在如何当真,也绝无可能化虚为实。
  不可能凭空给你增加五十斤。
  可鬼脑打破这一定律。
  只要千寻的身体负荷程度,能承受住幻想带来的压力,那么负重这种小事易如反掌。
  刚才几公里的路程,他一直负重二百斤前行。
  全身上下,都能清晰感受到,那股沉甸甸的压力存在。
  否则仅凭平常跑步,他就算再跑十几里都不会感觉累。
  “先休息一会儿吧。”
  千寻左顾右盼,发现不远处,有一把长木椅。
  上面还坐着一位正看报纸的年轻人,对方在静谧的公园显得有些独特。
  千寻随意坐在另一头,淡淡清香从发间飘泊于空,好似栀子花的香甜。
  年轻人鼻子轻轻嗅了嗅,懒洋洋拿开遮挡脸颊的报纸。
  “这位小姐,你用的洗发露很香,什么牌子的?”
  “我没有用洗发露。”千寻皱眉,转过脑袋:“还有不要叫我小姐!”
  对此,年轻人微微一笑:“你一个人出门晨跑?”
  “这不是很明显吗?”
  “难道不害怕?”
  “害怕什么?”千寻云里雾里,一双杏眼看向对方。
  “比如偶遇歹徒之类的,你长得这么漂亮,很容易勾起一些人的欲望。”
  “你到底想说什么!”
  年轻人闻言,缓缓站起身,高大身躯挡在千寻面前。
  优美的下颌,精致的锁骨,还有一双疑惑清澈的丹凤眼。
  他低头看着这位绝美的“少女”,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小姐,你现在被劫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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