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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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着火把,快速离开奚人营地的萧思温,早就被暗中埋伏着的李十六给盯上了。
  李十六掌管着整个北进大军的哨探营,手下拥有精锐哨探,超过三百人。
  这一次,李中易出来扫荡契丹人的中京道,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分别给了颇超勇和高晓德,各五十余名哨探精锐。
  李十六则领着一百多最精锐的哨探,跟随着李中易这个主帅出击,随时随地的侦测着大军四周的任何异常情况。
  只是,萧思温这一行,人数并不多,只有区区数十人而已。
  以李十六如今的眼力,他当即就看穿了萧思温的行藏,八成是一条大鱼。
  经验丰富的李十六,暂时不想因小失大,惊动了不远处的奚人大营。所以,他只是带人暗中监视着,却没有马上发起进攻。
  等到,李中易那边正式对奚人营地发起进攻的喊杀声传过来,李十六立即兴奋起来,领着人就朝着萧思温那边,杀了过去。
  萧思温坐在马车里,正搂着萧凛的小老婆,上下其手,乐不可支。
  谁料,车队的两侧,李十六带着人忽然杀出,萧思温吓得浑身僵硬,脑子里完全是一片空白。
  “快灭了火把,快灭了火把……”危急关头,萧绰挺身而出,发出了最正确的指令。
  天色将明未明之际,人的视野依然不如白日那么开阔,点着火把就等于是,敌人的活靶子!
  “咻咻咻……”伴随着利箭刺破空气的尖啸声,在火把明灭之间,萧思温的队伍里边,成片的响起令人惊恐的惨叫声。
  紧接着,“轰轰轰……”人体坠落地面的闷响声,此起彼伏。
  身边的惨叫声不绝于耳,萧思温吓出一身冷汗,浑身湿漉漉的冰冷。刺激得脑子猛得清醒过来。
  “躲到马车后边,放箭,放箭……”萧思温不愧是久经战阵的老将,仅凭敌人奔袭过来的马蹄声。他已经判断出,这股敌人的人数并不多,大约在百人左右。
  萧思温左右的护卫,全都是精挑细选的契丹勇士,几乎个个都是神射手。
  训练有素的契丹勇士们。在萧思温的指挥之下,迅速集结到了马车的背后,借助于马车的掩护,拉弓展开反击。
  可惜的是,李十六跟着李中易南征北战,又一直是大军先锋的精锐哨探,左右夹击这么浅显的道路,他不可能不明白。
  因为急着赶路的缘故,契丹人的车队,并不是防御型的圆阵。而是一字长蛇的队形。
  萧思温刚刚缓了口气,就听见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身边的勇士返身想拉弓,却被流矢射倒在了血泊之中。
  坏了,竟然被敌人包围了,萧思温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果再不上马逃走,他这条老命,恐怕就要栽于此处了。
  “燕燕,燕燕。快点上马,随为父杀出去……”萧思温担心动摇了侍卫们的抵抗之心,故意说的汉话。
  萧绰早就准备好了,在车上。她一直合衣而卧,锋利的匕首,就斜插在她的腰间。
  紧贴着萧绰的,是一身精工打制的软甲,特造的短弓,就在她的左手边。
  听见萧思温的呼唤声。萧绰拽过短弓,手足并用,眨眼间,便钻出了车厢,伏身趴在了马背上。
  “分两路突围。”萧思温的马术,那是出了名的棒,话音刚落,就见他单腿踩镫,藏身于马腹之下,纵马狂奔出去。
  萧绰的身形比较瘦小,可是,脑子却十分好使,她一边催动胯下的宝马,一边拽着另一匹宝马的缰绳,紧紧的跟随在萧思温的身后,疾驰而去。
  主人都跑了,侍卫们立时军心大乱,众人纷纷夺马而逃,再也顾不得坚抵抗这回事了。
  李十六哪里肯依,他连战利品都舍弃不顾,带着自己的弟兄们,撵在萧家父女的身后,死追不放。
  和大周的任何一支斥侯队伍都不同,李十六手下的哨探营,一直是一人三骑编制,据说以后还会增加到一人四骑的程度。
  为了整个大军的安排,李中易比谁都重视,前沿敌情的重要性。
  哨探前出五里,十里,二十里,甚至是三十里,对于整个大军的安全系数来说,一定是数量级的增减,马虎大意不得!
  萧思温父女的战马,虽都是宝马,可是,架不住李十六手下,人多马更多,可以从两翼包抄。
  身边的侍卫不断掉队,随即发出凄惨的叫声,搅得萧思温心神不宁,只是一个劲的挥鞭,狠抽胯下宝马的屁股。
  逃窜的过程中,萧思温无意中瞥见,萧绰刚好从小红马的背上,跃到大青马的身上。
  萧思温不禁老脸微微发热,年仅十岁的女儿,遇见大事不忙乱,竟然携带了双马。
  唉,还是太过于紧张了,萧思温后悔莫及,刚才,他怎么就不知道,多带出一匹宝马呢?
  追兵,刚被甩出去一点点远,不大的工夫,萧思温再次听见,身后传来绝望的惨叫声。
  一群阴魂不散的南蛮子,萧思温暗暗咒骂不已,却无可奈何的打马狂逃。
  当身边的最后一个侍卫,都已经不见的时候,萧思温猛然发觉,身后再无南蛮子的追兵,他不禁长吁了一口气,缓缓收住马缰。
  一个多时辰的狂奔,胯下的即使是宝马,也很有些吃不住劲了。
  萧思温举目四顾,身旁除了女儿萧绰之外,竟然再无旁人。
  忠心耿耿的侍卫们,以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了他们父女二人的侥幸。
  萧思温跳下战马的时候,不禁长叹一声:“唉,可惜了呀!”
  “耶耶,喝口水吧。”这时,萧绰也已经下了马,顺手摘下马鞍上的水囊,递到了萧思温的手边。
  萧思温只觉得耳朵根子,一阵发烫,他只顾着逃命了,竟然连水囊都忘记贮备。
  接过萧绰递来的水囊,萧思温虽然有些羞惭,心里更多的却是喷勃而出的傲骄。
  萧绰是个天才少女,嘿嘿,他萧思温是她的亲爹,嘿嘿,值得骄傲啊!
  “燕燕,此地恐怕不能久留?”萧思温此前从未来过中京道,今儿个又是阴天,在这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之上,他竟然迷失了方向。
  “耶耶,这边是南方……”萧绰迎风而立,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口气,只见她忽然睁开眼睛,抬起粉嫩的玉臂,指着萧思温的身后,神态镇定自若给出了明确的方向。
  萧思温扭头看了看,对于女儿所指的南边,并没什么感觉。
  “你怎么知道,那边是南方?”萧思温诧异的问萧绰。
  萧绰脆声答道:“我嗅到了海风的腥咸味。”
  萧思温一下楞住了,过了一阵,他突然仰面朝天,哈哈大笑不止,“吾家有女如凤。”
  这一仗,李中易大获全胜,沉浸在睡梦之中的萧凛,以及他的族人们,还没彻底清醒过来,就变成了大周的俘虏。
  四千余武装到牙齿的铁血勇士,偷袭丝毫也没有防备的奚族营地,其实,胜负早已注定。
  就在刚才,怀揣着匕首的一个奚族少女,突然刺死了一位不及防备的大周勇士。
  于是,整个迁州奚一族,无论男女老少,全都在刀枪的威逼之下,被捆得结结实实,分别看管了起来。
  和四分五裂的大周帝国一样,看似强盛的契丹国内部,远不是铁板一块。
  如果,把捉来的俘虏,全部杀光,李中易即使用脚趾头都可以想到,他将成为整个契丹民族最最敌视的敌人。
  做出傻事,让整个契丹民族团结一心,共同对付李中易这个举族的敌人,咳,李中易这得多脑残呀?
  既是草原民族,那就按照草原的规矩来办好了,李中易坐在萧凛的大帐之中,硬逼着萧凛给远在迁州的耶律斜轸写了一封信。
  书信的字数不多,目的只有一个,要想留下萧凛等人的小命,拿赎金来!
  李中易十分“好心”的找来两个身有残疾的奚人老汉,给了他们两匹瘸腿老马,放他们去迁州送信。
  廖山河去了榆关,杨烈坐镇润州,李云潇也就摇身一变,成了抄家总指挥。
  和契丹人相比,奚人一族虽然战力不足,却更擅长农耕。众所周知,农耕民族所积累的财富,绝非游牧民族可比。
  于是,李云潇在这座超过万人的迁州奚营地之中,抄掠出不少好东西。
  更美妙的是,李云潇在迁州奚的营地,找到了几千辆“奚车”。
  这种奚车,前宽后窄,轮子颇大,上面有棚,可以遮风避雨,载重量颇为不小,有些类似美帝西部牛仔片里的大蓬车。
  李中易有心引蛇出洞,故意传令原地休息,等着耶律斜轸上勾。
  大帐之中,李中易沐浴更衣完毕,斜靠在几案边,翻阅军报。
  这时,李云潇领了一个身材火辣、体态丰腴,浑身上下散发出狐媚子气息的奚族美妞,走到大帐前。
  一直守在帐门口的竹儿小娘子,见了此情此景,她那迷人的美目之中,几欲喷出火来。
  “爷已经睡下,任何人不得打扰。”竹儿小娘子伸出粉嫩的玉臂,恶狠狠的拦住了李云潇的去路,眼里闪烁着的杀人厉芒,令李云潇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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