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三爷追妻路上一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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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会在这?”
  凌墨羽睫微颤,以眼神示意秦北冥先松开她的胳膊。
  秦北冥见她面色微醺,倏然蹙起了眉,沉声问道:
  “又喝酒了?”
  凌墨总感觉他的口气像是在管教小孩儿一般,便也没准备搭理他,兀自挣开了被他紧紧攥在手心的胳膊,声色清冷:
  “别出声。”
  秦北冥显得有些生气,尾音微微扬起,“你是把老史的话当耳旁风了?他说了特殊时期不能喝酒,不然下次会更痛。”
  “这么点事儿值得你大动肝火?”
  凌墨见秦北冥的口气愈发严厉,费解地反问着他。
  今天早上,他就已经莫名其妙地对她发一次火。
  难不成,他又要开始甩脸子?
  秦北冥意识到自己的情绪显得过于激动了些,微微侧过身,稍作冷静之后,这才追问道:
  “是不是凌云龙让你喝的?他到底想做什么?拿自家女儿换融资?”
  “你小点声儿,别被人听见了。”凌墨显然是被秦北冥缠怕了,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他门外还杵着个人。
  秦北冥却没了耐性,猛地上前逼近了一步,直接将她逼退至洗手台前。
  凌墨碍于他迫人的气场,骤然生出了夺门而出的念头。
  不过,秦北冥并不打算给她逃离的机会。
  他单臂撑于洗手台前的镜子上,俯身定定地看着面容清冷的凌墨,“是不是遇上什么麻烦了?可需要我帮忙?”
  凌墨瞅着近在咫尺,双瞳中藏着点点欲念的秦北冥,局促地咽了咽口水,显然是有些招架不住这扑面而来的荷尔蒙气息。
  她不动声色地移开了视线,低声回道:“我没喝酒。再者,外面那人,我自己就能解决。”
  秦北冥见她这般言说,便知是自己多虑了。
  只是,就算她不需要他的庇护,他还是忍不住去关心她。
  停顿片刻后,他又开口询问道:
  “肚子还疼不疼?”
  “不疼。”
  凌墨狂抽着嘴角,完全没想到秦北冥这么啰嗦。
  问了一遍又一遍!
  究竟要她回答上多少遍,他才肯罢休?
  事实上,秦北冥单看她此刻的模样,就知她的身体并无大碍。
  之所以总是问起,除却不放心,更多的是想要让她知道,她并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她家里人从未关心过她不打紧,他会一点一点补上所有的关心和温暖。
  与此同时,守在门外的李总等得不耐烦了,叩门声一声比一声重,“凌小姐,怎么还没出来?”
  “快了。”
  凌墨估算着苏毓赶来所需要的时间,见时机已经成熟,便开始磨拳霍霍,准备一拳揍晕那色迷迷的李总。
  然而,她的手还没触碰到门把手,秦北冥竟再度出声叫住了她:
  “等等,这个给你。”
  说话间,他忙从裤兜中掏出了一条精致的镶钻发带。
  凌墨狐疑地睇了眼他掌心中的发带,轻问:
  “做什么?”
  秦北冥自然不愿告诉她,他其实是想要她头上的皮筋,沉默了好半晌,也编不出来一个合理的理由。
  情急之下,他只得闪烁其词地解释着:
  “你头上的皮筋起球了,我看不惯。”
  “这有什么?能绑就行。”
  凌墨倒是从未注意过这样的细节。
  对于像她这样鲜少拍照,鲜少照镜子的人来说,愿意花心思扎个马尾已经顶天了。
  再有就是,秦北冥手中的这条发带看上去似乎很昂贵。
  发带上的镶钻不像是假的,看起来倒是比真的还真。
  俗话说,无功不受禄。
  她可不打算收下这么贵重的东西。
  秦北冥好似猜到了凌墨的心思一般,特特补了一句:
  “发带上的钻都是水钻,不值钱。”
  “你们秦家人怎么这么喜欢赠人礼物?”
  凌墨颇为困扰地看向秦北冥,见他坚持,终是接过了他手中的发带。
  她正打算将发带往衣兜里塞去,秦北冥适时地攥住了她的胳膊,煞有其事地道:
  “一物换一物。发带换你头上的皮筋,可算公平?”
  “你这纯属强买强卖...”
  凌墨被他这一番神操作整得无语至极。
  要不是碍于洗手间里不好施展拳脚,她还真想痛扁他一顿。
  有病在身,就能这样玩赖皮?
  “我爷爷赠予奶奶的第一样礼物,就是一根皮筋。可惜,那根皮筋已遗失多年。我瞅着那根遗失的皮筋和你头上的这条有点像,这才冒昧地开了口。你要是觉得不妥,大可拒绝。”
  秦北冥为了得到凌墨头上的皮筋,正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于还搬出了已亡故多年的秦老爷子。
  “你没在诓我?”
  对此,凌墨始终持怀疑态度。
  “我怎么可能诓你?”秦北冥并没有正眼瞧她,只因这丫头的眼神极其犀锐,稍有一个不自在,就有可能被她看出破绽。
  “真是拿你没办法。”
  凌墨无奈地摇了摇头,眼见着苏毓马上赶到,未免节外生枝,只得解下头上的皮筋给他递去。
  “多谢。”
  秦北冥接过了皮筋,二话不说便将其戴在左手手腕上。
  怎么看,怎么喜欢。
  这一瞬,他甚至觉得这根起球的朴实皮筋,比价值百万的腕表更好看。
  事实上,他之所以对凌墨头上的皮筋这样执着,纯粹是因为不日前听秦老夫人说,女孩儿但凡是愿意将自己戴过的皮筋戴在异性手上,就意味着她已经将那人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
  虽然,他至今分不清自己对凌墨的感觉算不算得上喜欢。
  但毋庸置疑的是,他对她确实有些好感。
  既是如此,要她一根皮筋也不算过分吧?
  凌墨见秦北冥盯着手腕上的皮筋傻傻发笑,更是满头黑线。
  像他这么奇葩的男人,她还真是第一回见。
  买杯子,要挑最粉的。
  发带,挑的也是粉色系的。
  买卫生棉,外包装也是清一色粉嫩嫩。最过分的是,他居然还和助理挨个拆包观瞻。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他不是说看不习惯她起球了的皮筋么?
  既然看不惯,为什么还要将其戴在手上?
  难道,这是她不懂的时尚???
  另一边,苏毓收到短信后,眉头紧拧作了一团。
  她一边卷起了袖角,一边来回挥着纤纤素手给自己扇着风,心下腹诽着,这老家伙未免也太没用了,连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都拧不过。
  可转念一想,凌墨十岁那年就去了乡下,想必得帮衬着干许多粗活,力气较寻常女孩儿大些,实属正常。
  深思熟虑之后,她终是站起身,心事重重地往李总事先定下的VIP总统套房的楼层走去。
  这期间,她反反复复地研究着手机里的匿名短信,不知怎的,骤然浮现出一丝不祥的预感。
  李总的手机号码,她自是有的。
  可为何这条短信,用的是虚拟号?
  难道,这又是凌墨设下的诡计?
  思及此,苏毓显得更加犹豫,原打算中途折返,手机微信却收到了李总发来的消息:
  【你怎么还没来?】
  苏毓下意识地瞥了眼和她同乘电梯的服务生,再三确认他的视线并不在她的手机屏幕上,这才利落地删掉了手机,扶着平坦的腹部摇曳生姿地朝总统套房走去。
  她不知道的是,此刻李总已然被突然冲出洗手间的凌墨打晕了过去。
  至于拿李总手机给她发送微信的人,恰恰也是凌墨。
  约莫一分钟后,苏毓便在总统套房门前现了身。
  正想伸手敲门,见楼道的另一端传来了熙熙攘攘的喧闹声,又反射性地缩回了手。
  她略显疑惑地转过身,意外发现她的死对头白洁居然在廊道尽头处接受着媒体的采访。
  该死的,白洁怎么会在这?
  苏毓心虚不已,原想着快些避开,可左右四顾,并无其他通道可逃离现场。
  无计可施之下,她只得硬着头皮叩响了门扉。
  总统套房里,凌墨听得苏毓局促的叩门声,狭长的桃花眼中藏着点点兴奋,她随手拉开了门扉,朝着苏毓微微颔首以作示意:
  “阿姨,怎么现在才来?李总等你等得都睡着了。”
  “凌墨!”
  苏毓见给她开门之人是凌墨,吓得失声尖叫,猛一激灵,颓软地跌倒在地。
  “是我。”
  凌墨缓缓地蹲下身,单指挑起了苏毓的下巴,一字一顿地问:
  “阿姨,我杯子里的椰汁好喝吗?”
  她的声音透着一股子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可听在苏毓耳里,却像是催命的魔音。
  这会子,她听凌墨这么一说,惊得忙捂着胸口干呕着,“什...什么意思?你在椰汁里下了药?!”
  “我从不做这么卑鄙龌龊之事,不过是以牙还牙罢了。”
  凌墨抽回了手,再懒得同她废话,猛一使劲儿,将她连拉带拽地拖进了包间内,顺势还紧掩上了门扉。
  “凌墨,你要做什么?你可知,我已经坏了凌家的骨肉!你要是敢伤我分毫,你爸绝对会将你清理出门户。”
  苏毓吓得双唇直打颤。
  再加之药效已显,身体越来越燥热,她此刻已急得连眼珠子都快要蹦出来般,神色尤为骇人。
  “你肚子里的是不是凌家的骨肉,压根儿不关我的事。至于凌家,我还真是不稀罕待。等收拾完你,即便凌云龙跪着求我,我也不可能常住下去。”
  凌墨说完,便闪身出了总统套房。
  任由苏毓哭着喊着,都未曾有过一丝一毫的心软,直截了当地将她锁在了总统套房里。
  身后,秦北冥默默地看着凌墨的背影,眸中透着些许的赞赏。
  对待苏毓这样心狠手辣之辈,就该这般狠绝。
  小朋友做的不错,爱憎分明,虐起人来又拽又飒,甚是迷人。
  凌墨察觉到秦北冥停驻在她身上的视线,并未回眸,只淡淡地同他说道:
  “看清楚了吗?我不是什么好人,是地狱里爬出的恶鬼,要是怕了以后记得离我远点。”
  “恶鬼?这我倒是没有看出来。”
  在秦北冥看来,凌墨就算是鬼,也当是倩女幽魂里聂小倩级别的绝世艳鬼。
  再者,他并不认为凌墨此举有多狠毒。
  近些时日,在一中发生的那些事他已然听顾听白说了个七七八八。
  单从凌墨为了F班同学,放弃了洲际大学的邀约,放弃了其他班级班主任的邀约,坚持留在F班,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热血且仗义的人。
  她本就是个善良可爱的小朋友。
  不过是经历的磨难有些多,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才会显得那样冷漠。
  为了给予她充足的安全感,斟酌再三,秦北冥终是选择以最诚挚的态度,同她说出了自己埋藏在内心深处的一番话:
  “凌小姐,你可以试着相信我。我不是多嘴之人,今日发生的种种绝不会对第三个人说起。再说,你也见过我最为狼狈的样子,我们应当算得上是患难之交。故而,我不希望你因为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对我有所隔阂。”
  “叫我凌墨就好。”
  听得秦北冥这番肺腑之言,凌墨对他确有改观。
  这年头,能够对她推心置腹之人,那是少之又少。
  秦北冥这么真诚,她也当以礼相待。
  虽然,她懒得去社交,也懒得去维持什么无聊的朋友圈。
  但她内心深处,还是愿意结实秦北冥这个朋友。
  尽管他有着诸多令她费解的小癖好,发起病来还跟疯狗一样将她咬出血,不过这些细枝末节之事,她可以选择一键忽略。
  “好。”
  秦北冥立马应了下来。
  虽然连名带姓地叫,显得有些生分。
  但这样的称呼,总比“凌小姐”来得热络一些,起码不会显得那样客套。
  “凌...”
  秦北冥正想试试这并不算烫嘴的名字,可那个“墨”字鲠在喉间,怎么也发不出生。
  这还是他头一次觉得一个女孩儿的名字是这么的好听。
  好听到一听她的名儿,他的脸就不自觉地红了起来。
  凌墨见秦北冥支支吾吾半天没了下文,耐着性子又补了一句:“凌墨,墨染江山的墨。”
  “嗯。”
  秦北冥抿了抿薄蠢,细细地琢磨着“墨染江山”四字,一时间亦觉得唯有这字,衬得上凌墨的惊才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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