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客人(一更)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要说两个公子哥为了能吃到朝乐亲手做的美食,也是够拼了,来这里前,为了表示诚意,愣是没带一个下人。
  两位官家公子这样的决定,也引来了两家长辈的极力反对,特别是两人的母亲,哭的眼睛红肿晕死过去,都没能阻止得了两位公子哥的重大决定。
  直接收拾好自己的行囊,为了避免家人的阻挠,凌晨大家都还在睡梦中时,两人就悄悄跑了。
  本以为除了胃能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身体方面肯定要遭罪了,毕竟只是个村子,就算朝乐是鲜品阁背后的老板可能家中宅子不错,但肯定不能跟他们家里相比。
  结果呢,来到朝园,打脸了。
  如今后院朝乐不管事,都交给赵妈在做,而赵妈则表示年纪大了,重要事情她会出面,一般事情都交给绿芽来给管。
  好在有大户人家当差的经历,绿芽将两位公子哥安排到客院,询问他们是否有自己带来被单被套,得知并没有后,就带了个丫鬟亲自给他们铺好了床铺,屋内增加了一套茶具,领了一盒茶叶,又安排了小厮过去伺候。
  整体来看,绿芽的安排非常妥帖,朝乐听说后也忍不住笑了笑,显然对绿芽的安排十分满意。
  “姑娘,晚饭如何安排?”赵妈带着绿芽过来汇报完情况后,就询问晚饭的事情了,毕竟来了客人,需要重视。
  程子轩和骆清屏为何来她这里她十分清楚,这时不过是被这不同于普通宅子的院落结构所吸引,等他们逛完,感叹一番后就会想起来她这里的真实目的,她可不想等他俩回过神来找她,她才开始做,直接起身,表示和赵妈他们一起去厨房看看。
  如朝乐预料的一样,等两个逛完园子的公子哥反应过来,面面相觑半晌后,程子轩就急慌慌的偏头看向身后陪着他俩逛园子的小厮,“朝老板在哪儿,快带我们去找她。”
  小厮虽然不知道朝老板这个称呼从何而来,但朝园之所以叫朝园是因为谁,来这里快一个月的小厮那是十分清楚的,加上他在上一任主子家里当差的眼力见判断,这两位衣着不凡的公子爷怕是官家公子,对于如今他们只卖身到普通人家的下人而言,是绝对怠慢不得的,遂连忙躬身在前引路,带着两人一路往前院而去。
  穆怀瑾和秦修杰在前院偏厅喝茶说事情,主要便是关于两个月后秦修杰要回秦家,打算带几个孩子过去的事情,陆繁如今身体恢复不错,但要完全恢复却需要长年累月的调养,长途劳累很伤身体,所以需要好好跟穆怀瑾沟通。
  说到正事儿,穆怀瑾还是不会跟秦修杰掐架的,更何况斗嘴多年,秦修杰都成家了,一些话,不过就是嘴上习惯性的相处方式而已。
  “这两个月,我会尽力好好调养他的身子,具体情况我也不能确定,若是一定要去,到时候再想办法,应该能成。”人命关天的时候,穆怀瑾觉得陆繁的身体还是可以稍微历一历的,真有个什么不还有他这神医在嘛,大不了再多几年调养过来就行。
  “你呢,打算什么时候回京?”得了答复后,秦修杰心里有了底,也知道两个月该如何安排了,侧头,转了个话题开问。
  不问还好,一问穆怀瑾就整着一张苦瓜脸看向眼前的人,半晌后感叹道:“你说你当初怎么就这么容易答应了成亲。”
  “……年龄到了吧。”眸光微闪,很快嘴角就噙着笑意自然的回复道。
  可听着这话的穆怀瑾却是侧头不接受他这个回答,但也没继续揪着,反问道:“你呢,明年打算下场试试吗?”
  “嗯,明年。”点头,算是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当年秦家大小姐的事情给秦修杰造成了什么样的心理阴影,外人不得而知,他这个欢喜冤家却是很清楚的,京城是秦家人的伤心地,更是秦修杰这辈子尽量不想踏上的地方,但如今他却这么轻易的表示明年下场试试的话,按照他对秦修杰的了解,恐怕,这人心中已有了成算,否则,不会回答得这么快,这么直接。
  “你呢,武将世家出身的公子哥,却偏偏学了医,这是打算往后救死扶伤不入朝堂了?”这话问得真心实意,实在是穆家这样的武将世家将才太多,几乎男子都参了军,就算如今做了文官,曾经也是参过军的,但现在穆怀瑾这浪迹天涯的架势,还学了一手高超医术,让他不能确定已经年过二十的人,是否还会遵照穆家人的生活轨迹参军。
  听到这话穆怀瑾眉头都没抬一下,自然的回应,“军队有什么好玩儿的,随时随地可能丢了命,危险太高,代价大收获小,没意思。”
  “……”嘴角一抽,虽然穆怀瑾说得话正中他下怀,可秦家的教养容不得他说出这样放肆的话,不过再看眼前的人,似乎多了那么一丝顺眼。
  “对了,府城程家和骆家两位公子哥来了知道吗?”秦修杰看向穆怀瑾问道。
  “听说了,不过据说被朝园给吸引了,现在人还不知道在哪儿。”要说这院子刚看到的时候他也十分惊讶,所以得知他们逛园子去了也并不惊讶。
  刚说着,就听到了外面的声音。
  小厮不敢直接带着客人去厨房,听说穆怀瑾和秦修杰两人在偏厅,找不到陆景言的情况下,找这两位公子爷却也是相同的,小厮虽然刚来朝园,但却知道这两位公子虽说是做客但却把这里当家一样,据说这朝园还未建好时,还住在村子里时,这两位公子爷就在了,这个时候客人的要求他没办法应,只能来找两人了。
  彼此都是熟识,见面后彼此招呼问好,显得熟稔亲近。
  作为吃货,程子轩和穆怀瑾关系更熟稔一些,之前火锅还有野餐时候的烧烤,都显现出了两人超多的共同话题,此刻自然率先找穆怀瑾说话了。
  “穆公子,不知朝老板在哪里,我们来了还未正式见过朝老板呢。”虽然很急,但上门做客,还是得委婉一些,这是前段时间在鲜品阁惹恼了江凌后,他回去自己总结出来的道理。
  果然,听到这话穆怀瑾有些诧异,程子轩身为吃货,没什么心机,说话很直接,本以为他此刻会直接问他朝乐在哪里晚上吃什么,竟然是这么客气的来了个开头。
  人家这么客气,穆怀瑾当然不能冷脸应对了,勾唇一笑,“朝姑娘听说你们来了,现在应该在厨房准备晚上吃什么。”
  本来就是为了吃而来,此刻一听这话,双眼一亮,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止不住,笑容灿烂得如同菊花,显露出几分憨直的傻气,“朝姑娘实在太客气了。”
  “难道你们来,不是为了吃的?”穆怀瑾听了这话就忍不住想调笑两句秦修杰,实在是这官家公子的心思太纯净,太难得。
  旁边骆清屏一听就将彼此的友谊抛到一边,“他就是客气一下,吃是他的命,穆公子可别笑话咱们,此次登门是我们兄弟唐突了。”说着折扇往下,双手抱拳朝着穆怀瑾行了一礼,语调柔和,谦谦君子风范尽显。
  未从军却始终出身武将世家,看着书生气十足礼仪做得很全的骆清屏,反而有些不适应,往后退了一步,笑着摆摆手,“骆公子客气了,我们这里极少来客人,你们一来我们这宅子还热闹了几分。”说着,侧头给一旁站着的秦修杰使眼色。
  情况还不明朗嘛,骆清屏是书生,饱读诗书,这个时候,让同样“饱读诗书”为天下学子向往之的秦家公子来作陪,才是最好的搭配。
  上门是客,秦修杰顺势就和骆清屏对上了,开口聊了两句后彼此就又找回了府城相识时候的感觉,逐渐的气氛变得融洽。
  倒是程子轩惦记着晚上吃什么,拐弯了两次后就直接对穆怀瑾道:“穆公子想必也知道我们此次上门的主要目的了,也不怕你笑话,自从吃过朝老板的手艺后,这每日的吃食就再也入不得我们的口。”
  一听这话穆怀瑾那似笑非笑的目光就扫过眼前的程子轩,半晌后勾了勾唇,“难怪程公子看起来瘦了不少,还以为你是这夏日的缘故才清减了,如今听你这话,怕不是想朝乐手艺给想瘦的吧?”
  “……确实如此。”尽管面红耳赤都不好意思看穆怀瑾了,但这是事实,更何况如今他们还在人家的地盘上,实话实说才是最好的决择。
  这样的诚实,直接取悦了穆怀瑾,再看眼前的程子轩却是越看越亲近,越看越顺眼,顺势就揽过他的肩,笑眯眯靠近了秦修杰这边,“我刚好也挺好奇晚上咱们吃什么,最近咱们这大厨可极少下厨做吃的了,不如一起去看看?”
  虽然不是个称职的吃货,但秦修杰同样很喜欢朝乐的手艺,最初来这里尝过朝乐手艺后每日饭量都在直线上涨,如今恢复过来,但不可否认他的确非常喜欢朝乐做的菜,虽说朝乐也教了赵妈那些菜的做法,但始终感觉做出来的味道没有朝乐的好。
  没有多想便点头答应,看向骆清屏。
  都不用劝说,本来就是为吃而来的,自然不会有异议,反而特别激动,恨不得马上飞扑到厨房。
  四人刚走到厨房门口,听到脚步声的绿芽走到厨房门口,就看到了门口站着的人,略微呆了呆后连忙躬身行礼,“几位公子还是去前厅吧,这里油烟太大。”
  “没关系,我们进去看看。”穆怀瑾和秦修杰以前在小院住的时候就时常去厨房闻闻或者打量一下,如今大家都搬来朝园后却还是第一次来厨房,说了一句后两人带着程子轩和骆清屏就往里面走。
  刚来朝园不久,还没彻底摸清楚这些公子哥的脾性,不过绿芽眼光毒,察言观色也是一把好手,见穆怀瑾和秦修杰举止自然,仿佛这厨房就是后花园,而且有他们带着两位客人一起去厨房,到时候朝乐真怪罪,也说不得她的不是来,毕竟她该做的都做了,她只是个奴才,又不能真的挡在主子面前不让人家进。
  重新进入厨房,看着几个站在朝乐身边的公子哥,稍微松了口气,气氛不错,至少没把他们拦下来不会有问题。
  看着朝乐在炉灶前用筷子翻着卤汁内的肉,那诱人的卤汁香味儿不要钱的往鼻尖窜,两个本着吃不了兜着走的公子哥差点儿丢人的当场流下口水。
  好在官家公子的修养还有点儿,理智及时回笼,止住了这丢人的一幕。
  却是把朝乐给逗得忍不住笑了起来。
  干脆伸手就夹了一块卤肉起来,拿了砧板给他们一人切了一块放到盘子里,转过身将盘子递给离她最近的骆清屏怀里。
  “给我们的?”眨了眨眼,他们来这里做客是做客,但这朝乐是做生意的,他们没打算吃白食的,这还没给银子呢,竟然就开始吃了?
  程子轩却已经等不及,伸手就从盘子里拿了一块卤肉,动作飞速的塞进嘴里,砸吧砸吧的开吃,一张脸上是越吃越香越满足的表情。
  看得骆清屏差点儿没忍住把手中的盘子扣好友脑门上去,这客气话还没说呢,竟然就这么不客气的直接动嘴了,而且,叫过兄弟一起吃吗?
  过分,这样的兄弟还不如没有,直接绝交。
  如此想着,端着盘子转了身,直接拒绝了接下来某人伸手要拿第二块的举动。
  盘中的卤肉朝乐是随意切的,一坨坨不规则的肉,嚼劲儿十足,越嚼越香,好吃得差点儿没把程子轩的眼泪给吃出来。
  自认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卤肉,这么想,而且这嚼劲儿,简直让人上瘾。
  同样吃得满足的骆清屏看着盘中的卤肉,嘴里还没吃完,又忍不住拿了一块放进嘴里,随后突然感觉身体一重,转身去看没人,回神想护怀里的卤肉,为时已晚。
  ------题外话------
  二合一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