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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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吃过午饭不久,昏迷的孩子就醒了。
  瘦骨嶙峋的模样连抱着的人都感觉硌得慌。
  穆怀瑾有交代,孩子处于长期饥饿状态脾胃极差,所以知道孩子要醒了朝乐就专门给孩子熬了小米粥。
  醒来后睁眼入目的就是密不透风的房屋,里面的摆设是他从未见过的,身体的温暖舒适也是他有记忆以来从未感受过的。
  总而言之,一切太美好,让他感觉像是梦中。
  心中默问自己:是在做梦吗?
  可房门打开了,从外面进来了人,还有人开口问他有没有感觉身体不舒服,还伸手给他把脉,温热的触感,让有记忆以来就感觉在死亡边缘徘徊的孩子清除的知道,他没死,还活着。
  村里的老人常说,死人的身体是冰凉的,可他能感觉到温度,还有他们问他的话,显然他没死成,好像被人救了。
  回想着破漏败坏的草棚,每晚寒风透过草棚吹进来,冰寒刺骨,夜夜难眠,还有那些苦重的活,更让他如今回想起来就瑟缩发抖,那样的生活他再也不要回去,死了一了百了,想到这里,看向面前出现的几人,目光里染上了恼意。
  端着粥进来的朝乐就看到了孩子眼中一闪而逝的恼意,那样的生活,换做谁可能都不想再去过了,所以孩子意识到自己没死城被救了,下意识肯定是愤怒的,这点她并不生气,端着粥笑着坐到床前,示意陆景言和穆怀瑾两人先离开。
  两人知道是朝乐要跟这孩子聊聊天,他们的男人,让他们这么轻言细语去跟一个孩子沟通,说实话他们没这个耐心,所以见朝乐的眼神,毫不犹豫的离开房间,将空间留给了两人。
  房门再次关上,房间内剩下朝乐和孩子,两个人谁都不说话,大眼瞪小眼就这么对视着。
  孩子的倔强朝乐看在眼里,也并不生气,那样环境下生存的孩子没几分倔强和韧性,恐怕活不到现在。
  眼里闪过怜惜,将粥放到旁边的小柜子上,看向床上躺着瞪着一双眼睛戒备看她的孩子,“没死成是不是很失望?”
  孩子虽然没说话,但眸光微闪明显验证了朝乐的话。
  “我叫朝乐,上山采野花偶然遇到了你,作为一个良民,见死不救不是我的作为,所以我救了你,你也不用感谢我,只需要告诉我你的名字就行。”
  孩子缩在被子里,手紧紧拽着被角,因为脸小瘦的可怜眼睛本来就大,听到这话眼睛瞪得更大了。
  朝乐很有耐心,安静的看着孩子,等他的回复。
  时间逐渐流逝,低若蚊蝇的声音突的在安静的屋子里响起。
  “我没名字,大娃,他们叫我。”
  孩子的声音很低很轻,如同羽毛拂上心头,听得朝乐一阵心酸,这年头儿子不是心头宝吗,这么虐待这孩子连个名字都没取,孩子难不成是狗屎堆里捡来的?
  朝乐声音很轻,脸上带着轻笑,孩子很敏感,她怕他多想,话语也尽量脑子里转一圈才开口,“你现在心里是不是很怕再回到那个家?”
  这话一出,孩子身体瑟缩,眼里的惊恐抗拒表露无疑。
  “别怕,从今往后这里就是你的家,再也不用回那个地方了,你说好不好?”
  听着面前一个漂亮姐姐轻轻柔柔的嗓音吐露的内容,大娃感觉自己如在梦中,身体似乎躺在云朵里,飘飘忽忽。
  “你现在身体很差,需要好好调养,所以什么都别多想,过段时间身体好了你想问什么,我们再聊,好吗?”眼里带着浓浓的鼓励,其实对于莫名收养一个孩子她此前从未考虑过,但也许是缘分,她对这孩子莫名的喜欢,按照如今的生活,多养一个孩子也不成问题,陆景言也没反对,所以朝乐就这么决定了。
  自从穆怀瑾过来,院子里就弄了一个简易的亭子,喂孩子喝了一碗粥出来,就看到亭子里两个男人相对而坐。
  “以后这孩子就留在我们身边了,你真的不反对?”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的身份,但朝乐知道绝对不简单,这个时代阶级分明,大娃出身低贫,总担心陆景言会嫌弃。
  “你决定就好。”如今对陆景言而言,只要朝乐赞同的事情,他都不会反对,以后实在觉得多一个人打扰了他和朝乐,安排一下送出去就行了,给他一个前途,自己去奔,也算仁至义尽了。
  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对这个男人的大度表示满意,因为高兴,还拍了拍男人的肩膀,说了句“兄弟够义气”,然后转身离开。
  徒留亭子里的穆怀瑾目瞪口呆。
  原来好友所谓的心上人就是这样的心态对待好友的?
  孩子醒了,却需要缓慢温补,大鱼大肉油腻之物都得远离,询问过了穆怀瑾,晚上还是给大娃熬的小米粥,第二天就炖了鸡汤,撇掉了汤面的油腻,清亮鲜香的蘑菇鸡汤出锅,香气弥散整座小院,更吸引来了两个男人。
  盛了一碗鸡汤打算先去喂大娃,就看到两个男人站在厨房门口眼巴巴的望着自己。
  早就习惯了穆怀瑾对美食的追求,但陆景言这男人和她生活这么久了,没想到今天也会跟穆怀瑾一样。
  “距离午饭时间还早,想喝就自己去盛吧。”她熬了一大罐鸡汤,不怕不够,说完抬脚往房间走。
  房内,听到声响的大娃抬头目光晶亮看着门口,见朝乐端着东西进来就下意识的抿唇咽了口口水,他醒来一天了,该搞清楚的也搞清楚了,这个地方是他这辈子头一次体会到温暖和温情的地方,救了他的大姐姐很和善,给他熬粥喝,还告诉他不是不让他多吃,而是他身体太虚弱脾胃不好不能一次性吃太多,而今天,目光落在朝乐手中的汤碗里,他没喝过,但闻过,这个更香,所以他不确定是不是他猜测的东西。
  “这是鸡汤,你脾胃不好不能喝太油腻,所以我撇掉了鸡汤的油渍,尝尝看味道如何?”笑着解释了一句,然后舀了一勺递到大娃嘴边。
  身体是最诚实的,没来得及多想其他,张嘴就喝下了勺子里的鸡汤。
  口腔里那口鸡汤的味道,大娃不知道如何形容,反正这口鸡汤成为了他一辈子最满足幸福的回忆,是往后任何山珍海味都比拟不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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