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状元 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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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老师,包括年级主任,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了周老师。
  谁让他是顾依依的直属班主任?
  包括周老师,也觉得十分的诧异。
  不过交志愿表那天他已经提前找顾依依了解过了,确定她是真心想报考S大。
  也就没说什么了。
  其实他非常赞同顾依依的那句话:英雄不问出处。
  如果每个成绩好的都只认定了京沪的名牌大学,都往那边跑,难道以后S市的经济就不需要发展了?
  就像周老师本人,也是名牌大学毕业,为了自身对于家乡的热爱才回来S市教书的。
  高考结束之后时间过得很快,眨眼就到了八月中,这个时候已经有不少学生陆陆续续的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顾依依的却是例外。
  她的通知书,是班主任周老师亲自送到她家的。
  除了通知书,他还带来一个好消息:
  “这次考试我们市里的排名已经出来了,你是当之无愧的文科状元,比第二名足足高了二十三分。虽然还不知道省内的排名,但是在前十占个位置绝对没问题的。”
  周老师也很开心。
  虽然他曾经是一腔热血想着报效家乡才回S市的,真正回来之后却是处处碰壁。
  在五中也没有碰到天赋好的学生,原本也只是想着混日子。
  是顾依依,重新激发了他的工作热情。
  就像顾依依所说的“英雄不问出处”,他不努力,又怎么知道五中出不了厉害的学生?
  这不,五中第一出了全市第一名,顾依依的成绩让实验高中多少老师羡慕妒忌恨啊。
  作为她的班主任,周老师与有荣焉。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周老师才说道:“学校方面是想着,难得出了一个市状元,不但会给你一份奖励,也想把这件事作为重点宣传。顾依依,你觉得怎么样?”
  “这个出风头的机会,我当然不想错过了。”
  玩笑之后,顾依依才认真的说道:“谢谢周老师,我的成绩也离不开学校对我的栽培。如果我的事例可以对其他同学有激励作用,我会配合学校的。”
  这也是学校方面的意图。
  在顾依依的带领之下,不仅仅是她一个人,高三六班整体的学习成绩都上了一个台阶。
  让五中的校长意识到,榜样的力量。
  正好有状元的头衔作噱头,就想着要把顾依依作为学生们学习的榜样。
  当然了,考了状元是有奖励的,而这个时候上大学基本上花费很少。
  顾依依心里美滋滋的,她又要多一份创业基金了。
  在周老师离开之后,顾依依赶紧的跑出门去打电话。
  目前她家里还是没有装电话机的,每次需要打电话就去店里。
  顾依依直接把电话打到了屯子里,大队干部亲自跑到老顾家去报信,让顾长生林丽琴接电话。
  因为他刚才已经先跟顾依依聊过了,得知她不但考上了大学,还是S市的第一名。
  这可不是外来的知青,望山屯出产的,屯子里第一个走出去的大学生。
  还是第一名,大队长能不高兴?
  所以热情的亲自跑到八队老顾家去喊人接电话,也是存了一个交好的心思。
  大队长可是知道的,那个顾依依是一个能干的,自己和丈夫在外面做事混得好。
  然后带着家里人还有娘家哥哥都去了S市,关键是,他们在外面开店。
  还回屯子里收一些干活,让屯子里跟着赚钱了。
  能做到大队长的位置,政治觉悟肯定比一般人高。
  他可是知道的,S市那边的经济速度发展的很快,比他们这些农村人强多了。
  要是以后,老顾家的人愿意多照顾一下乡亲们。
  哪怕只是指头缝里漏出来一点,也够大家吃饱喝足的了。
  顾依依亲自打电话除了报喜,也是要告诉他们,过几天要回去一趟。
  既然考上了大学而且考得还不错,肯定要在S市办升学宴的,起码要感谢师长。
  不过嘛,既然她报考的本身就是S大,所以时间上不急。
  升学宴可以晚一点再办,她和霍东是准备回去把家中二老接来。
  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已经来了,顾依依也可以转户口了,起码读大学的四年她就是S市人了。
  这也是农村人后来积极读书的原因之一,考上了大学真的就是鲤鱼跳龙门了啊。
  回去也是为了开一个户口迁出证明,到时候大学报道之后,就可以直接把户口迁入S市了。
  等到顾长生林丽琴也都知道了顾依依不但考上了大学,还是文科的第一名时,那个高兴啊。
  嘴里直呼,这是祖宗显灵,在大队干部办公室就热烈盈眶了。
  大队长和会计还有其他大队干部对他们的失态也没有多加计较。
  开玩笑,要是他们家的女儿这么出息,也会激动的不得了的。
  顾依依打完电话就回去了,既然决定要回乡一趟,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忙碌交代呢。
  这一次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跟着一起回去了,店还要开,钱还要赚的。
  不过顾爱民兄弟会跟他们一起回去,他们买的小院子也都收拾妥当了。
  暂时钱不够,兄弟俩合着买一处还是可以的,顾依依也对此大为支持。
  现在的房价还是很便宜的,好一点的小院子也就两三千,一般的千把块钱就可以搞定。
  还附带家具呢。
  只是这个时候的居民还没有房屋买卖的意识,好的出售中的房产可遇不可求。
  难得哥哥们遇到了,顾依依当然也是叫他们买下来。
  租太不划算了,而且十多年后房地产经济的飞速发展,让大城市的房价都是飞涨。
  后世S市吓死人的房价,可是让许多人一辈子也不一定买得起房子,还由此诞生了“房奴”一词。
  现在有钱先买房子,搁在以后,绝对的只赚不亏。
  所以顾爱军顾爱民兄弟俩也合伙买了一个小院子,除了把爹妈接过来也要带孩子到这边念书。
  几个人一起,足够他们住的了。
  他们现在也知道念书的好处了,他们是没有那个机会,但是不想让孩子以后也都给埋没了。
  为什么是顾爱民兄弟俩回去不带着媳妇呢?
  很简单,罗美兰怀|孕了,老三结婚好几年才有的宝贝孩子呢。
  也正好,可以劝说顾长生夫妇俩一起到S市来住一段时间。
  过来照顾怀|孕的儿媳妇,这个理由妥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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