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广年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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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暮劝不动刘备。
  不管是侧面绕圈子,旁敲侧击告诉刘备大汉快不行了,让他早做准备。
  还是直奔主题,让他离开卢植去找皇甫嵩,都不行。
  因为这两件事都背离刘备价值观。
  别看刘备后来颠沛流离,依附过不少人。
  但要知道,投奔是投奔,投降是投降,二者是两个概念。
  在刘备一生流浪的生涯之中,他投奔过曹操,投奔过袁绍,投奔过刘表,投奔过很多人。
  但唯独没有投降过任何人。
  因为在古人的认知里,投奔就是去做客,当你的客人,二者关系至少在名义上对等。
  比如刘备第一次投奔曹操的时候,曹操向汉献帝帮刘备请封,封刘备为豫州牧。
  而当时曹操的官职是什么?
  是兖州牧、司隶校尉。
  在官职上,刘备和曹操几乎对等,没有谁高谁低的差别。
  而投降,就是成为你的臣子,你的附庸。
  要是刘备当时候是投降了曹操,而不是投奔曹操,曹操会帮刘备请封为和自己品秩大小差不多的官?
  用脚指头想都不可能。
  所以投奔可以,投降却不行。
  同理。
  现在刘备在卢植账下。
  卢植是他的老师,他可以离开别人,是因为别人和他的关系对等,双方没有从属关系。
  但和卢植有。
  他们有师生关系这个牵绊在。
  一旦刘备离开了卢植,去投奔皇甫嵩,那在道义上,就属于背弃师长,说严重点,都可以算是欺师灭祖了。
  除非卢植亲口下令让他去支援皇甫嵩,这样就是尊师命,反倒是一种尊敬师父的体现。
  但不管是以刘备的身份还是陈暮的身份,都不可能去找卢植要这份命令。
  主将看得起你,是你的幸运。
  你要是觉得自己已经有了和主将谈条件的资格,想要得寸进尺要更多的东西,那就是典型的不识抬举,白眼狼的行为。
  任何一个主将在发现自己器重的下属居然有想要投靠别人的打算,都会觉得不高兴。
  就好像你在公司被上司看重,你却一门心思想去别的部门,那上司脸面何在?
  因此在这两点上,不管陈暮从哪个角度去劝说刘备,都行不通。
  不过陈暮也不会在这方面做计较,一定死缠烂打要刘备接受自己的提议。
  谋士嘛,其实就是参谋。
  至于老大愿不愿意听你的,是他的事情。
  你的事情,就是把分内的任务做好,把最好的方案拿出来就行。
  如果老大不听从你的方案,除非你另起炉灶自己当老大。不然的话,那就老老实实听天由命吧。
  反正爱笑的男孩子运气肯定不会太差,刘备既然能当一国君主,机会总是会有的。
  二人出了厅堂,刘备摇头说道:“四弟,我知你的提议是为了我好,若是别人,我必然听从你之计策。但让我离开老师,我万万做不到。此事你也不要放在心上,先去好好休息吧。”
  “嗯,我知道。”
  陈暮点点头,正准备说一些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的话语,还未等他说,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
  “发生什么事了。”
  刘备疑惑不解,迈步走到中庭。
  陈暮跟在身后,发现外面走进来七八个士兵,提着扫帚和水桶,领头的人正是之前被刘备救下的那中年汉子。
  那人姓胡,叫胡志,广平武安南乡人,本是有几亩田的自耕农,后来妻子患病,他不得不把田地出售给当地豪强为妻子治病,结果病没治好,田地也没了。
  无奈之下,他带着两个儿子当了豪强的田奴徒附,黄巾起义时,他依附的豪强被人杀了,粮食也被人抢走,被迫之下,不得不跟着人造反。
  刘备军破了罗市贼,俘虏了他们这些小卒,当时胡志惶恐自己和两个儿子会被杀,惊惧之下脸色苍白,冷汗直冒,让陈暮怀疑他得了瘟疫,差点当场把他抛弃。
  还好刘备安抚了他,把自己的马让给了胡志,如此仁义举动,收拢了那一千多降卒。
  从那以后,胡志就跟自己两个儿子说,他们一家三口已经把命交给了刘中郎,以后刘中郎就是他们的再生父母。
  由于在易阳劫掠仓库时不错的表现,抓到了十几个想偷跑的降卒,陈暮对胡家父子非常满意,就任命胡志为新兵一个屯长,两个儿子各为伍长。
  按照之前陈暮下达的命令,胡志等数名新来的屯长现在正应该在城外操练新兵士卒,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中郎,军候。”
  胡志看到刘备和陈暮,慌忙行礼。
  刘备诧异道:“胡志,你来此做甚?”
  胡志弯着腰,露出讨好的笑容:“回禀中郎,小人本在营中操练士卒,早训结束之后,吃罢午食,就想着来寻中郎求些事情。到了府上看到门庭败落,无士兵值守,便想着打扫一二,为中郎站岗立哨。”
  刘备连连摆手:“我不过是军中一普通中郎官而已,又不是什么将军校尉,哪需要部曲把守。尔等只需精心操练,待日后杀敌建功,便是我最大的欣慰。”
  陈暮却说道:“胡志,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胡志略微迟疑,见刘备和陈暮都在等着他开口,便忙不迭向身后招了招手,后面走进来一个半大孩子,衣衫褴褛,瘦骨嶙峋。
  “中郎,军候。这孩子叫武旬,是我一同乡之子,之前在半路上遇到,父母在易阳被火烧死了,我见他可怜,便藏在了军中。我知道小人自己都朝不保夕,更何况还去心疼他人,只是他父母与我也算旧识,我实在于心不忍......”
  胡志拉着那孩子当场给刘备陈暮跪下。
  其实这孩子的确是胡志的同乡,也是武安人,但胡志和他并不认识。
  冀州是黄巾的大本营,这里很多百姓都是太平道的信徒,武旬就出生在一个信徒家中。
  黄巾起义之后,武旬的父母参与了造反,结果易阳城大战,陈暮下令放火,武旬的父母就在大火中丧生,唯独他活了下去。
  官军看武旬的年纪就知道不是黄巾反贼,就给他放了。
  但孩子也就十一二岁,哪里能自己一个人活下去。刚好遇到胡志,出于同乡的情怀,哪怕不认识,也咬牙把他收入了刘备军里。
  像这种年纪小的孩子在黄巾军甚至在冀州各地到处都有,父母死后如果没有其他亲属宗族或者同乡扶持,就只能当流浪儿,一般要不了多久就得饿死。
  刘备陈暮他们从幽州一路走来,在路边看到这样流离失所,没有家园的流浪儿童何止数十,成百上千都有了。
  不过汉朝时同乡情谊和宗族情谊非常牢固,胡志看在同乡的情面上收留了这名叫武旬的幸运儿。
  所以严格来说,陈暮就是武旬间接的杀父杀母仇人。
  听到胡志的话,陈暮瞳孔微微一缩。
  他让刘备在城里放火,原因在于孟震的前锋军人少,无法掌控局面。
  火势一起,城内大乱,黄巾军就很难积蓄力量抱团袭击。
  事实上那场火也的确达到了效果,于羝根到头来也不过聚集了几千人。大部分的人马都因为火势起来,各自逃窜而无法组织起有效反击能力。
  虽然事出有因,可不管怎么说,武旬的父母也的确是因为那场大火而死,陈暮总归是要负一些责任。
  哪怕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陈暮现在的身份是官军,而他们是反贼。
  官军杀贼,天经地义。
  但父母是反贼不假,孩子是无辜的。
  如果没有胡志的话,武旬大概也就只能饿死这一条路可走了。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这是个无解的命题。
  只能说,这吃人的世道啊......
  陈暮摇摇头,把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去掉,目光看向刘备。
  刘备自然也清楚这一点,唉叹一声,上去把二人拉起来,责怪道:“胡志,你既是我军中士卒,便是我之手足兄弟。你同乡之子,亦是我之亲人,我怎么会责骂自己的手足,赶走自己的亲人呢?以后这孩子就跟着你吧,务必要将他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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